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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香港美食天堂,放心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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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香港美食天堂,放心吃

2026年08月31日 12:21 最後更新:12:29

作者:周春玲,全國政協委員,高昇基金執行主席。

在香港只有你想不到,沒有你嘗不到的美味。食遍世界、食得安心,這是香港美食天堂的金漆招牌。

餐桌上的安全,是普通百姓最貼身、最關注的頭等大事。

近日內地發生“甲醛白菜”風波,事緣大白菜(港稱紹菜、旺菜)主要產區河北張家口,被調查揭發有大量商用甲醛浸泡白菜根部以保鮮,相關操作已成業內潛規則,其中部分有毒白菜已被運往多個地區。

此事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國務院食安辦、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高度重視事件,第一時間指導屬地調查核實,依法從嚴從快處置,追查涉事白菜流向,嚴防問題產品流入市場。

日韓台及香港、澳門也及時作出檢測,所幸未有進入這些地區。

這一事件演變成國際輿論關注風波,說明食品安全不可忽視。事涉市民大眾的健康,正是領導們常常強調“加強安全”意識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香港在這方面有一套嚴格的做法,其優勢在於系統化的法規體系和高效的執行措施,值得各相關部門借鑒。

香港食品安全法規與美、歐標準相比,可稱為“最嚴格”體系,以《食物安全條例》為核心覆蓋全鏈條,配套數十項細則,從生產到銷售每個環節均有細化標準。

同時,政府的食物安全中心配備毒理專家、化驗師等專業人員,定期抽檢並每兩個月公開數據。

這種以精細化立法和高效執法,確保了香港食品安全在全球處於領先地位。主要有如下做法:

手段之一,發現之後立刻動手,不等出事才算帳。

抽檢一旦發現超標、變質、非法添加劑等,食環署不給“整改視窗”,而是直接停售、封存,把涉事食材扣住。若現場判斷存在健康風險,問題貨品當場銷毀,成本由商家自己負責,政府不作補償。

手段之二,不讓商家以談判撐過風險期。

如後廚衛生不達標、滋生鼠患、交叉污染、加工流程亂套等,政府直接勒令停業整改,清洗消殺後複檢合格才准開門。整改期間不得營業,掐住店鋪人流和現金流,導致商家一次污染,既破壞了商譽,也失去了盈利機會。

手段之三,在制度上實行最高強制性。

在香港,遇到危害公眾健康的情形,主管部門直接下達法定食物禁制令(78B命令),把整類風險食品從進口、供應到售賣鏈條裡一刀切:全面禁止、全管道召回、扣押隔離並強制銷毀。若違抗禁制令不是行政犯錯,而是按重罪最高罰款10萬港元、監禁12個月。

換句話說,明知危險還想硬賣,就不是“被教育”,而是“進牢房”。

手段之四,堵住源頭。

無牌食品工廠、地下加工點被發現,政府執法人員可以直接封鎖場地、扣押設備和原料,並同步立案起訴。

手段之五,實行追責“記分停牌”。

對所有持牌食肆來說,違規不是一次性事件,而是會累計進個人帳本。輕微違規(比如環境衛生差、標籤不全)記5分;中度違規(過期食材、違規添加劑、生熟混放)記10分;嚴重高危(致病菌污染、食物中毒、隱瞞溯源、非法加工)單次直接15分。

接下來是階梯式結算:累計30分,臨時吊銷牌照7到14天並強制停業;累計60分,永久取消經營牌照,店鋪必須關門,之後不得再經營食品行業。

若多次反復違規,將加速“牌照清零”,讓違規者徹底出局。

這套監管體系有四個核心:一是處罰前置,不等中毒;二是責任到人,老闆出錢還要背責;三是累進懲罰,一次不一定死,但屢犯就逐出行業;四是權力集中,監管部門處置速度快而果斷。

此外,香港把“輿論成本”也列入監管體系,形成公開的壓力場。政府將定罪商戶、停牌或取消牌照的名單永久公示,市民隨時能查;重大食安案件或大規模召回,統一發佈新聞,讓涉事品牌不得在行業內冼手再來。

