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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開學日緊急事故交通協調中心提升至最高級別聯合督導模式

社會事

運輸署:開學日緊急事故交通協調中心提升至最高級別聯合督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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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開學日緊急事故交通協調中心提升至最高級別聯合督導模式

2026年09月01日 08:32 最後更新:08:45

星期二(9月1日)是開學日,運輸署預計各區交通會非常繁忙,緊急事故交通協調中心已提升至最高級別的聯合督導模式運作,聯同警方及主要公共運輸營辦商實時監察路面情況。署方同時派員到主要交通交匯處、車站、陸路口岸、隧道,以及寶馬山、九龍塘、蒲崗村道與葵盛圍等學校區視察,掌握最新交通狀況。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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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應對開學日的龐大出行需求,署方實施多項疏導措施。針對經陸路口岸上學的跨境學生,署方安排專人監察跨境及本地校巴運作,並提醒專營巴士及跨境巴士營辦商備足運力,確保跨境學童順利返校。對於新入伙的公共屋邨及屋苑,署方亦提醒營辦商按實際需要加強交通配套,應付新增的出行需求。

星期二(9月1日)是開學日。巴士的報記者攝

星期二(9月1日)是開學日。巴士的報記者攝

星期二(9月1日)是開學日。巴士的報記者攝

星期二(9月1日)是開學日。巴士的報記者攝

署方同時提醒鐵路、專營巴士、非專營巴士(包括邨巴、校巴)、渡輪及的士等營辦商提供充足服務,有需要時加密班次,並調配後備車輛及船隻應對突發情況。港鐵方面,在開學日初期於各車站加派人手協助乘客,並密切監察各鐵路綫的運作情況,確保服務暢順。

一名登記車主因名下車輛長期未領牌長達約44個月,違反車輛登記及領牌新規定,星期一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罰款3,000元,成為新規定實施以來首宗被定罪的個案。

粉嶺法院

粉嶺法院

運輸署對判決表示歡迎,發言人指出,這次裁決向所有登記車主發出清晰信息,未領牌的車輛會一直登記在車主名下,車主有責任遵從新規定,及時妥善處理名下車輛。署方強調,新規定旨在加強規管長期未領牌的車輛,從源頭解決不當棄置車輛的問題。

據了解,新規定自去年12月22日起實施,運輸署已陸續向兩年或以上未領牌車輛的車主發出通知書。車主必須在通知書發出日起三個月內,為車輛辦理領牌、拆毀或永久送離香港的手續,其後須向署方提交證明文件並取消車輛登記。

根據《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及監禁3個月;其後每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運輸署表示,相關檢控工作仍在繼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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