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達詩,資深政經評論人。
2026陸家嘴論壇開幕式上,由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潘功勝給上海浦東發佈了《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發展離岸金融行動方案》,在上海率先構建與國際金融中心相匹配的離岸金融體系,大家簡稱為“金融特區”。
中央為什麼作出這一決策?
首先,人民幣在國際交易和外匯儲備的比重度不高,但我們的經濟體量卻越來越大,已經在國際上排位第二,幾乎與美國並肩。
這樣一個經濟大國地位,與人民幣地位不匹配的矛盾越來越突出,這是金融改革不能回避的問題。在上海發展離岸中心,是必然的選項。
其次,為支援我國“走出去”企業海外分(子)公司,以及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優質企業等境外企業主體使用離岸金融服務,滿足其在支付結算、資金匯兌、投資融資、保險保障、資產管理等方面的多元化需求。
過去許多對外貿易的往來,以及內地企業或個人的國際業務、即使買保險也要親自到香港簽約。現在中央在上海建設離岸金融中心,把過去要到香港去做的業務放到上海進行,為內地企業提供更大的便利。
再次,隨著地緣政治環境進一步惡化,傳統金融開放的模式有一定風險,它會讓國內的金融暴露在整個國際市場上。
現在上海設立離岸市場,目的就是要做一些隔離,也就是新政策提出的“境內關外”,意思是在“境內”提供一個地方,實行國際通行的規則,整個運作則是處於“關外”,目的是給資本流動提供一個緩衝。
為什麼說對香港是挑戰?
《行動方案》明確,在上海先行先試的離岸市場,先推行6項具體業務:
一是離岸貿易金融。
在“境內關外”提供資金支付、結算、融資等金融服務,進一步整合全球海關、物流等資料,為離岸貿易金融服務提供支撐。
“方案”特別強調,優先發展基於大宗商品交易等具備一定基礎的離岸貿易金融服務。
二是自貿離岸債。
以前只能到香港發債,特別是發美元債還有到外國進行,現在可以在上海發債,拓寬“走出去”企業及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等優質企業的投融資管道。
三是離岸再保險。
以前要到香港以及在港的外國再保險公司簽約,“方案”將在離岸市場設兩家公司,發放牌照開展業務,讓內地企業的出海專案以及他們再保險訂單,在上海就可以辦理。
四是跨國財資中心。
過去內地一些大企業,類似華為、騰訊、寧德等,他們在海外賺的錢一般都是放在香港,因為涉及資金的自由兌換、內部調撥和拆借理財等,現在可以到上海來做。
上海為配合這一政策,6月1日實施《關於深化上海全球資產管理中心建設的若干意見》的政策,目標到2030年資產管理規模達55萬億元,全國占比達1/3。
五是離岸人民幣和外匯交易。
推動人民幣對非美貨幣直接交易,以前主要香港才能做,現在則可以在上海做了。上海還可以依託外匯交易平臺,彙聚全球外幣對、外幣貨幣等外幣市場流動性,促使上海增加國際資本配置功能。
六是非居民個人金融服務。
上海離岸市場可以為非居民個人提供金融服務,開立帳戶和辦卡,拓展非居民個人的離岸財富管理、全球資產配置等專業化金融產品與服務供給。
以上6個具體項目,都與香港的金融中心息息相關。這裡不妨將香港與上海作一些粗淺的比較。
香港的普通法系、港幣制度、銀行網路、貨運貿易和全球資本,是經歷多年不斷迭加形成的,最成功的是“信用”好。
錢放在香港可以自由流動,資產放在香港可以做風險隔離,公司放在香港有法律和規則做保障。
聯結美元體系、普通法體系、國際資本體系,是香港構成國際金融中心的重要基石。
上海則有中國最好的產業腹地,最強的金融機構,最強的人民幣資金池,最完整的製造業背景。
正因為貨是中國造的,工廠是中國建的,供應鏈是中國組織的,但融資、結算、匯兌、保險、債券的發行還是要繞到香港或者倫敦、紐約、新加坡等地完成,這就需要在上海建設離岸市場。
但上海金融中心連接的是人民幣體系、中國產業體系,其功能是服務國家金融戰略。
過去香港被認為是中國唯一實行普通法地區,這點上海的金融中心難以超越。但《行動方案》中對離岸金融法律制度首次作出表述,由中央有關主管部門根據離岸金融發展需要,研究制定離岸金融業務制度和規則;上海市可運用浦東新區法規立法授權,在中央金融管理部門等支持下,研究制定離岸金融領域配套規則,並完善與離岸金融發展相適應的仲裁規則。
換言之,香港目前是中國實行普通法唯一地區,但不一定是獨有,隨著金融改革向高品質推進,不排除上海的離岸市場在完成物理隔離時,或會以一定形式採用部分普通法的規則,依法適用。
雖然香港與上海各有生存之道,香港被切去蛋糕已不可避免。因此,中央制定《行動方案》時也注意到這一問題,特別強調“上海要注重做好與香港離岸金融發展的互學互鑒,實現兩個國際金融中心的協同聯動發展,共同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和利益。”
如何避免“一雞死一雞鳴”,從《行動方案》設定的時間表看:
2027年末初步建立適應離岸金融業務的業務規則、風險管理和處置、營商環境等制度體系;
2030年末,逐步形成相對成熟的離岸金融制度和法治體系,並為在岸金融體系改革開展測試,打造人民幣資產全球配置功能和風險管理功能;
2035年末,成為離岸、在岸高水準統籌協調發展的戰略樞紐,引領國家金融高水準開放和高品質發展。
按照上海的時間進程,香港還有十年時間作應對準備。
目前香港正在制定第一個五年規劃,必須切實提出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落地舉措,若現在錯過了,那真是“蘇州過後無艇搭”!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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