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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三跑項目分判合約貪污案 填海工程分判商承認行賄涉590萬元

法庭事

機場三跑項目分判合約貪污案 填海工程分判商承認行賄涉590萬元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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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三跑項目分判合約貪污案 填海工程分判商承認行賄涉590萬元

2026年09月07日 19:55 最後更新:19:55

廉政公署「暴雪」行動偵破香港國際機場三跑道系統項目分判合約貪污案,起訴多人行賄受賄罪名。其中一名填海工程分判商9月7日在區域法院承認賄賂香港機場管理局時任總經理和時任首席高級經理,以及「大判」承建商職員,涉及賄款590萬港元,分判合約及物料訂單總值逾4.3億港元。

區域法院。

區域法院。

吳啟安,69歲,三跑項目填料供應運輸分判商卡樂工程有限公司東主,承認五項罪名,即兩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2)(a)條和第9(2)(a)條以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案發時任職卡樂項目經理的廖偉倫,58歲,是日亦到庭應訊。他早前已承認一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及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

法官葉佐文押後二人的判刑至2027年3月5日,並批准他們繼續保釋。廉署已向法庭申請充公吳啟安的犯罪得益,稍後排期處理。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案發時,卡樂是三跑項目的主要填海工程分判商,負責供應填海物料及提供運輸服務。機管局一名時任合約總經理負責協助管理及監督三跑項目主要填海等多份合約的工程,有權向機管局及「大判」承建商推薦分判商。機管局時任首席高級經理李永輝則負責檢查及驗收分判商提供的工程物料和施工質素,以及指示「大判」承建商向分判商支付工程款項。

案情透露,吳啟安於2018年1月至2022年7月期間就三跑項目分判合約,先後行賄機管局及主要填海工程「大判」承建商的職員,當中包括李永輝。

吳啟安承認向一名機管局職員提供賄款,即人民幣630,000,折合約72萬港元,被對方用作購買一個內地住宅物業。吳啟安並向李永輝提供賄款共約250萬港元。

在主要填海工程方面,吳啟安承認向工程「大判」承建商一名項目經理及一名副總經理,分別提供賄款230萬港元及30萬港元;並指示卡樂時任項目經理廖偉倫向一名施工經理提供賄款10萬港元。

機場三跑。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機場三跑。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卡樂藉此取得三跑項目主要填海工程多項分判合約和物料訂單,以及三跑客運大樓地基工程一項分判合約,總值約4.3億港元;並獲主要填海工程「大判」優待及要求承建商支付工程款項。

機管局時任首席高級經理李永輝早前承認收賄約330萬港元,以及清洗犯罪得益約570萬港元,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四年,並被法院頒令充公其犯罪得益共約600萬港元。

廉政公署提醒市民慎防騙徒冒充廉署人員,指有騙徒看準學生社會經驗尚淺,訛稱他們的身份被人用作奸犯科,並向學生展示偽造的廉署文件,誘騙學生將款項轉帳至聲稱屬於廉署人員的銀行戶口作「資金清查」,以洗脫所謂的「嫌疑」。

廉署曾接獲舉報,有來港就學的博士生收到聲稱來自執法部門的來電,指事主的個人資料被盜用,並參與「洗黑錢」的違法行為,過程中事主亦收到偽造的廉署文件。事主為求自證清白,按對方要求將55萬港元轉帳至聲稱屬廉署人員的銀行戶口作「資金清查」,數日後致電廉署,始知受騙。

廉署強調,絕對沒有所謂的「資金清查」。廉署呼籲市民,若不想向騙徒「交學費」,一旦有人要求轉帳作「資金清查」,切記不要相信,亦千萬不要過數。

廉署籲慎防冒認騙案 博士生遭偽造文件騙走5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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