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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伯認有意圖傷人罪後突申法援 判刑再押後至7.7 官提醒勿「朝秦暮楚」

法庭事

何伯認有意圖傷人罪後突申法援 判刑再押後至7.7  官提醒勿「朝秦暮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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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伯認有意圖傷人罪後突申法援 判刑再押後至7.7 官提醒勿「朝秦暮楚」

2026年06月03日 16:33 最後更新:16:33

「何伯」何煊及「何太」葉秀定2025年涉於屯門菁田邨互毆,雙雙被控有意圖而傷人罪。早前何伯已認罪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原定星期三(6月3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惟法官陳廣池指被告早前突然申請法律援助,法援署隨即去信法庭,以需審查其法援資格,申請將判刑押後。陳官遂將案押後至7月7日再作判刑。就「何伯」臨宣判前突改變主意申請法援,陳官提醒「何伯」不能「朝秦暮楚、三心兩意」。

現年79歲的被告何煊,承認於2025年5月30日在屯門欣寶路10號菁田邨菁信樓25樓電梯大堂,意圖使葉秀定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她。何伯今坐輪椅出庭應訊。

何伯認有意圖傷人罪後突申法援,判刑再押後至7月7日。資料圖片

何伯認有意圖傷人罪後突申法援,判刑再押後至7月7日。資料圖片

陳官甫開庭表示,何煊曾於6月1日向高等法院原訟庭申請保釋,惟不獲批准。陳官向被告解釋,因他尚未判刑,只是罪成,法庭一般不會受理,若判刑後再申請情況或許有所不同。

陳官另指,法庭於5月28日收到法援署信件,指何煊於同日申請法援,法援署隨即去信法庭,以需審查其財政狀況文件,申請將判刑押後。

就「何伯」臨宣判前突改變主意申請法援,陳官提醒「何伯」不能「朝秦暮楚、三心兩意」。

就「何伯」臨宣判前突改變主意申請法援,陳官提醒「何伯」不能「朝秦暮楚、三心兩意」。

陳官指,何煊不能「朝秦暮楚、三心兩意」,由於他先前不申請法援,臨宣判前突然改變主意,法庭無法確認其申請法援是為繼續補充求情內容,或是另有其他訴求,何煊回應說:「從輕發落啦」。陳官續指,早前已遞交完所有求情資料,包含其自撰的求情信、社工函件與其他文件,理論上已大致完成求情流程,陳官直言「我睇唔到你點解要再搵法援」,惟強調被告有權尋找律師代表。

陳官重申,何煊已被裁定罪名成立,當前僅剩判刑程序,被告無法於此階段臨時推翻、改變認罪立場,倘若對定罪結果存有異議,僅能於宣判完畢後另行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地方法院沒權限重新審理定罪爭議。陳官遂將案件押後至7月7日再作判刑,期間何煊續還柙。

「何伯」何煊及「何太」葉秀定雙雙被控有意圖而傷人罪。資料圖片

「何伯」何煊及「何太」葉秀定雙雙被控有意圖而傷人罪。資料圖片

案情透露,案發當日「何太」打算離開同居單位返回內地家鄉,在電梯大堂遭「何伯」從後用摺刀襲擊。兩人糾纏期間雙雙倒地,「何太」繼而用手捏「何伯」的頸,「何伯」則嘗試戳「何太」的眼和鼻,「何太」亦咬「何伯」的手。「何伯」被捕後供稱:「因為佢(何太)要離婚改嫁走佬,所以我激氣就攞刀插佢。」

案件編號:DCCC1513/2025

「何伯」何煊及「何太」葉秀定2025年涉於屯門菁田邨互毆,雙雙被控有意圖而傷人罪。早前何伯認罪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星期二(7月21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惟被告「何伯」仍因病缺席,法官陳廣池決定「特事特辦」,在被告缺席情況下判刑,陳官直言本案為「因愛成恨」,平衡所有因素後,終判「何伯」入獄2個月。陳官更慨嘆,被告因本案要「身陷囹圄,鋃鐺入獄」,這宗城中熱話可說是「成也鎂光燈,敗也鎂光燈」。

