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立法,為平台外賣員及送貨員在工作期間因意外受傷或死亡提供法定保障。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7月11日)表示,未來一兩個月將與業界商討擬議細節,務求訂立清晰安排。
勞工及福利局。政府新聞網圖片
孫玉菡在一個電台節目中進一步闡述立法構思,表示期望今年年底前將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孫玉菡指出,按現行構思,平台外送員於工作期間死亡的最低賠償額,傾向參考《僱員補償條例》下的相關賠償標準。不過,他強調平台外送員與傳統僱員性質有別,難以完全照搬現有條例的計算方程式,需要與平台公司再作商討,或採用「多層面、多層次」的計算方式,包括考慮相關人士從事平台工作的時間長短等因素。
針對在多個平台同時登記的工作者,孫玉菡舉例說明,若工作者在為A平台送單時受傷,應由A平台負責承擔賠償。然而,計算賠償金額時,應同時考慮傷者在A、B等所有平台的總收入,「因為受傷會令佢兩間都做唔到」。至於若在同時送遞A、B兩平台訂單期間發生工傷,則兩間公司須共同分攤賠償責任。
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工傷呈報罰則方面,孫玉菡表示,新法例將要求平台公司在指定時間內呈報工作者受傷情況,法定要求與現行《僱員補償條例》非常類似。政府在制定罰則時會參考現行條例下逾期未呈報工傷最高罰款5萬元的水平,預期兩者的刑罰程度將大致相若。
勞工處。政府新聞處圖片
孫玉菡進一步解釋,在建議的工傷補償機制下,平台工作者的補償比例會考慮其從事平台工作的時間長短、按收入計算病假錢的比例以及最長補償期限。他以具體例子說明,若工作者從事平台工作的時間長、近乎以此養家,扣減比率應該較低,傾向可能達到原本收入的80%;若工作時間相對短,扣減比率則會較高。至於收入基數,其中一個思路是參考過去兩三個月的收入來計算平均數。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資料圖片
對於新加坡外送平台工作者的工傷補償期為1年,孫玉菡認為做法值得參考,期望本港的立法工作既可保障平台工作者,亦可顧及外送平台公司的營運和可承擔能力,從中找到平衡點。他亦透露,網約車等平台工作將在下一步研究如何納入該工傷補償體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