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上文,為北美東的殖民歷史作背景。
前文所述,在十五世紀,歐洲進入美州,印第安人因生活較歐洲人原始,命運令他們淪為被欺凌一族。
葡萄牙是最早殖民強國,而葡萄牙和西班牙兩國更在1494年簽訂《托爾德西里亞斯條約》,在美州劃了一條經度,東由葡萄牙掠奪,西歸西班牙霸佔,瓜分天下,結果葡萄牙取得巴西後,便嘗試現今東加拿大拉布拉多一帶,但不成功。反之在非亞佔下多個殖民地。
在十四及十五世紀,西班牙早著先機,遊滿全球,更有無敵艦隊,佔了大部份的中南美洲,與及今天的德州至加州一帶。法蘭西除了零碎的中美洲地方,主力的中至東部的加拿大、美國五湖區的中區直伸至露易士安那區,一度包括佛羅理逹及巴西,這兩區佔據不是十分久遠便失守。
礙於與教庭及海上霸王西班牙不和,直至伊利沙伯一世絶地反擊,打到無敵艦隊,才有向西冒險尋寶的初嘗試。
瑞典、荷蘭及俄國等,均有參與美州搶劫上的分一杯羹,規範當然較小及單一化。在當時,今天的德國及意大利仍是群群城邦,而東歐因遠離大西洋的海岸線,便無資格去參與掘金行列。
美國十三殖地的主族羣是英國人,但也有其歐國殖民,除了面對印第安人、海盗、食糧及生活問題。身為帝國附庸,母家打仗時,殖民地也被捲入其中,其後更印証敵人的敵人便是盟友的理論。
林健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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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歷史是否這樣說,偉大航海家哥倫布發現新大陸,其後越洋過海的英殖民,開墾未開拓的北美州,可是英皇獨裁,美國人唯有聯手,上下一心,脱離大英霸權控制,成功獨立為國,由一群抱有民主理想的創國者,建立了一個二百多年的民主憲制,並以三權分立成就一個烏托邦。上回說到,美國歷史被過度地「優化」,本文指出,實在可説是整容。
如果是由哥倫布發現新大陸,為何只有美國首府叫哥倫布區,因為哥倫布真的以為去了印度,只有亞美利哥維斯普奇(義大利文:Amerigo Vespucci)後來才厘清,那是個新大陸或叫新世界,不是印度,所以美州以他名命為亞美利堅(America)。 而已記錄了的「印度人」的美州原居民,便改口為「西印度人」“West Indian” 或「紅番」“Red Indian”,可是兩詞均是有侮辱性,現今美國稱他們原往民(native American 或 indigenous people of North American)才顯得比較尊重。
叧外,除了維京人或明朝早年確是更早有足迹,而原往的印第人,被歐州人不但視作未開化,簡直就好像不存在。白人趕走印第安人,尤如被打臘一樣。即使如此,用舊白人主導寫法,也是無奈的主流,因為死在戰事及白人帶入美州的細菌如天花與鎗炮,令原往民變了極小數民族。
沒錯北美東岸主要由大英殖民開墾的,早期的開荒先驅者,也有多個其它歐州殖民,黑奴買賣往往因已是過去的事,便跳過也無不妥,真的如此嗎?
問題是即使用以前白人本位的思維,無論古今,美國也不盡民至。往後幾個短文一起看,會有琛一點的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