香港的經驗告訴我們,安全沒有高水準、低水準之分,只有制度是否健全之別。

講安全,不能停留在反復強調、靠商家自覺、事後檢查督辦,而必須建立法律的保護屏障,讓大眾知法、依法,監管部門守法、執法,安全才能做到萬無一失。

不這樣做,食品安全還會按下葫蘆浮起瓢,風波不止。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簡思智庫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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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調解院落戶香港意義非凡

 

作者:周春玲,全國政協委員,香港高昇基金執行主席。

又是香港回歸日,慶喜時說說香港的好故事。

去年5月“國際調解院”正式落戶香港,來自四大洲33個簽約國家代表(現簽署國家已增至41個)、50多個國家和20個國際組織的高級官員齊聚香港,共同見證這一盛事。

一、“一國兩制”的偉大實踐,成為解決國際爭端最佳典範

早在上世紀1990年2月香港基本法起草工作完成時,“一國兩制”偉大設計師鄧小平對全體基本法起草委員說:你們經過近五年的辛勤勞動,寫出了一部具有歷史意義和國際意義的法律。

說它具有歷史意義,不只對過去、現在,而且包括將來;說國際意義,不只對第三世界,而且對全人類都具有長遠意義。

國際調解院在香港落成,將鄧小平提出“一國兩制”不但可以解決香港順利回歸,還可以為解決國際爭端提供中國方案的遠見卓識,成為了令人矚目的現實。

現行國際爭端解決機制長期被西方主導,WTO上訴機構停擺,投資仲裁偏袒跨國資本等問題,一直飽受詬病;霸權國家恣意破壞國際規則和法律,不少發展中國家特別是弱小國家,主權被侵犯,財產被掠奪,他們被個別國家持強霸淩無處申訴,許多國家長期處在貧困落後之中,成立國際調解院正是直擊這些痛點。

我國是《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以下簡稱《公約》)主要發起國之一,《公約》明確調解員名單中,亞非拉國家占比超過60%,50億美元基金專門支持發展中國家,72小時緊急程式可快速回應危機。

《公約》還創造性建立“備案執行”機制,經調解達成的協議可在締約國直接執行,兼顧自願性與實效性。相比傳統仲裁,其成本僅1/3,更納入區塊鏈、人工智慧等新興領域規則制定職能。

聯合國官員評價:“這是對《聯合國憲章》和平解決爭端宗旨的生動實踐。”

首批簽約國以發展中國家占70%,匈牙利等國甚至退出國際刑事法院轉投調解院,足見其對西方主導機制的“用腳投票”。

國際規則正從“西方制定”,邁向“協商共治”的歷史轉角,鄧小平指出“一國兩制”具有國際意義的科學論斷,是對國際社會化解矛盾與衝突的重大理論貢獻。

二、“一國兩制”的偉大實踐,奉獻全球治理的東方智慧

習近平主席提出全球治理倡議,是繼全球發展倡議、全球安全倡議、全球文明倡議之後,向世界貢獻的又一重要國際公共產品。

西方說:你侵犯人權,所以我制裁你。中國說:你制裁我,所以你侵犯了我的人權。兩套發展範式在國際法場領域,正在加速形成新型規則體系。

目前,這場爭論的天平仍然向西方傾斜——不是因為他們的論點更有說服力,而是因為他們長期手握市場准入券,遏制以中國為代表的全球南方國家的發言權、發展權。

這是不可調和的交鋒,甚至是一個長期的戰場。

“一國兩制”是具有中國特色的政治制度,具有很強的包容性,經過近三十年的實踐過程,已呈現出“尊重一國、相容兩制、優勢互補、共同繁榮”的穩定局面,參與《公約》簽署代表完全相信中國不是要當“世界領袖”,相反是禁止單邊制裁、拒絕武力威脅的和平倡議者。



