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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連破兩宗毒品案 檢獲約值830萬元懷疑毒品拘3人

社會事

海關連破兩宗毒品案 檢獲約值830萬元懷疑毒品拘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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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連破兩宗毒品案 檢獲約值830萬元懷疑毒品拘3人

2026年05月08日 21:03 最後更新:21:37

​香港海關昨日(5月7日)分別在屯門及香港國際機場偵破兩宗毒品案件,共檢獲約一公斤懷疑霹靂可卡因、30克懷疑冰毒和18公斤懷疑氯胺酮,估計市值約830萬元,並拘捕3名懷疑涉案人士。

首宗案件中檢獲的懷疑霹靂可卡因及懷疑冰毒。 政府新聞處圖片

首宗案件中檢獲的懷疑霹靂可卡因及懷疑冰毒。 政府新聞處圖片

首宗案件中,海關人員昨日在屯門進行反毒品行動,期間截查兩名男女,並在其私家車內檢獲約五克懷疑霹靂可卡因,遂把兩人拘捕。其後,海關人員押解他們到附近一個住宅單位搜查,並再檢獲約一公斤懷疑霹靂可卡因、30克懷疑冰毒和一批懷疑毒品包裝工具。

第二宗案件中檢獲的懷疑氯胺酮。政府新聞處圖片

第二宗案件中檢獲的懷疑氯胺酮。政府新聞處圖片

 第二宗案件中,一名19歲的男旅客昨日從英國倫敦經卡塔爾多哈飛抵本港。海關人員清關時,在其寄艙行李內發現重約18公斤的懷疑氯胺酮,該名人士隨即被捕。兩宗案件仍在調查中。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海關稱,會繼續根據情報分析,加強打擊販運毒品活動,同時呼籲市民提高警覺,切勿貪圖金錢利益而參與販毒活動,不要接受任何人士聘請或委託運送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亦切勿於未確定物品屬性的情況下,貿然協助他人運送。海關會繼續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重點揀選來自高風險地區的旅客作清關檢查,確保有效打擊跨境販毒活動。

當局指,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終身監禁。

兩名女子多次運送共約2.8億港元被控洗黑錢罪成及判囚。此案是海關首次引用《實體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跨境流動條例》,就跨境運送現金洗黑錢提出起訴的案件,海關對判決表示支持。

海關紅通道。香港海關圖片

海關紅通道。香港海關圖片

海關財富調查科調查主任區穎璋指出,兩名被告羅小平及向玉蓉,分別報稱任職清潔工及傳菜員,沒有任何報税紀錄,銀行亦只有小量存款,所處理的巨額資金與其財務背景完全不相稱。控方指,兩人於案發期間各自來港超過600次,處理折合約2.8億元的犯罪得益,各被控兩項洗黑錢罪。

根據2018年7月實施的相關條例,旅客攜帶總值超過12萬港元的現金類物品入境,必須向海關申報,否則即屬犯罪。海關指,兩名被告曾宣稱是為第三者帶現金到香港的找換店兑換,或用作投資化妝品生意。然而,她們提供的證據無法支持其説法,被捕時的解釋與庭上作供亦互相矛盾。

法官王詩麗判刑時表示,首被告羅小平積極運送現金,多達151次申報攜帶超過12萬港元,最多一次涉及300多萬元。法官不接納其因無知而犯罪的辯解,直指她心存僥倖、貪得無厭,若沒有其幫助,「黑錢」不會進入香港。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至於次被告向玉蓉,法官不接納辯方指她可能真誠相信所處理的只是夫妻間財產的説法,並指出被告曾試過一日內多次攜帶現金到港。

法官指出,兩名被告雖非主腦,只擔當「搬運工」角色,亦沒有獲得巨大得益,但她們仍屬犯罪鏈中的重要一環,且涉及跨境因素,對本港和內地金融系統造成負面影響。由於兩人的兩項控罪犯案日期不同,因此部分刑期須分期執行。

法官亦考慮到,兩被告自2019年被捕後,案件因社會事件及疫情延誤,直至2023年才首次聆訊,今年5月才審結,歷時6年多,對被告構成心理及經濟壓力,故予以酌情扣減6個月刑期。最終,首被告羅小平被判囚58個月,次被告向玉蓉則被判囚36個月。

海關財富調查科調查主任區穎璋。香港海關FB

海關財富調查科調查主任區穎璋。香港海關FB

海關對法庭的判決表示歡迎,認為監禁刑期反映了罪行的嚴重性,對不法分子發出清晰警示,明確指出洗黑錢是嚴重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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