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小學網購45把雨傘用後全退,商家收貨崩潰揭沒1把傘完好且寫有學生名,校方家委會致歉並全額賠付。
蘇州小學網購45把雨傘用後全退,商家收貨崩潰揭沒1把傘完好且寫有學生名。網上圖片
小學網購45把雨傘疑用後退貨
近日,浙江發生一起網購退貨爭議。一名網店商家在社交平台發文控訴,指蘇州一所小學早前在網購平台購買45把紅雨傘,簽收數日後竟以「7天無理由退貨」為由全部退回。惟商家收貨後發現,退回的雨傘全部有明顯使用痕跡,不但沒有一把完好,部分雨傘更寫有學生姓名。事件曝光後引起網民關注,目前買方已道歉,並補回貨款及運費。
蘇州小學網購45把雨傘用後全退,商家收貨崩潰揭沒1把傘完好且寫有學生名。網上圖片
商家稱退回雨傘無一完好
商家於社交平台發帖稱:「貴校退回的雨傘沒有1把是完好的,而且還寫了名字」,涉事買家的收貨地址顯示為蘇州市滸墅關中心小學。據悉,該買家在網購平台購買了45把紅雨傘,訂單於5月12日簽收。翌日,即5月13日,買家曾向商家反映45把雨傘中有5把損壞,但商家因事務繁忙,未能及時回覆訊息。至5月15日,買家便以「7天無理由退貨」為由,將45把紅雨傘全部退回。
雨傘寫有學生名 商家稱已難以二次銷售
商家表示,買家下單前,自己已明確告知該款雨傘屬「一次性用品」,若收到貨時出現破損,可支持換新;但若經使用後才出現損壞,則不予退換。商家之後在社交平台發布對比影片作證,只見全新雨傘外包裝完好,而退回的雨傘則有明顯使用痕跡,每把傘上也寫有學生名字。據悉,這批雨傘總價為338.14元人民幣(約389港元);加上往返運費,商家累計損失約378元人民幣(約435港元)。事發後,商家曾多次聯絡買家,但對方均「已讀不回」。
蘇州小學網購45把雨傘用後全退,商家收貨崩潰揭沒1把傘完好且寫有學生名。網上圖片
校方未回應傳媒查詢
5月20日上午,內地媒體記者到蘇州市滸墅關中心小學,希望向相關人員瞭解事件。惟校方保安以校長及辦公室職員均不在為由拒絕接受採訪。記者詢問是否可聯絡其他老師時,保安則表示「沒有權限」。之後,記者致電校方辦公室並表明身份及採訪意圖,但校方人員隨即掛斷電話。
家委會致歉賠償 雙方達成和解
事件曝光後,事情出現轉機。5月19日晚,商家在社交平台下架相關影片,並表示該校家委會已多次主動溝通及致歉,同時全額賠付45把雨傘的貨款及相關運費損失,雙方最終達成和解。
蘇州小學網購45把雨傘用後全退,商家收貨崩潰揭沒1把傘完好且寫有學生名。網上圖片
律師:無理由退貨不等於免費試用
對於事件涉及的「7天無理由退貨」爭議,江蘇燁輝律師事務所律師王一丹表示,在事實未完全查明前,不能直接判定校方人員存在惡意退貨。不過,他強調,「7天無理由退貨」並不等於「免費試用」。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5條及相關規定,商品須保持完好,且不影響二次銷售,才符合退換前提。若商品已被實際使用並出現損壞,買方再以「無理由退貨」為由申請退貨,商家有權拒絕,並要求賠償相應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