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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宏控股遭證券集體訴訟 投資者須於9月21日前申請首席原告

商業事

微宏控股遭證券集體訴訟 投資者須於9月21日前申請首席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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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宏控股遭證券集體訴訟 投資者須於9月21日前申請首席原告

2026年07月23日 19:42 最後更新:19:54

領先全國的證券律師事務所法魯奇律師事務所,正調查針對微宏控股有限公司(Microvast Holdings, Inc.,納斯達克:MVST,下稱「微宏」或「該公司」)的潛在索償。該事務所提醒投資者,尋求擔任聯邦證券集體訴訟首席原告的截止日期為2026年9月21日,該訴訟已針對該公司提出。

訴訟指控該公司及其高層違反聯邦證券法,作出虛假或誤導性陳述,以及/或未能披露:(i) 由於庫存管理問題及微宏客戶延遲推出商用車等原因,被告誇大微宏達到其利潤目標的能力;(ii) 被告誇大微宏能於2025年底前完成湖州3.2期擴建項目;以及 (iii) 因此,被告在所有相關時間的公開聲明均屬重大虛假及誤導。

MVST投資者截止日期臨近:法魯奇律師事務所提醒微宏投資者,證券集體訴訟截止日期為2026年9月21日 AP圖片

MVST投資者截止日期臨近:法魯奇律師事務所提醒微宏投資者,證券集體訴訟截止日期為2026年9月21日 AP圖片

2025年6月25日,沽空機構Grizzly Research發表一份關於微宏的報告,指控該公司「捏造其大部分業務及能力」,包括誇大其生產設施(包括湖州廠房)的活動水平,以及誇大其商業合作夥伴帶來的潛在經濟機會。消息傳出後,微宏股價在即市交易中急挫,每股最多下跌0.40美元,跌幅約10.23%,最終收市報每股3.90美元。

2025年8月1日,微宏宣布其財務總監舒爾茨(被告)離職,他僅加入公司三個月。消息傳出後,微宏股價下跌每股0.30美元,跌幅約9.93%,於2025年8月4日收市報每股2.72美元。

2025年11月10日,微宏發布新聞稿,報告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季度的財務及營運業績,披露湖州3.2期擴建項目後的生產將不會早於2026年第一季開始,此前公司曾多次告知投資者,擴建相關的額外產能將於2025年第四季投入運作。消息傳出後,微宏股價下跌每股0.50美元,跌幅約10%,於2025年11月11日收市報每股4.48美元。

2026年3月16日,微宏發布新聞稿,報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季度及全年的財務及營運業績,報告該季度毛利率跌至約1%,較去年同期約36%大幅下降,原因為「專用儲能系統組件」產生的存貨減值費用;該季度收入為9650萬美元,按年下跌15%,遠低於市場普遍預期的1.364億美元。消息傳出後,微宏股價下跌每股0.79美元,跌幅34.2%,於2026年3月17日收市報每股1.52美元。

獲法院委任的首席原告,是尋求集體訴訟賠償中擁有最大經濟利益的投資者,其資格及代表性均符合集體訴訟成員的要求,並代表潛在集體訴訟成員指導及監督訴訟。任何潛在集體訴訟成員可透過其選擇的律師,向法院申請擔任首席原告,亦可選擇不採取任何行動,維持為缺席集體訴訟成員。閣下能否分享任何賠償,不受是否擔任首席原告的決定影響。

法魯奇律師事務所亦鼓勵任何掌握微宏行為資訊的人士,包括舉報人、前僱員、股東及其他人士,與該事務所聯絡。

(美聯社)

法魯奇律師事務所正調查再生元製藥公司(NASDAQ: REGN)的潛在索賠,並提醒投資者,尋求擔任聯邦證券集體訴訟首席原告的限期為2026年9月14日。

法魯奇律師事務所是一間領先的全國性證券律師事務所,在紐約、賓夕法尼亞州、加利福尼亞州及佐治亞州設有辦事處。該事務所自1995年成立以來,已為投資者追回數億美元。

再生元投資者限期將至:法魯奇律師事務所提醒再生元投資者,證券集體訴訟限期為2026年9月14日 AP圖片

再生元投資者限期將至:法魯奇律師事務所提醒再生元投資者,證券集體訴訟限期為2026年9月14日 AP圖片

訴訟指控,該公司及其高層違反聯邦證券法,作出虛假及/或誤導性陳述,及/或未能披露再生元第三期Fianlimab-Libtayo研究的真實狀況。當中包括,其初步統計假設存在根本性缺陷,活性治療組未能較標準療法取得顯著臨床差異,以及即使對照組表現未有過度優異,該試驗最終亦未能達到主要終點的統計學意義。

