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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elCell Energy遭證券集體訴訟 投資者須於11月10日前申請主要原告

商業事

FuelCell Energy遭證券集體訴訟 投資者須於11月10日前申請主要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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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elCell Energy遭證券集體訴訟 投資者須於11月10日前申請主要原告

2026年09月15日 03:45 最後更新:03:53

法魯奇律師事務所是一間領先的全國性證券律師事務所,現正調查針對FuelCell Energy公司(簡稱「FuelCell」或「該公司」)(納斯達克:FCEL)的潛在索償。該事務所提醒投資者,尋求擔任針對該公司提出的聯邦證券集體訴訟主要原告的截止日期為2026年11月10日。

訴訟詳情指,該公司及其高層違反聯邦證券法,作出虛假及/或誤導性陳述,及/或未能披露以下事實:(1) 該公司的生產能力不足以達到CEPA協議要求的生產速度;(2) 因此,該公司根據與Fit Energy公司簽訂的CEPA協議交付產品的年度生產速度慢於預期;(3) 因此,該公司正承受更高的產品成本及生產管理費用;(4) 由於生產速度較慢,該公司很可能因CEPA協議而產生相關費用;(5) 上述情況是影響該公司盈利能力的已知趨勢;以及 (6) 由於上述原因,被告對該公司業務、營運及前景的正面陳述存在重大誤導及/或缺乏合理依據。

FuelCell Energy遭證券集體訴訟 投資者須於2026年11月10日前申請主要原告 AP圖片

FuelCell Energy遭證券集體訴訟 投資者須於2026年11月10日前申請主要原告 AP圖片

2026年9月2日,市場開市前,FuelCell公布其2026財政年度第三季度業績,錄得淨虧損4530萬美元。根據該公司的新聞稿,這反映「總虧損高於去年同期」,原因是「產品成本及生產管理費用目前超出與Fit Energy公司簽訂的CEPA協議所訂立的合約定價」。此外,FuelCell報告指,年度生產速度「低於我們預期成本結構與此規模訂單的市場定價相符的生產量」。因此,該公司錄得1700萬美元費用,以「反映CEPA協議第0階段所產生,與特定存貨及確定採購承諾相關的合約定價條款的影響」。

受此消息影響,FuelCell股價於2026年9月2日下跌2.68美元,跌幅達15.69%,收市報每股14.40美元,令投資者蒙受損失。

法院指定的主要原告,是指在集體訴訟中尋求最大財務利益的投資者,其資格及代表性足以代表集體成員,並代表潛在集體指導及監督訴訟。任何潛在集體成員可透過其選擇的律師向法院申請擔任主要原告,亦可選擇不採取任何行動,繼續作為缺席集體成員。閣下能否分享任何賠償,不受是否擔任主要原告的決定影響。

法魯奇律師事務所亦鼓勵任何掌握FuelCell行為資訊的人士,包括舉報人、前僱員、股東及其他人士,與該事務所聯絡。

投資者就FuelCell證券集體訴訟的常見問題:

問:FuelCell證券詐騙訴訟的內容是甚麼?

答:訴訟指控FuelCell Energy公司就其生產能力、生產速度、成本以及與Fit Energy公司簽訂的CEPA協議相關的財務風險誤導投資者。

問:誰有資格參與訴訟?

答:在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9月1日期間購買或取得FuelCell Energy(納斯達克:FCEL)證券並蒙受損失的投資者,可能有資格參與。

問:甚麼是主要原告?如何申請擔任?

答:主要原告在訴訟期間代表擬議的集體。合資格的投資者必須在2026年11月10日前向法院提交動議。投資者即使不擔任主要原告亦可參與。

問:投資者為何應聯絡法魯奇律師事務所?

