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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發布《電腦系統誠信安全標準》 加強運用數碼科技提升防貪能力

社會事

廉署發布《電腦系統誠信安全標準》  加強運用數碼科技提升防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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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發布《電腦系統誠信安全標準》 加強運用數碼科技提升防貪能力

2026年09月02日 13:02 最後更新:13:52

廉政公署正式發布一套為全港政府決策局及部門編製的全新《電腦系統誠信安全標準》,旨在帶領多個決策局和部門加強運用數碼科技,藉此提升防貪能力,並進一步強化誠信管治與人員操守。

政府新聞網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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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理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張曼莉在發布典禮上致辭時指出,政府一直秉持安全與發展並重的策略,而落實風險防控的關鍵,正是建立一個高效、透明、廉潔的數字政府。她強調,創新科技與誠信管治兩者相輔相成,科技可為誠信提供監察和預警工具,誠信管治則是創科健康發展及數據安全的重要保障。她認為,在電腦系統中融入誠信管控措施,能令創新應用變得更安全、更穩妥,亦更能取得市民信任。

廉政公署。

廉政公署。

廉政專員胡英明則表示,這套安全標準是總結廉署多年來的實戰經驗,以及為不同政府部門和公營機構審查工作流程時所發現的漏洞而製成,可謂集結了前線防貪工作的智慧結晶。

據介紹,《電腦系統誠信安全標準》合共涵蓋12項功能,對應至常見工作流程,包括清晰設定用戶權限、加強使用者身份驗證、嚴格保護敏感資料,以及要求在重要流程中申報利益衝突等。與此同時,有關標準亦着重妥善保存審計追蹤記錄,並建立異常偵測機制,以充分發揮監察作用,從源頭堵塞貪腐漏洞。

廉政公署星期三(9月9日)落案起訴一名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前副總裁,控告他涉嫌在一宗正在進行的貪污調查中,不遵照廉署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獲法庭命令而發出的通知書,就其個人財產等資料提交法定聲明。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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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歲的湯寶衡為港交所前副總裁,被控一項不遵照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14(1)條所發出的通知書辦理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14(4)條。他獲准予保釋,星期五(9月1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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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14條,若廉署調查人員有合理理由懷疑任何人士觸犯貪污罪行,可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提出申請,發出通知書要求有關人士提交法定聲明,列明其財產、開支及法律責任等資料。任何人士如不遵照通知書辦理,可能會觸犯有關條例。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署人員就一宗貪污調查,於2025年9月底向被告送達通知書,要求他提交法定聲明,列明包括他在通知書日期前三年內所擁有或管有的財產。法定聲明提交日期應被告申請延至2026年3月。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6年3月12日,無合理辯解而忽略或不遵照通知書的條款辦理。被告涉嫌未能向廉署提供所需資料,涉及30筆共逾210萬元存入其銀行帳戶的現金款項。

廉署相關貪污調查仍在進行,調查期間獲港交所全力協助。廉署發言人指,貪污是一種非常隱蔽的罪行,廉署因此獲法定調查權力,以有效打擊貪污,包括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14條,申請法庭命令獲授權發出通知書,要求受查人士提供所需資料。面對任何妨礙貪污調查的不法行為,廉署必定果斷執法及依法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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