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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委會翟紹唐﹕圍標刑事化修例建議計劃9月交立會 最高刑罰擬監禁7至10年

社會事

競委會翟紹唐﹕圍標刑事化修例建議計劃9月交立會 最高刑罰擬監禁7至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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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委會翟紹唐﹕圍標刑事化修例建議計劃9月交立會 最高刑罰擬監禁7至10年

2026年07月23日 18:06 最後更新:18:56

競爭事務委員會主席翟紹唐表示,修改《競爭條例》將圍標行為刑事化方面,將按計劃於9月提交首份修例建議,目標在27年首季將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競委會將建議最高刑罰定為監禁7至10年。

競爭事務委員會

競爭事務委員會

競爭事務委員會今日(7月23日)下午舉行會議,首次設有公開環節讓傳媒列席旁聽。主持會議的競委會主席翟紹唐表示,公開部分會議內容是希望讓公眾更了解競委會的工作,提升透明度,令競委會更面向公眾。他透露,日後會考慮進一步披露更多工作細節,包括競委會在執行相關條例時所累積的經驗及面對的困難。

翟紹唐在會議結束後會見傳媒,被問及修改《競爭條例》將圍標行為刑事化的進度,以及會否等待獨立委員會發表報告後才提交建議。他回應稱,競委會的目標時間表維持不變,仍計劃於26年9月提交首份修例建議,目標是在27年首季將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至於刑期方面,翟紹唐認為刑罰必須相對嚴厲,以加強阻嚇力,競委會將建議最高刑罰定為監禁7年,甚至10年,並同時訂立相應的罰款。

競爭事務委員會主席翟紹唐。網上圖片

競爭事務委員會主席翟紹唐。網上圖片

此外,競委會將推出加強版「不合謀條款」範本,加入法定聲明機制,要求投標者在監誓人員見證下簽署,以證明標書是獨立擬備,過程中不存在任何合謀行為,否則須承擔法律後果。翟紹唐鼓勵公私營機構在招標時採用該範本,以避免投標過程中有人渾水摸魚。他指出,一旦簽署聲明後有人違反,即相當於發假誓,屬刑事罪行,對招標者而言能起到保護作用。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政府正總結居民返回單位執拾的經驗,強調在處理宏福苑收購工作上一直兼顧情、理、法,並以情為先。對於部分居民希望取回更多物品的訴求,當局會採用人性化及具彈性的安排,有特別需要的居民可透過「解說專隊」或「一戶一社工」機制提出。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資料圖片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資料圖片

黃偉綸在社交專頁發文指出,政府在處理單位內物品前會按實際情況作出安排,大方向是盡量配合住戶新居入伙的時間,提供機會讓居民返回單位取回所需物品。由房屋局統籌的「解說專隊」會持續與宏福苑業主保持溝通,並轉介有需要的個案,確保居民能獲得合適的支援。

黃偉綸又提到,宏福苑的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已涵蓋全部8座,政府會全速推進收購工作,盡最大努力盡快與已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的業主簽署正式買賣協議,並完成轉讓手續,向業主發放款項。

大埔宏福苑特別業主大會。有線新聞截圖

大埔宏福苑特別業主大會。有線新聞截圖

截至本月16日,政府已與769戶簽署正式買賣協議,佔已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業主數目約43%。其中已向10多名業主發放款項,他們主要選擇收取現金,每宗個案涉及金額約300多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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