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星期五(5月29日)宣布,再度委任陳永德、林建康、王賜豪醫生與嚴玉麟為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成員,任命由2026年6月1日開始,為期兩年。上述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條例》(第604章)第5條作出。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政府新聞處圖片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很感謝監警會的不懈努力和寶貴貢獻,致力確保香港享有公平、有效和具透明度的兩層投訴警察制度。鄧炳強說,有信心監警會會繼續貫徹履行在《監警會條例》下的法定職能,確保市民的投訴獲公平公正處理;同時從投訴中汲取經驗,向警方提出改善建議以提升服務質素及專業水平。鄧炳強強調,政府會繼續全力支持監警會積極發揮其獨立的法定監察職能,維護香港公平公正、對公眾問責的投訴警察制度。
監警會根據《監警會條例》成立,屬獨立法定組織,負責監察和覆檢投訴警隊成員個案的調查工作。警方必須根據條例履行其法定責任,遵從監警會提出的要求。監警會現時設有1名主席、3名副主席及14名非官方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