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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quipmentShare遭證券集體訴訟 法魯奇律師事務所籲投資者9月21日前申請主要原告

商業事

EquipmentShare遭證券集體訴訟 法魯奇律師事務所籲投資者9月21日前申請主要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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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quipmentShare遭證券集體訴訟 法魯奇律師事務所籲投資者9月21日前申請主要原告

2026年07月25日 02:00 最後更新:02:13

法魯奇律師事務所作為一間領先的全國性證券律師事務所,正調查 EquipmentShare.com 公司(簡稱 EquipmentShare)(納斯達克:EQPT)的潛在索賠。該事務所提醒投資者,針對 EquipmentShare 提出的聯邦證券集體訴訟,申請擔任主要原告的截止日期為2026年9月21日。

法魯奇律師事務所是一間領先的全國性證券律師事務所,在紐約、賓夕法尼亞州、加利福尼亞州及佐治亞州均設有辦事處。該事務所自1995年成立以來,已為投資者追回數億美元。

法魯奇律師事務所提醒 EquipmentShare.com (EQPT) 投資者,證券集體訴訟主要原告申請截止日期為2026年9月21日。 AP圖片

法魯奇律師事務所提醒 EquipmentShare.com (EQPT) 投資者,證券集體訴訟主要原告申請截止日期為2026年9月21日。 AP圖片

訴訟詳情如下,控訴指該公司及其高層違反聯邦證券法,作出虛假及/或誤導性陳述,及/或未能披露以下事實:(1) 公司參與了額外未披露的關聯方交易;(2) 公司未有終止或大幅減少與共同創辦人擁有或控制實體的交易;(3) 因此,公司的財務報表存在重大誤導;(4) 鑑於上述情況,被告對公司業務、營運及前景的正面陳述存在重大誤導及/或缺乏合理依據。

EquipmentShare 於2026年1月26日進行首次公開招股(IPO),以每股24.50美元的價格出售3050萬股A類普通股。

2026年6月24日開市前,專注股市的媒體 Umibōzu Research 發表一份報告,當中指控「未披露的關聯方交易……已為 EquipmentShare 創辦人相關實體帶來至少7700萬美元收益,實際數字可能遠超此數」。報告指出,該公司維持一個高淨值人士及家族辦公室渠道,該渠道「圍繞三個未披露實體建立,分別為 EZ Equipment Zone(簡稱 EZ)、Bevel Financial(簡稱 Bevel)及 Armada Fleet Management(簡稱 Armada)」。報告詳細說明公司如何利用其 OWN 計劃,將大量費用及其他款項轉移至這些關聯方,並詳述一個「由130個與 Schlacks 相關實體組成的網絡」,該網絡「進一步促成這種猖獗的自我交易」。報告總結指,「OWN 計劃存在的一個主要原因,是為了讓 Schlacks 家族致富,訪問及公司文件顯示他們擁有並管理 Bevel 及 Armada」。

消息傳出後,EquipmentShare 股價於2026年6月24日下跌1.58美元,跌幅達6.62%,收市報22.30美元,成交量異常龐大。翌日交易,股價繼續下跌2.61美元,跌幅達11.7%,於2026年6月25日收市報19.69美元,成交量同樣異常龐大。

法院指定的主要原告,是集體訴訟中尋求救濟的投資者中,擁有最大經濟利益,並足以代表及符合集體成員特徵的人士,負責代表潛在集體成員指導及監督訴訟。任何潛在集體成員可透過其選擇的律師向法院申請擔任主要原告,亦可選擇不採取任何行動,維持為缺席集體成員。閣下能否分享任何賠償,不受是否擔任主要原告的決定影響。

法魯奇律師事務所亦鼓勵任何掌握 EquipmentShare 行為資訊的人士,包括舉報人、前僱員、股東及其他人士,與該事務所聯絡。

(美聯社)

領先全國的證券律師事務所法魯奇律師事務所,正調查針對微宏控股有限公司(Microvast Holdings, Inc.,納斯達克:MVST,下稱「微宏」或「該公司」)的潛在索償。該事務所提醒投資者,尋求擔任聯邦證券集體訴訟首席原告的截止日期為2026年9月21日,該訴訟已針對該公司提出。

訴訟指控該公司及其高層違反聯邦證券法,作出虛假或誤導性陳述,以及/或未能披露:(i) 由於庫存管理問題及微宏客戶延遲推出商用車等原因,被告誇大微宏達到其利潤目標的能力;(ii) 被告誇大微宏能於2025年底前完成湖州3.2期擴建項目;以及 (iii) 因此,被告在所有相關時間的公開聲明均屬重大虛假及誤導。

MVST投資者截止日期臨近:法魯奇律師事務所提醒微宏投資者,證券集體訴訟截止日期為2026年9月21日 AP圖片

MVST投資者截止日期臨近:法魯奇律師事務所提醒微宏投資者,證券集體訴訟截止日期為2026年9月21日 AP圖片

2025年6月25日,沽空機構Grizzly Research發表一份關於微宏的報告,指控該公司「捏造其大部分業務及能力」,包括誇大其生產設施(包括湖州廠房)的活動水平,以及誇大其商業合作夥伴帶來的潛在經濟機會。消息傳出後,微宏股價在即市交易中急挫,每股最多下跌0.40美元,跌幅約10.23%,最終收市報每股3.90美元。

2025年8月1日,微宏宣布其財務總監舒爾茨(被告)離職,他僅加入公司三個月。消息傳出後,微宏股價下跌每股0.30美元,跌幅約9.93%,於2025年8月4日收市報每股2.72美元。

2025年11月10日,微宏發布新聞稿,報告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季度的財務及營運業績,披露湖州3.2期擴建項目後的生產將不會早於2026年第一季開始,此前公司曾多次告知投資者,擴建相關的額外產能將於2025年第四季投入運作。消息傳出後,微宏股價下跌每股0.50美元,跌幅約10%,於2025年11月11日收市報每股4.48美元。

2026年3月16日,微宏發布新聞稿,報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季度及全年的財務及營運業績,報告該季度毛利率跌至約1%,較去年同期約36%大幅下降,原因為「專用儲能系統組件」產生的存貨減值費用;該季度收入為9650萬美元,按年下跌15%,遠低於市場普遍預期的1.364億美元。消息傳出後,微宏股價下跌每股0.79美元,跌幅34.2%,於2026年3月17日收市報每股1.52美元。

獲法院委任的首席原告,是尋求集體訴訟賠償中擁有最大經濟利益的投資者,其資格及代表性均符合集體訴訟成員的要求,並代表潛在集體訴訟成員指導及監督訴訟。任何潛在集體訴訟成員可透過其選擇的律師,向法院申請擔任首席原告,亦可選擇不採取任何行動,維持為缺席集體訴訟成員。閣下能否分享任何賠償,不受是否擔任首席原告的決定影響。

法魯奇律師事務所亦鼓勵任何掌握微宏行為資訊的人士,包括舉報人、前僱員、股東及其他人士,與該事務所聯絡。

(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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