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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7.17起嚴打無牌小販非法出售食物 拘控6人檢獲約260公斤食物

社會事

食環署7.17起嚴打無牌小販非法出售食物 拘控6人檢獲約260公斤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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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7.17起嚴打無牌小販非法出售食物 拘控6人檢獲約260公斤食物

2026年07月21日 22:12 最後更新:22:30

食物環境衞生署自7月17日起在全港展開代號「曉網」的情報主導行動,截至昨日(7月20日)成功拘控6名涉嫌無牌販賣及在公眾地方構成阻礙的人士,並檢獲共約260公斤食物。

食環署人員在行動中檢獲的食物和飲料。 政府新聞處圖片

食環署人員在行動中檢獲的食物和飲料。 政府新聞處圖片

食環署表示,為應對無牌小販販賣來歷不明、過期、限制出售或貯存不當的食物所構成的公眾健康隱患而作出行動,於高風險地點進行精準執法,嚴厲打擊販賣來歷不明及高危食物的違法行為,以保障食物安全。檢獲的食物包括熟食、飯盒、麵包、飲料和過期食物等。行動將持續進行,以維護公共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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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人員在行動中檢獲的食物和飲料。 政府新聞處圖片

食環署人員在行動中檢獲的食物和飲料。 政府新聞處圖片

食物環境衞生署。政府新聞處圖片

食物環境衞生署。政府新聞處圖片

食環署人員在行動中檢獲的食物和擺賣工具。政府新聞處圖片

食環署人員在行動中檢獲的食物和擺賣工具。政府新聞處圖片

食環署人員在行動中發現有無牌小販非法擺賣食物。政府新聞處圖片

食環署人員在行動中發現有無牌小販非法擺賣食物。政府新聞處圖片

食物環境衞生署。政府新聞處圖片

食物環境衞生署。政府新聞處圖片

食環署指,署方一向秉持情理兼備的原則處理無牌小販問題,對年邁或殘障小販會酌情處理。然而,為保障食物安全及公眾健康,若涉及販賣熟食及來歷不明、過期、禁售或限制出售等高風險食物,食環署將採取零容忍的嚴厲執法行動,包括不作警告而即時拘捕。

食環署人員在行動中檢獲的食物和擺賣工具。政府新聞處圖片

食環署人員在行動中檢獲的食物和擺賣工具。政府新聞處圖片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除非持有食環署簽發的有效小販牌照,否則任何人均不得在街道上販賣,違者一經定罪,初犯最高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一個月,再犯最高可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如無牌販賣活動同時引致阻塞通道,執法人員可引用《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加控違例人士在公眾地方擺放物品造成阻礙,可另處罰款25,000元或監禁三個月。此外,任何人未獲准許售賣限制出售的食物(包括凍肉、刺身和壽司等),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食環署人員在行動中發現有無牌小販非法擺賣食物。政府新聞處圖片

食環署人員在行動中發現有無牌小販非法擺賣食物。政府新聞處圖片

食環署重申會繼續加強打擊無牌小販活動,尤其是涉及出售食物的違法行為。署方呼籲市民切勿光顧無牌小販,並立即舉報可疑活動,共同維護食物安全和環境衞生。

食環署今日巡查全港208間未有獲批准許狗隻進入的餐廳,期間共發出2個口頭警告。署方表示,會繼續蒐集情報,若發現有餐廳漠視警告或持續違規,短期內將採取嚴厲執法行動。

食物環境衞生署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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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方在社交專頁提醒,根據法例,任何餐廳如欲容許狗隻進入,必須事先向食環署申請。未獲准許的餐廳須守法自律,不得讓顧客攜狗內進;市民若帶同狗隻進入「無證餐廳」,同樣屬違法,須負上法律責任。

食物環境衞生署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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