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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公司董事未按規定時限內支付工資 違《僱傭條例》罰款共6.6萬元

法庭事

兩公司董事未按規定時限內支付工資 違《僱傭條例》罰款共6.6萬元
法庭事

法庭事

兩公司董事未按規定時限內支付工資 違《僱傭條例》罰款共6.6萬元

2026年08月03日 15:41 最後更新:17:36

兩名公司董事因違反《僱傭條例》,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合共6萬6千元,法院同時下令兩人向有關僱員支付合共約10萬2千元的欠款。

勞工處檢控指出,新領域照明設備有限公司及新領域工程有限公司故意及無合理辯解違反條例規定,未有在工資期屆滿後及僱傭合約終止後7天內,向兩名僱員支付合共約12萬元的工資,亦未按勞資審裁處判令指定日期後14天內,向該兩名僱員支付合共約11萬元的裁斷款項。由於違例情況是在該兩名公司董事的同意、縱容或疏忽下發生,因此兩人被檢控及定罪。

勞工處發言人強調,裁決向所有僱主、公司董事及相關負責人員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規定,在法定期限內向僱員發放工資、終止合約補償及勞審處或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的裁斷款項。

勞工處高度關注星期一(8月3日)下午在九龍城一個建築地盤發生的致命工業意外。一名男僱員在改建中樓宇的天台工作期間,從樓邊高處墮下,送院後證實不治。處方對事件表示十分難過,並向死者家屬致以深切慰問。

勞工處。資料圖片

勞工處。資料圖片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意外發生後,處方已即時派員到現場展開調查,並已向有關承建商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要求停止使用該改建樓宇的天台,直至承建商採取適當措施消除相關危害,方可復工。勞工處正全速調查意外成因,查找相關持責者的法律責任,並提出改善措施。若調查發現有違例事項,定會依法處理。

勞工處FB圖片

勞工處FB圖片

勞工處同時提醒,僱主必須採取足夠的預防措施,包括為工人提供適當及足夠的安全通道進出工作位置,以及確保所有危險邊緣均已安全圍封。若未能切實可行地提供有關措施,亦應為工人提供合適的全身式安全帶,並持續繫於穩固的繫穩點或獨立救生繩及防墮系統上,以保障工人高處工作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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