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春玲,全國政協委員,香港高昇基金執行主席。
又是香港回歸日,慶喜時說說香港的好故事。
去年5月“國際調解院”正式落戶香港,來自四大洲33個簽約國家代表(現簽署國家已增至41個)、50多個國家和20個國際組織的高級官員齊聚香港,共同見證這一盛事。
一、“一國兩制”的偉大實踐,成為解決國際爭端最佳典範
早在上世紀1990年2月香港基本法起草工作完成時,“一國兩制”偉大設計師鄧小平對全體基本法起草委員說:你們經過近五年的辛勤勞動,寫出了一部具有歷史意義和國際意義的法律。
說它具有歷史意義,不只對過去、現在,而且包括將來;說國際意義,不只對第三世界,而且對全人類都具有長遠意義。
國際調解院在香港落成,將鄧小平提出“一國兩制”不但可以解決香港順利回歸,還可以為解決國際爭端提供中國方案的遠見卓識,成為了令人矚目的現實。
現行國際爭端解決機制長期被西方主導,WTO上訴機構停擺,投資仲裁偏袒跨國資本等問題,一直飽受詬病;霸權國家恣意破壞國際規則和法律,不少發展中國家特別是弱小國家,主權被侵犯,財產被掠奪,他們被個別國家持強霸淩無處申訴,許多國家長期處在貧困落後之中,成立國際調解院正是直擊這些痛點。
我國是《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以下簡稱《公約》)主要發起國之一,《公約》明確調解員名單中,亞非拉國家占比超過60%,50億美元基金專門支持發展中國家,72小時緊急程式可快速回應危機。
《公約》還創造性建立“備案執行”機制,經調解達成的協議可在締約國直接執行,兼顧自願性與實效性。相比傳統仲裁,其成本僅1/3,更納入區塊鏈、人工智慧等新興領域規則制定職能。
聯合國官員評價:“這是對《聯合國憲章》和平解決爭端宗旨的生動實踐。”
首批簽約國以發展中國家占70%,匈牙利等國甚至退出國際刑事法院轉投調解院,足見其對西方主導機制的“用腳投票”。
國際規則正從“西方制定”,邁向“協商共治”的歷史轉角,鄧小平指出“一國兩制”具有國際意義的科學論斷,是對國際社會化解矛盾與衝突的重大理論貢獻。
二、“一國兩制”的偉大實踐,奉獻全球治理的東方智慧
習近平主席提出全球治理倡議,是繼全球發展倡議、全球安全倡議、全球文明倡議之後,向世界貢獻的又一重要國際公共產品。
西方說:你侵犯人權,所以我制裁你。中國說:你制裁我,所以你侵犯了我的人權。兩套發展範式在國際法場領域,正在加速形成新型規則體系。
目前,這場爭論的天平仍然向西方傾斜——不是因為他們的論點更有說服力,而是因為他們長期手握市場准入券,遏制以中國為代表的全球南方國家的發言權、發展權。
這是不可調和的交鋒,甚至是一個長期的戰場。
“一國兩制”是具有中國特色的政治制度,具有很強的包容性,經過近三十年的實踐過程,已呈現出“尊重一國、相容兩制、優勢互補、共同繁榮”的穩定局面,參與《公約》簽署代表完全相信中國不是要當“世界領袖”,相反是禁止單邊制裁、拒絕武力威脅的和平倡議者。
與此同時,隨著國際環境複雜多變,地緣政治衝突不斷,國際社會的對話與合作日漸增多,國際調解院推行“法系平衡”,未來的調解員將覆蓋普通法系、大陸法系、伊斯蘭法系等多元背景。
這種去中心化的設計,為解決國家之間、國家與他國投資者之間,以及國際商事爭端,給全球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法治公共產品。
能夠承擔多法系彙聚一起解決糾紛,作為“一國兩制”的香港,無疑是國際調解院總部所在地的最佳選擇。
三、“一國兩制”的偉大實踐,讓東方之珠大放異彩
國際調解院落戶香港是經中央批准,並撥款4.6億港元改建原灣仔警署,成為專門負責調解國際爭端總部。老建築承擔新使命!
第一,香港的法治得到中央的充分信任。
西方一直擔心中國會對香港的司法體系施加影響,《基本法》對香港法律體系的維護,讓這種擔憂顯得多餘。香港是一個背靠內地、聯通世界的雙軌橋樑,調解院既不是“中國的私器”,也不是“西方的附庸”,嚴格執行《公約》是中國香港的承諾。
不少簽署國對調解院充滿信心,還有一些未參加簽署的如英國、新加坡、迪拜等國家或地區,開始悄然為加入《公約》展開談判,試圖在國際新秩序中佔有席位。
第二,香港作為亞洲的法律樞紐更加穩固。
香港的法律與國際商事規則高度相容,法治指數在全球名列前茅,在最新的國際仲裁調查報告中,香港被評為全球最受歡迎仲裁地第二名;在世界銀行集團最新發佈的《營商環境成熟度評估》中,香港在爭議解決方面位居全球前列,深受國際社會信賴。
而且,香港很早就開始發展國際調解體系,在政府立法、法制基礎、司法體系、認證資格和國際程式等方面都非常成熟,國際仲裁的效率是傳統訴訟的3倍,成本卻低了70%,完全具備成為國際調解院總部的條件和能力。
第三,香港打造亞洲區法律人才彙聚高地更具實力。
根據瑞士IMD發佈的《2025年世界人才排名》中,香港躍升至全球第四、亞洲第一,僅次於瑞士、盧森堡和冰島。
香港是全球第三大法律人才池,在全球排名前100的律師事務所中,過半數在香港執業。
針對海牙國際法院歐美國家的法官占比超過80%,香港已開啟了構建涉外法律人才培養體系,加快培養熟悉國際法、普通法、大陸法及國家法制等的法律人才,為打造“國際調解之都”提供堅實的人才支撐。
第四,香港國際影響力全面大幅提升。
隨著國際調解院落戶,香港進一步完善調解法律框架及相關政策,從而促進法律行業的國際化與專業化,打造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經貿金融+法律服務品牌。
去年香港緊隨中國內地、美國、德國與荷蘭,位列全球第五大商品貿易經濟體,商品貿易總額達15850億美元,按年上升17.5%,占全球總額3%。
波士頓諮詢公司《2026年全球財富報告》稱,去年香港管理的跨境財富規模增長10.7%,達到2.95萬億美元,首次超過瑞士。
報告預期,到2030年,香港管理的財富每年增長約9%,高於瑞士6%的增速,意味著香港很有可能守住領先地位。
第五,香港為“一帶一路”提供更堅實的法律服務。
近5年中國企業在海外的糾紛年均增長23%,調解院的設立,促使香港從金融樞紐向“法律+外交”多元平臺躍升。
香港法治營商環境進一步提升,有利於吸引更多國際企業赴港發展;有利於香港在促進海內外企業“引進來、走出去”雙向過程中更好發揮“超級連絡人”作用;有利於依託大灣區資源銜接內地和國際規則,以中立地位化解海外項目爭端,降低企業維權成本,為“一帶一路”開闢一條“快速通道”,讓“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有了具體的落地成果。
今天香港又增添了一個“國際調解院”,成為集多種法律體系彙聚的法律之都,彰顯了香港作為內地、亞太區與世界之間橋樑的獨特角色,未來一定會綻放出更加輝煌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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