與此同時,隨著國際環境複雜多變,地緣政治衝突不斷,國際社會的對話與合作日漸增多,國際調解院推行“法系平衡”,未來的調解員將覆蓋普通法系、大陸法系、伊斯蘭法系等多元背景。

這種去中心化的設計,為解決國家之間、國家與他國投資者之間,以及國際商事爭端,給全球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法治公共產品。

能夠承擔多法系彙聚一起解決糾紛,作為“一國兩制”的香港,無疑是國際調解院總部所在地的最佳選擇。

三、“一國兩制”的偉大實踐,讓東方之珠大放異彩

國際調解院落戶香港是經中央批准,並撥款4.6億港元改建原灣仔警署,成為專門負責調解國際爭端總部。老建築承擔新使命!

第一,香港的法治得到中央的充分信任。

西方一直擔心中國會對香港的司法體系施加影響,《基本法》對香港法律體系的維護,讓這種擔憂顯得多餘。香港是一個背靠內地、聯通世界的雙軌橋樑,調解院既不是“中國的私器”,也不是“西方的附庸”,嚴格執行《公約》是中國香港的承諾。

不少簽署國對調解院充滿信心,還有一些未參加簽署的如英國、新加坡、迪拜等國家或地區,開始悄然為加入《公約》展開談判,試圖在國際新秩序中佔有席位。

第二,香港作為亞洲的法律樞紐更加穩固。

香港的法律與國際商事規則高度相容,法治指數在全球名列前茅,在最新的國際仲裁調查報告中,香港被評為全球最受歡迎仲裁地第二名;在世界銀行集團最新發佈的《營商環境成熟度評估》中,香港在爭議解決方面位居全球前列,深受國際社會信賴。

而且,香港很早就開始發展國際調解體系,在政府立法、法制基礎、司法體系、認證資格和國際程式等方面都非常成熟,國際仲裁的效率是傳統訴訟的3倍,成本卻低了70%,完全具備成為國際調解院總部的條件和能力。

第三,香港打造亞洲區法律人才彙聚高地更具實力。

根據瑞士IMD發佈的《2025年世界人才排名》中,香港躍升至全球第四、亞洲第一,僅次於瑞士、盧森堡和冰島。



香港是全球第三大法律人才池,在全球排名前100的律師事務所中,過半數在香港執業。

針對海牙國際法院歐美國家的法官占比超過80%,香港已開啟了構建涉外法律人才培養體系,加快培養熟悉國際法、普通法、大陸法及國家法制等的法律人才,為打造“國際調解之都”提供堅實的人才支撐。

第四,香港國際影響力全面大幅提升。

隨著國際調解院落戶,香港進一步完善調解法律框架及相關政策,從而促進法律行業的國際化與專業化,打造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經貿金融+法律服務品牌。

去年香港緊隨中國內地、美國、德國與荷蘭,位列全球第五大商品貿易經濟體,商品貿易總額達15850億美元,按年上升17.5%,占全球總額3%。

波士頓諮詢公司《2026年全球財富報告》稱,去年香港管理的跨境財富規模增長10.7%,達到2.95萬億美元,首次超過瑞士。

報告預期,到2030年,香港管理的財富每年增長約9%,高於瑞士6%的增速,意味著香港很有可能守住領先地位。

第五,香港為“一帶一路”提供更堅實的法律服務。

近5年中國企業在海外的糾紛年均增長23%,調解院的設立,促使香港從金融樞紐向“法律+外交”多元平臺躍升。

香港法治營商環境進一步提升,有利於吸引更多國際企業赴港發展;有利於香港在促進海內外企業“引進來、走出去”雙向過程中更好發揮“超級連絡人”作用;有利於依託大灣區資源銜接內地和國際規則,以中立地位化解海外項目爭端,降低企業維權成本,為“一帶一路”開闢一條“快速通道”,讓“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有了具體的落地成果。

今天香港又增添了一個“國際調解院”,成為集多種法律體系彙聚的法律之都,彰顯了香港作為內地、亞太區與世界之間橋樑的獨特角色,未來一定會綻放出更加輝煌的光芒!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