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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手工業到機器工業——中國近代工業化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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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手工業到機器工業——中國近代工業化的起點

2026年06月24日 16:30

1840年鴉片戰爭打開中國國門後,機器工業的種子開始在傳統手工業的土壤中萌芽。從官辦軍工到民間實業,從引進設備到自主製造,中國近代工業化走過了一條艱難而曲折的道路。它的起點,可以追溯到19世紀60年代的「洋務運動」。但真正讓機器工業在中國紮根的,卻是一批敢於「第一個吃螃蟹」的民間企業家。

洋務運動:官辦工業的開端

1860年代,在內憂外患的壓力下,清廷部分官員認識到「師夷長技」的必要性。1861年,曾國藩在安慶創辦內軍械所,這是中國第一家官辦軍工企業。此後,江南製造局(1865)、金陵機器局(1865)、福州船政局(1866)等相繼成立。這些官辦工廠僱用數千名工人,使用從歐美進口的機器設備,生產槍炮、彈藥、輪船。這是中國近代工業的濫觴。

然而,官辦工業存在根本缺陷:產品不進入市場,完全依賴政府撥款;管理腐敗、效率低下;技術長期依賴洋員,沒有形成自主創新能力。到1890年代,多數官辦企業已陷入虧損。但它們培養了第一代產業工人和技術人員,為後來的民間工業提供了人才儲備。

民間企業的艱難起步

比官辦工業更艱難的,是民間資本的工業化嘗試。在洋務派的「官督商辦」政策下,民間資本開始進入近代工業領域。1872年,李鴻章推動創辦**官督商辦的**輪船招商局,這是中國第一家**引入民間資本的近代航運企業**。1878年,朱其昂在天津創辦貽來牟機器磨坊,這是中國第一家機器麵粉廠。1882年,上海織布局投產,這是中國第一家機器棉紡織廠。

民間企業面臨的困難遠超官辦:資本不足、技術落後、市場被洋貨壟斷、稅收不公、官府勒索。最典型的案例是張之洞創辦的湖北織布局,因經營不善轉為商辦後,在商人主持下扭虧為盈。這說明,民間企業的活力往往勝過官辦。然而,清政府始終沒有建立保護民營工業的法律制度,民間工業在夾縫中艱難求生。

民族工業的「黃金時代」

1912年民國成立後,加上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導致歐美列強無暇東顧,民族工業迎來加速發展期。1912年至1920年,中國工業年均增長率達13.8%。棉紡織業、麵粉業、火柴業、捲煙業、造紙業等輕工業飛速發展。無錫榮宗敬、榮德生兄弟創辦的申新紡織廠,從1915年一個廠發展到1922年四個廠,紗錠從3萬枚增至13萬枚。張謇的大生紗廠系統,資本從1913年的113萬兩增至1920年的708萬兩,但好景不長,受1922年後棉貴紗賤及企業盲目擴張影響,大生系統很快陷入債務危机。范旭東在塘沽創辦永利製鹼廠(1917),打破了英國卜內門公司對中國純鹼市場的壟斷。

這一時期被稱為民族工業的「黃金時代」。到1920年,全國華資工廠已達1,800餘家,工人約55萬人,資本總額約1.5億元。紡織、麵粉、火柴、肥皂等輕工業產品開始逐步替代進口。然而,這個「黃金時代」曇花一現。戰後外資捲土重來,加上軍閥混戰、苛捐雜稅,民族工業在1920年代中期陷入蕭條。

從引進到創新:技術本土化的艱難探索

近代工業化的核心,不只是購買機器,更是技術的本土化。早期工廠的機器和技師幾乎全部依賴進口,中國工人只能從事簡單操作。隨著時間推移,部分企業開始嘗試自主維修、仿製甚至改進設備。上海求新造船廠(1910)能夠製造小型輪船;大隆機器廠(1902)從修理進口織布機起步,逐步發展為能製造全套紡織設備的機械廠。

最突出的代表是「永久黃」化工集團(永利製鹼、久大精鹽、黃海化學工業社)。范旭東聘請留美化學家侯德榜,歷時六年(1921—1926)攻克「氨鹼法」技術壁壘,生產出優質純鹼,並在1930年代研發出更先進的「侯氏製鹼法」。這是中國近代化工業自主創新的典範。侯德榜後來將「侯氏製鹼法」無償公佈於世,展現了中國科學家造福人類的胸懷。

阻力與困境:工業化為何步履蹣跚?

