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亞當局29日表示,一間寄宿女校發生大火,燒毀宿舍,造成16名兒童死亡,數十人受傷。警方已拘捕8名女學生,懷疑她們涉及縱火。這次事件的動機仍然不明。
事發的烏圖米希女子學校距離首都內羅畢約120公里,由警方管理和贊助,許多學生是警員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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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妮歌·繆里里在烏圖米希女子學校火災中喪生,其父約翰·繆里里在肯尼亞裂谷區奈瓦沙鎮的奈瓦沙殯儀館等候遺體辨認及DNA檢測時,展示女兒的照片。 AP圖片
2026年5月29日,在肯尼亞裂谷區奈瓦沙鎮的奈瓦沙殯儀館,一名烏圖米希女子學校火災遇難學生的家長在遺體辨認及DNA檢測前獲安慰。 AP圖片
一名受傷學生在肯尼亞中部吉爾吉爾地區的烏圖米希女子學校,於2026年5月28日清晨發生火災後被疏散。(美聯社圖片/Andrew Kasuku) AP圖片
紅十字會成員在肯尼亞中部吉爾吉爾地區的烏圖米希女子學校,於2026年5月28日發生火災後,尋回遇難學生的遺體。(美聯社圖片/Andrew Kasuku) AP圖片
2026年5月29日,在肯尼亞裂谷區奈瓦沙鎮的奈瓦沙殯儀館,一名烏圖米希女子學校火災遇難學生的家長在遺體辨認及DNA檢測前獲安慰。 AP圖片
2026年5月29日,妮歌·繆里里在烏圖米希女子學校火災中喪生,其父約翰·繆里里在肯尼亞裂谷區奈瓦沙鎮的奈瓦沙殯儀館等候遺體辨認及DNA檢測時,展示女兒的照片。 AP圖片
警方通宵扣留30名學生問話。當局表示,由於逃生時發現一道門被鎖上,校方管理人員將因違反安全規定而面臨紀律處分。事件中至少79人受傷。
教育部長奧甘巴表示,有兩名教師知悉學生正策劃一些事情,但未能採取適當行動,他未有詳細說明。
大火發生一整天後,部分家長表示,他們仍未獲告知孩子是被捕還是僅被問話。
2026年5月29日,在肯尼亞裂谷區奈瓦沙鎮的奈瓦沙殯儀館,一名烏圖米希女子學校火災遇難學生的家長在遺體辨認及DNA檢測前獲安慰。 AP圖片
一名要求匿名的家長向美聯社表示,擔心女兒會受害,指「我們甚至沒有獲告知警方拘捕的8人是誰。我們只是在這裡,沒有人給我們任何資訊。」
在距離學校約28公里的一間醫院殮房,其他家長等候DNA檢測,以辨認孩子身份。一名心煩意亂的父親約翰·繆里里表示,他們獲告知的遺體位置資訊互相矛盾。
他表示:「他們只是做一些旁枝末節的事,試圖阻止我們知道真相,但我們已經知道的現實是我們失去了孩子。我們想知道的是我們女兒的遺體在哪裡。」
一名受傷學生在肯尼亞中部吉爾吉爾地區的烏圖米希女子學校,於2026年5月28日清晨發生火災後被疏散。(美聯社圖片/Andrew Kasuku) AP圖片
國家警察調查部門發言人馬雷特在一份聲明中表示:「調查人員已廣泛查問學生、教職員及其他證人,同時法證小組正詳細審查現有閉路電視片段。」
教育部長奧甘巴表示,學校管理委員會已解散,校長將因未能遵守安全規定而面臨紀律處分。
紅十字會成員在肯尼亞中部吉爾吉爾地區的烏圖米希女子學校,於2026年5月28日發生火災後,尋回遇難學生的遺體。(美聯社圖片/Andrew Kasuku) AP圖片
他指出:「特別是宿舍過於擠迫,且一道門被鎖上,違反安全規定。」
學校火災長期以來是東非教育官員的關注焦點,當地課室和宿舍經常擠迫,滅火設備鮮有觸手可及。
火災有時歸因於電線故障,但亦有學生因紀律問題縱火燒毀學校的個案。
(美聯社)
2026年5月29日,在肯尼亞裂谷區奈瓦沙鎮的奈瓦沙殯儀館,一名烏圖米希女子學校火災遇難學生的家長在遺體辨認及DNA檢測前獲安慰。 AP圖片
37歲男助理文書主任涉嫌在一間醫務中心縱火,導致中心牆壁受損。該男子被控一項縱火罪,案件星期四(5月28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男子庭上認罪,主任裁判官張志偉裁定被告罪成,聽罷求情後,押後至6月11日判決,以再進一步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被告還柙候判。
控方申請修訂控罪,辯方表示沒異議,被告在聽取修訂控罪和案情後表示認罪及同意案情,裁判官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該男子被控一項縱火罪,案件星期四(5月28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男子庭上認罪,主任裁判官張志偉裁定被告罪成,押後至6月11日判決。
被告陳嘉誠,報稱助理文書主任,被控一項縱火罪。修訂控罪指,被告於2026年3月17日,在香港中環德輔道中19號環球大廈1203室思健醫務中心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思健醫務所有限公司的牆壁,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案情指,思健醫務中心是一間心理治療及輔導中心,被告2026年3月17日到中心要求見醫生,但因沒預約被拒絕,被告情緒激動,用火機燒了中心外牆,造成外牆痕跡,事後中心人員報警處理。被捕之後,被告警誡下承認犯案。
辯方求情指,被告現年37歲,已婚,妻子同齡37歲。被告是一名公務員,任助理文書,月入約2.6萬元。案發時被告與妻子同住,無子女,家中尚有父母、姐姐及哥哥,今日均到庭支持被告。被告無案底,今次屬首次犯罪,並已即時認罪。
被告陳嘉誠,報稱助理文書主任,被控一項縱火罪。
辯方續指,案發前一日,被告原本已預約醫生,其後又取消預約。案發當日,被告到達醫務中心後,因未能見到醫生,情緒突然失控,在精神不穩定的情況下,用打火機燒損中心走廊牆身。被告被捕時在警誡下坦白承認:「我精神有少少失常,所以用火機燒咗道牆幾下,依家知錯。」被告本身患躁鬱症,一直需要接受治療。
裁判官將案押後至6月11日判刑,期間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供法庭參考以決定是否向被告頒布醫院令,被告繼續還押。
案件編號:ESCC 706/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