被告於2026年4月29日披露,第三期Fianlimab-Libtayo研究已作出修改,擴大了符合「無惡化存活期分析」資格的患者人數。消息傳出後,再生元股價於2026年4月29日下跌45.41美元,跌幅約6.2%,收市報每股686.36美元。

再生元於2026年5月15日發布新聞稿,宣布「Fianlimab第三期試驗……未能達到改善無惡化存活期(PFS)的主要終點的統計學意義」。消息傳出後,再生元股價於2026年5月18日下跌68.57美元,跌幅約9.8%,收市報每股629.68美元。

法院委任的首席原告,是集體訴訟中尋求最大財務利益的投資者,其資格及代表性符合集體訴訟成員的要求,並代表潛在集體訴訟成員指導及監督訴訟。任何潛在集體訴訟成員可透過其選擇的律師向法院申請擔任首席原告,或選擇不採取任何行動,維持為缺席的集體訴訟成員。閣下能否分享任何賠償,不受是否擔任首席原告的決定影響。

法魯奇律師事務所亦鼓勵任何掌握再生元行為資訊的人士,包括舉報人、前僱員、股東及其他人士,聯絡該事務所。

再生元證券集體訴訟投資者常見問題:

再生元證券欺詐訴訟的內容是甚麼?法魯奇律師事務所已代表在集體訴訟期內購買再生元證券的投資者,對再生元製藥公司(NASDAQ: REGN)提出證券集體訴訟。訴訟指控再生元及其部分高層就第三期Fianlimab-Libtayo臨床研究作出重大虛假及誤導性陳述。具體而言,訴訟指控被告隱瞞該研究的初步統計假設存在根本性缺陷,活性治療組據稱未能較標準療法取得顯著臨床差異,以及該試驗最終未能達到主要終點的統計學意義。據稱,這次欺詐行為透過兩次披露曝光:首先是2026年4月29日,被告宣布擴大符合無惡化存活期分析資格的患者人數,導致再生元股價下跌約6.2%;然後是2026年5月15日,再生元宣布第三期試驗未能達到主要終點的統計學意義,導致股價額外下跌約9.8%。

誰有資格參與訴訟?在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5月15日(包括首尾兩日)期間,於納斯達克購買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再生元製藥公司(NASDAQ: REGN)證券的投資者(「集體訴訟期」),可能有資格參與這次訴訟。參與資格不限於尋求委任為首席原告的人士;任何在集體訴訟期內購買再生元證券並蒙受損失的投資者,均可能分享代表集體訴訟成員取得的任何賠償。投資者應審閱其交易紀錄,以確定其購買是否屬於集體訴訟期內。參與訴訟不要求投資者在最終取得賠償時,除了及時提出索賠外,承擔任何積極的訴訟角色。

甚麼是首席原告,以及如何申請委任?首席原告是法院委任的代表,代表所有集體訴訟成員指導訴訟,包括與律師合作就案件作出關鍵策略決定。任何在集體訴訟期內購買再生元證券並蒙受損失的投資者,均可向法院申請委任為首席原告,但必須不遲於2026年9月14日提出,這是法院為此類申請設定的限期。法院通常會委任在尋求賠償中擁有最大財務利益,並符合適用證券法適當性要求的申請人。重要的是,投資者無需尋求委任為首席原告,即可參與或可能分享這次訴訟可能產生的任何賠償。未尋求首席原告身份的人士仍可提交索賠,並可能有資格獲得代表集體訴訟成員取得的任何和解或判決的一部分。

若投資者在集體訴訟期內購買再生元股票應怎麼辦?在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5月15日期間購買再生元製藥公司(NASDAQ: REGN)證券的投資者,應及時審閱其證券經紀及交易紀錄,以確認其購買的時間、規模及任何由此產生的損失。投資者應採取措施保存所有相關文件,包括交易確認書、賬戶結單及任何有關其再生元持股的通訊,因為這些紀錄可能對未來的任何索賠至關重要。鑑於首席原告申請限期為2026年9月14日,希望考慮擔任該角色的投資者應在此日期前採取行動。投資者或希望在限期屆滿前諮詢法魯奇律師事務所,以更好地了解其法律權利及選擇。聘請律師或尋求首席原告身份並非參與任何潛在集體賠償的必要條件,但及時採取行動有助於保留所有可用選項。

投資者為何應聯絡法魯奇律師事務所?法魯奇律師事務所數十年來一直代表投資者處理證券訴訟,並已為股東追回數億美元。在集體訴訟期內購買再生元證券的投資者,可聯絡該事務所,免費及無義務地討論其法律權利、潛在索賠及首席原告程序。

(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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