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農自然護理署周日(24日)派員巡查多個以往常見的放生地點,包括大埔碗窰、上水梧桐河、西貢公眾碼頭及西灣河渡輪碼頭等,以監察是否有不當的放生活動,並同時向市民派發宣傳單張,呼籲大眾在放生動物前應謹慎思量。
漁護署派員巡查放生熱點。政府新聞處圖片
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任何人不當地放生動物,令動物承受不必要的痛苦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漁護署指出,若被放生的動物屬外來物種,或與本地生態不協調,更可能對自然生態造成負面影響。
漁護署派員巡查放生熱點。政府新聞處圖片
署方表示,未來會繼續進行巡查,並在有需要時採取執法行動,強調不當的放生活動除會招致法律懲處,亦會危害自然生態。
此外,漁護署將於六月六日「全國放魚日」舉辦增殖放流活動,放流幼魚以提升本港海洋資源及改善海洋生態。該署會向公眾推廣科學化增殖放流對環境的禆益,鼓勵市民支持及參與以科學為基礎的增殖放流,以代替不當的放生行為。市民亦可考慮參與其他公益活動,例如植樹或參與動物福利團體和環保組織的義工服務。
深水埗一個單位平台日前發現鱷魚,警方調查後懷疑鱷魚來自旁邊大廈一個單位,聯同漁護署人員突擊搜查,檢獲30隻瀕危爬行動物,連同鱷魚在內,全屋共檢獲63隻動物。漁護署瀕危物種保護主任陳翰奇在電台節目表示,經初步鑑定,該鱷魚屬灣鱷,為東南亞及澳洲物種,目前情況並無大礙,當局正調查其來源。
漁農自然護理署。政府資料圖片
陳翰奇指出,今次行動共檢獲63隻動物,除了爬行動物外,亦包括兩棲類動物。當中屬於瀕危物種的動物,包括象龜、蟒蛇及蜥蝪等,均屬禁止進口的物種。這些動物目前情況穩定,已安置在署方的動物管理中心。
被問到事件是否涉及走私,陳翰奇表示,被捕女子聲稱管有這些動物是作教育用途,署方會繼續調查其說法是否屬實,抑或另有其他用途。他透露,過往當局間中會收到舉報,但涉及的非法進口動物通常只有一至兩隻,今次一個單位內管有數十隻動物,數量算多。他強調今次屬個別個案,署方會繼續與海關合作,加強監察涉及瀕危物種的犯罪活動,並呼籲市民不要飼養攻擊性動物。根據法例,管有瀕危物種最高可被罰款1千萬元及監禁10年。
漁護署及警方聯合執法行動檢獲30隻瀕危爬行動物。 政府新聞處圖片
漁護署及警方聯合執法行動檢獲30隻瀕危爬行動物。 政府新聞處圖片
漁護署及警方聯合執法行動檢獲30隻瀕危爬行動物。政府新聞處圖片
漁護署及警方聯合執法行動檢獲30隻瀕危爬行動物。政府新聞處圖片
漁護署及警方聯合執法行動檢獲30隻瀕危爬行動物。 政府新聞處圖片
漁護署及警方聯合執法行動檢獲30隻瀕危爬行動物。政府新聞處圖片
爬蟲類專家、長洲愛護動物小組教育部主管黃朗研在同一節目表示,曾聽聞有市民非法飼養象龜及緬甸蟒,並拍照放上網。他認為今次當局檢獲60多隻動物,數量並非小數目,當中是否牽涉買賣或繁殖,需要相關部門深入調查。他又提到,當局曾在邊境檢獲及充公爬蟲類動物,有人可能趁動物體型仍細小時偷運來港,甚至再繁殖。
黃朗研指出,在數百呎單位內飼養大量動物,會影響動物的精神健康。他觀察到其中一條緬甸蟒的姿勢比較防範,顯示牠有可能長期受壓。他警告,如果動物走到隔鄰單位,對人類會帶來很大威脅。他呼籲市民,若在家居附近見到鱷魚或蛇,絕對不應接觸,應保持距離,並盡快通知有關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