答:法魯奇律師事務所數十年來一直代表投資者處理證券訴訟,並為股東追回數億美元。在集體訴訟期間購買FuelCell證券的投資者,可聯絡該事務所,免費及無義務地討論其法律權利、潛在索償及主要原告程序。

(美聯社)

一家領先的全國性證券律師事務所法魯奇律師事務所(Faruqi & Faruqi, LLP)正調查針對百度公司(Baidu, Inc.,簡稱「百度」或「該公司」)(NASDAQ: BIDU)的潛在索賠,並提醒投資者,尋求擔任針對該公司已提出之聯邦證券集體訴訟首席原告的截止日期為2026年11月13日。

該訴訟指控,該公司及其高層違反聯邦證券法,作出虛假及/或誤導性陳述,及/或未能披露以下事實:(1) 該公司誇大其人工智能業務的能力,以緩解其傳統網上營銷業務的迅速下滑;(2) 因此,該公司的收入合理地可能下跌;以及 (3) 由於上述原因,被告對該公司業務、營運及前景的正面陳述存在重大誤導及/或缺乏合理依據。

百度(NASDAQ:BIDU)證券集體訴訟截止日期提醒:法魯奇律師事務所提醒投資者,訴訟截止日期為2026年11月13日。 AP圖片

百度(NASDAQ:BIDU)證券集體訴訟截止日期提醒:法魯奇律師事務所提醒投資者,訴訟截止日期為2026年11月13日。 AP圖片

2026年8月18日,市場開市前,該公司公布2026年第二季度財務業績,透露百度整體業務收入按年下跌百分之四,至人民幣252億元(約37.1億美元),其中傳統業務收入按年下跌百分之二十三,至人民幣104億元,網上營銷服務總收入按年下跌百分之十九,至人民幣131億元。關鍵是,百度核心人工智能業務按季下跌百分之八,至人民幣125億元(約18.6億美元),其按年增長由2026年第一季度的百分之四十九,減速至百分之二十五,而其最大組成部分人工智能雲基礎設施(AI Cloud Infra)按季下跌百分之十七,由人民幣88億元跌至人民幣73億元。

消息公布後,百度美國預託證券(ADS)價格每股下跌13.25美元,跌幅為百分之12.73,於2026年8月18日收市報90.87美元,從而損害了投資者利益。

法院委任的首席原告是集體訴訟中尋求賠償且擁有最大財務利益的投資者,該投資者須足夠且具代表性,並代表潛在集體指導及監督訴訟。任何潛在集體成員可透過其選擇的律師向法院申請擔任首席原告,或選擇不採取任何行動,保持為缺席集體成員。您分享任何賠償的能力不受是否擔任首席原告的決定影響。

法魯奇律師事務所亦鼓勵任何掌握百度行為資訊的人士,包括舉報人、前僱員、股東及其他人士,聯絡該事務所。

有關百度證券欺詐訴訟的常見問題:

百度證券欺詐訴訟的內容是甚麼?

該訴訟指控百度誤導投資者,聲稱其人工智能業務能夠抵銷其傳統網上營銷業務的下滑,並未能充分披露收入下跌的風險。

哪些投資者有資格參與訴訟?

在2025年11月18日至2026年8月17日期間購買或取得百度(NASDAQ: BIDU)證券並蒙受損失的投資者可能有資格參與。

甚麼是首席原告,以及我如何申請擔任?

首席原告在訴訟期間代表擬議集體。合資格的投資者必須在2026年11月13日前向法院提交動議。投資者可選擇不擔任首席原告而參與訴訟。

投資者為何應聯絡法魯奇律師事務所?

法魯奇律師事務所數十年來一直代表投資者參與證券訴訟,並為股東追回數億美元。在集體訴訟期間購買百度證券的投資者可聯絡該事務所,免費及無義務地討論其法律權利、潛在索賠及首席原告程序。

律師廣告。負責此廣告的律師事務所為法魯奇律師事務所(Faruqi & Faruqi, LLP)。過往結果不保證或預測未來案件有類似結果。我們歡迎有機會討論您的具體案件。所有通訊將以保密方式處理。

(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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