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伊利沙伯一世駕崩後,在1606年4月10日,剛上任的英皇詹姆斯一世(James I)用同一樣的皇令批出了兩個特許權,進行北美岸邊的殖民,兩間合股公司分別為維珍尼亞倫敦公司( Virginia Company of London)及維珍尼亞普利茅斯公司(Virginia Company of Plymouth),他們均叫Virginia,以紀念剛去世的童貞女皇伊利沙伯一世,所以亦可說,英倫最早命名整個北美東岸為維珍尼亞。

倫敦與普利茅斯兩間公司的批地有重疊的緯道,兩公司均不能開拓這一百里的重疊地。

在1607年5月14日,倫敦公司成功建立首個名為詹姆斯(James Fort,後發展為詹姆斯鎮)的殖民地,成功種下英格蘭在美州首個殖民地。在站穩後,倫敦公司更取下西班牙作補給點的百慕達,詹姆斯鎮的故事較長,甚至倫敦公司是否真的成功,留到下文交代。

在倫敦公司建殖民地的幾個月後,普利茅斯公司所獲發展權北至大約今天的美如邊界,主力被開拓的是今天的緬因州,亦即日後稱為新英倫區, 嘗試點為波帕姆(Popham),但是並不成功,該地在一年後便被棄置。新英倫在幾年後由五月花號的清教徒到步,才真正打開新英倫的殖民史。在1620,普利茅斯公司以普利茅斯新英倫議會(Plymouth Council for New England)作為新英倫監督機構,可是四年後,又再停止運作。可能普利茅斯公司沒做出成績,所以新英倫便誤被由五月花號開始。




林健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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