儘管取得一定成就,近代中國工業化整體進展緩慢。到1936年,現代工業產值僅佔工農業總產值的10%左右,且主要集中在沿海少數城市。限制因素錯綜複雜:外國商品利用低關稅傾銷,民族工業在價格和質量上難以競爭;國內市場被軍閥分割,關卡林立,運輸成本高昂;清政府和北洋政府缺乏保護民族工業的政策,反而苛捐雜稅層出不窮;資本市場不發達,企業融資主要靠高利貸和自身積累;技術人才極度匱乏,多數工廠只能照搬國外技術,無法自主研發。

最根本的制約是制度環境:沒有現代產權法律,商人的財產安全得不到保障;沒有穩定的政治秩序,企業隨時可能因戰亂而毀於一旦。在這樣的環境下,工業化不可能順利推進。

工業化的種子與土壤

從洋務運動的官辦軍工,到一戰期間民族工業的短暫繁榮,再到技術本土化的初步嘗試,中國近代工業化走過了七十多年的艱難歷程。它在戰火與動盪中播下了種子,培養了第一代產業工人、技術人員和企業家。然而,種子需要適宜的土壤才能生根發芽。沒有穩定的政治秩序、完善的產權保護和開放的市場環境,工業化注定是曇花一現。直到1949年以後,中國才真正具備了大規模工業化的制度條件。

下篇預告:〈實業救國——張謇與大生紗廠的近代化試驗〉




食貨志今讀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一個月後,海關總署正式掛牌,中國人終於完全掌握了本國海關的管理權。從1854年上海海關被「國際共管」,到1949年徹底回歸,歷時95年。這是一條漫長、屈辱、鬥爭與勝利的道路。收回海關主權,不僅是經濟上的獨立,更是政治主權完整的象徵。

關稅自主權的喪失與初步收回

1842年《南京條約》規定「秉公議定則例」,中國喪失了獨立制定關稅稅率的權力。此後歷次條約,關稅稅率被壓低至5%以下,且長期不得調整。外國商品大量湧入,中國民族工業受到嚴重衝擊。1925年,北京政府召開「關稅會議」,與列強達成原則性協議,但因北伐戰亂未能落實。直到1928年,南京國民政府才與美、英、法等國逐一簽訂《關稅新約》,正式在法律上實現了關稅自主權。

此後,中國政府多次調整稅率,1931年將進口稅率提高至10%左右,1933年進一步提高至15%左右。關稅自主權的恢復,為國民政府提供了穩定的財政收入,也為民族工業提供了一定保護。然而,總稅務司一職仍由外國人擔任,海關行政未完全收回。

抗戰時期的海關:淪陷區與大後方

1937年全面抗戰爆發後,中國沿海口岸相繼淪陷。日軍佔領區的海關被日本人控制,總稅務司署被迫遷往重慶。此時,總稅務司仍為英國人梅樂和,但1941年底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日軍進佔上海租界,逮捕了梅樂和,並在淪陷區全面接管海關。重慶國民政府則繼續在後方行使海關職權,但僅能控制少數口岸(如重慶、雲南、新疆),關稅收入銳減。

1942年,中國與美、英等國簽訂《取消在華治外法權及處理有關問題條約》,廢除了包括海關總稅務司必須由外國人擔任在內的不平等條款。1943年,國民政府根據新約,任命中國人丁貴堂為副總稅務司,這是中國人首次進入海關最高管理層。雖然總稅務司名義上仍由外國人擔任,但中國人已開始實際掌握海關核心權力。不過,淪陷區的海關仍在日本人手中,全國海關並未統一。

1949年:徹底回歸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中央人民政府決定徹底收回海關主權。11月,海關總署在北京成立,孔原出任第一任署長。12月,政務院頒布《海關總署組織條例》,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是國家的一個行政機關,負責管理進出口貨物和運輸工具,徵收關稅,查緝走私」。所有外籍稅務司被解聘,中國人全面接管海關。

1950年1月,政務院發布《關於關稅政策和海關工作的決定》,宣布:「以往關於海關的一切不平等條約和協定均應廢除;海關必須由中國人管理;稅率應由中國政府自主制定。」自此,中國終於完整、徹底地收回了海關主權。從1854年到1949年,歷時95年,四代人的鬥爭,終於畫上句號。

百年海關主權鬥爭的歷史教訓

海關主權的喪失,是近代中國半殖民地化的縮影。列強通過不平等條約掌握了中國的海關行政管理權和關稅制定權,使其成為控制中國財政、干預中國政治的工具。然而,這一過程也意外地留下了現代化的海關管理制度、統計體系和人才培養機制。但這些「意外收穫」絕不能掩蓋主權喪失的本質。

收回海關主權的鬥爭,歷經晚清、北洋、國民政府、新中國四個時期。每當國家分裂、內戰不斷時,列強就能趁機加緊控制;每當國家統一、中央政府強勢時,海關主權就能逐步收回。這說明:一個國家的主權,最終要靠自身的實力去捍衛。沒有強大的國家,就沒有獨立的海關。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

今天的中國海關,不僅完全自主,更已成為世界領先的海關管理機構。它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等技術,實現了「秒級通關」;它積極參與世界海關組織的規則制定,從規則的接受者變為規則的制定者。從1854年被「幫辦」到2024年引領全球,中國海關的百年變遷,正是中華民族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生動寫照。然而,這段歷史不應被遺忘。它提醒我們:主權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是靠一代代人用鬥爭換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