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時任財務總監涉嫌在長達十年的時間內,多次偽造發票及挪用所屬集團旗下多家公司的資金,涉及金額近一億元,被控盜竊及偽造共21項罪名,周三(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6月26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高等法院的文件。被告申請保釋,但被暫委裁判官鍾穎詩拒絕,須還押候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劉力華(50歲),被控8項盜竊罪及13項偽造罪。根據控罪書,8項盜竊罪指他於2010年6月1日至2020年10月8日期間,分別竊取連卡佛(香港)有限公司約1344萬港元、Pedder Group Limited約1,315萬港元、Pedder Vision Limited約943萬港元、Joyce Boutique Holding Limited約1,023萬港元、Joyce Boutique Limited約2,802萬港元和5.8萬美元、Joyce Beauty(Hong Kong)Limited約474萬港元,以及JB Management Limited約530萬港元。控方指,上述各公司均以滙豐銀行債權形式持有相關財產。另一項盜竊罪則涉及偷竊連卡佛載思集團總值5萬港元的禮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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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項偽造罪則指被告於2013年1月20日至2020年5月2日期間,多次製造虛假文書。涉及的虛假文件種類繁多,包括9張香港賽馬會發票、19張B.A. Marketing & Co. Limited欠款單、1張帝峰會籍服務有限公司發票、5張深灣遊艇會發票、1張合誠汽車有限公司欠款單、5張李氏運輸有限公司發票、2張The American Club發票、3張漢基國際學校發票、1張保誠保險有限公司發票、1張皇冠汽車有限公司發票、1張Luvee Gifts and Hampers發票、1張廣弘國際有限公司發票,以及1張六福企業禮品(國際)有限公司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