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歲食環署管工涉嫌於2023年至2024年期間,無故票控5名市民亂拋垃圾,令他們被無理追討罰款,甚至遭法庭通緝。涉案管工被控5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星期四(8月6日)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獲裁判官陳慧敏批准,被告將於8月27日在區院提訊,准以1萬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及接觸證人,另須到警署報到。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羅銳,41歲,被控於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期間,在執行公職過程中,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先後發出5張告票,記錄5名曾經被票控的人士涉嫌在公眾地方再次亂拋垃圾,而事實上他們並沒有干犯該罪行,而有關告票亦沒有妥為發給5人。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早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獲裁判官陳慧敏批准。被告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准離港及接觸證人,另須定期到警署報到。案件將於8月27日在區域法院提訊。
證監會30歲時任經理在職時涉分別向兩名友人洩露領展投資信託基金的供股機密資料,投資獲利共逾1100萬元。3人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2項控罪,另被起訴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等共12罪。案件星期二(26日)在區域法院提堂,控方再新增2項控罪,法官陳廣池將案押後至8月18日再訊。
證監會時任經理涉向2友人洩露領展供股獲利逾千萬,控方加控2罪
3名被告依次為梁譜軒(30歲,案發為證監會投資產品部經理,現報稱無業)、賴列偉(34歲,報稱醫院管理局註冊護士)、及張梓健(35歲,報稱律政司高級政府律師)。
梁譜軒被控2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2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1項洗黑錢罪;賴列偉被控1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他人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1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及1項洗黑錢罪;張梓健被控1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他人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1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及2項洗黑錢罪。
3名被告依次為梁譜軒(左)、賴列偉(中)及張梓健(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罪稱,梁譜軒在2023年1月30日至2月在香港,身為擔任公職的人,即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經理,在執行其公職過程中或在其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不當作為,即向賴列偉和張梓健透露領展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有關的機密股價敏感資料,便利二人進行衍生工具交易。
梁另被控身為公職人員從二人接受分別225萬和約321萬元及一隻手錶報酬,以及在2023年至2024年1月期間,清洗犯罪得益約569萬元。賴列偉和張梓健則分別被控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梁向他們披露該敏感資料,和向梁提供金錢,作為梁作出上述作為的誘因或報酬;賴和張另涉及洗黑錢248萬及約321萬和一隻手錶。
案件編號:DCCC 161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