現年79歲的被告何煊,承認於2025年5月30日在屯門欣寶路10號菁田邨菁信樓25樓電梯大堂,意圖使葉秀定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她。

「何伯」何煊。資料圖片

「何伯」何煊。資料圖片

陳官甫開庭表示,法庭昨收到兩封來自醫管局及被告醫生的信函,提及被告今天未能到庭。原本法庭樂觀預期被告今可出院到庭,惟實際情況未能如願。

控方提議將案押後較長時間,惟陳官認為無限期拖延案件對被告、法庭各方皆不公平。綜合所有情況衡量後,陳官決定「特事特辦」,遂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判刑,「對社會、對法庭、對被告有個明確啲嘅了斷」。

陳官指,被告何煊的原配妻子在2016年離世,獨自撫養5名孩子,平日身兼多職維持生計。前妻過世後,他失去生活依靠,長期陷於孤獨,後結識「何太」葉秀定,這段關係曾為他帶來情感慰藉。惟二人相戀遭親友強烈反對,加上兩人曝光於鎂光燈下,成為茶餘飯後的「花邊新聞」。隨著相處日久,被告與「何太」感情急轉直下,時常懷疑對方出軌,內心充滿背叛感與不安,雙方積累大量矛盾。

二人曝光於鎂光燈下,成為茶餘飯後的「花邊新聞」。資料圖片

二人曝光於鎂光燈下,成為茶餘飯後的「花邊新聞」。資料圖片

案發當日,「何太」打算離開居所返回內地家鄉,被告事前備妥摺刀,跟隨對方由住所走到電梯大堂,並從後突襲,由此可見,被告並非臨時隨手取刀犯案。陳官感嘆,被告因本案要「身陷囹圄,鋃鐺入獄」,這宗城中熱話可說是「成也鎂光燈,敗也鎂光燈」。

陳官引述辯方的求情信,指被告清楚自身行事衝動、情緒管理能力不足,對犯案一事深感後悔,已有深切反省,承諾會配合社工、接受輔導重新做人;他提及,長期累積的生活與感情壓力令自己一時失控。雖然衝突中自身亦受傷,且長期飽受社會大眾指指點點,已承受不少精神折磨,但自知犯錯,只能默默承受,亦明白監禁無可避免,懇請法庭予以輕判,承諾日後不再犯事,安穩平淡度日。

心理專家報告指出,被告勤奮顧家,前妻離世後長期難以適應獨居生活,存在嚴重孤獨感,與「何太」的感情是他重要的精神寄託。這段關係面對外界壓力、感情破裂帶來的背叛感,是誘發情緒失控的主因;報告亦指,被告無反社會人格,犯案只屬一時衝動、受當下處境影響的反應,重犯風險屬中度至低,建議被告接受精神科與心理治療。

陳官直言,本案為「因愛成恨」的傷人案,感慨被告已屆雙倍「不惑之年」,卻無法克制自身情緒,「竟然刻意傷害他曾愛戀過的妻子」,法庭需在法理情下作出平衡,綜合所有因素,終判「何伯」入獄2個月。

「何伯」何煊及「何太」葉秀定雙雙被控有意圖而傷人罪。資料圖片

「何伯」何煊及「何太」葉秀定雙雙被控有意圖而傷人罪。資料圖片

陳官強調,本次特殊輕判是結合被告年長、身體不佳、案情特殊等條件才作出,並不是常例,而被告理論上能盡快獲釋。最後,陳官亦寄語「何伯」,希望他能秉承承諾、修心養性、身體健康,重返社會,安穩正常的生活。

案情透露,案發當日「何太」打算離開同居單位返回內地家鄉,在電梯大堂遭「何伯」從後用摺刀襲擊。兩人糾纏期間雙雙倒地,「何太」繼而用手捏「何伯」的頸,「何伯」則嘗試戳「何太」的眼和鼻,「何太」亦咬「何伯」的手,同時大叫「救命」。「何伯」被捕後供稱:「因為佢(何太)要離婚改嫁走佬,所以我激氣就攞刀插佢。」

案件編號:DCCC151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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