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網站於2日公布包鋼板材廠重大容器爆炸事故調查報告。這宗發生於2026年1月18日的工業意外,最終造成10人遇難、84人受傷。經調查認定,事故屬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共有62名相關人員被追責問責。
包鋼板材廠重大容器爆炸事故。網上圖片
事故發生在當日下午3時01分許,地點為包頭市昆都侖區的內蒙古包鋼板材廠。調查報告指出,爆炸的直接原因在於廠內的1號球罐長期運行期間,受到介質腐蝕、局部應力與交變載荷的耦合作用,導致球罐內壁出現不可逆的「鹼應力腐蝕開裂+腐蝕疲勞」複合損傷。這種損傷持續累積,最終穿透壁厚,在下環焊縫北側形成飽和水洩漏。然而,現場人員並未採取有效的處置措施,約1.5小時後,壓力超過含缺陷容器的極限承載能力,洩漏處附近的焊縫沿環向發生整圈快速撕裂,球罐迅速解體,引發罐內大量飽和水瞬間閃蒸,最終導致爆炸。
包鋼板材廠重大容器爆炸事故。網上圖片
事故發生後,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迅速作出部署,全力組織搜救。應急管理部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亦派員趕赴現場,指導救援處置工作。現場救援累計投入超過1,300人,以及應急和救護車輛70多輛,全面展開搜救。
報告詳細列出了事故發生單位及相關責任方的主要問題,包括包鋼板材廠、內蒙古包鋼鋼聯股份有限公司、包頭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及事故相關單位北京京誠科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鞍山華信重工機械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包頭分院,同時亦點出監管部門及地方黨委政府存在的不足。
包鋼板材廠重大容器爆炸事故。央視新聞
在責任追究方面,報告指出,包頭市昆都侖區檢察院已批准逮捕板材廠的7名人員,涉嫌犯罪。同時,建議將事故相關的另外6名人員移送司法機關調查。此外,對包鋼集團及其所屬企業、事故相關單位,以及包頭市和昆都侖區兩級黨委、政府、市場監督管理局、應急管理局,乃至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急管理廳、國資委的有關人員,分別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
報告亦明確,對包鋼鋼聯、京誠科林、鞍山華信、包頭特檢院等4家單位作出行政處罰。昆都侖區黨委、政府須分別向包頭市黨委、政府作出書面檢查;包頭市黨委、政府和包鋼集團則須分別向自治區黨委、政府作出書面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