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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錦輝涉中大校園內醉駕 被控危駕等4罪 准以5千元保釋 押後11.11再訊

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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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錦輝涉中大校園內醉駕 被控危駕等4罪 准以5千元保釋 押後11.11再訊

2026年09月09日 09:40 最後更新:12:32

立法會前議員黃錦輝2026年6月29日涉嫌在中大校園內醉酒駕駛,肇事後不顧而去,遭警方拘捕,事後辭任選委界立法會議員。他被控醉酒駕駛、危險駕駛、發生交通意外後沒停車及發生交通意外後沒報案共4罪。案件星期三(9月9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黃錦輝離開法庭期間,全程未有發言。

黃錦輝(右)被控醉駕等4罪提堂,今早由律師謝偉俊代表。巴士的報記者攝

黃錦輝(右)被控醉駕等4罪提堂,今早由律師謝偉俊代表。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黃錦輝(66歲,未有報稱職業)被控「在呼氣中的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度的情况下駕駛汽車」、「危險駕駛」、「發生交通意外後以致其他車輛受到損害而沒有停車」、「發生交通意外以致造成損害後沒有報案」罪,共4項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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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錦輝(右)被控醉駕等4罪提堂,今早由律師謝偉俊代表。巴士的報記者攝

黃錦輝(右)被控醉駕等4罪提堂,今早由律師謝偉俊代表。巴士的報記者攝

黃錦輝(右)在律師謝偉俊陪同下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黃錦輝(右)在律師謝偉俊陪同下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黃錦輝離開法庭期間,全程未有發言。巴士的報記者攝

黃錦輝離開法庭期間,全程未有發言。巴士的報記者攝

案件星期三(9月9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案件星期三(9月9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控罪指,黃錦輝於2026年6月29日,在中文大學駕駛一輛私家車,而在呼氣中的酒精比例是100毫升呼氣中有45微克酒精,超過22微克的訂明限度。

控罪續指,黃錦輝另在上址危險駕駛該車輛,且身為該車輛的司機,當時該車在道路上發生意外以致另外兩輛私家車受損,而他未有停車;他亦在意外發生後,沒有提供詳情、沒有在合理切實的範圍內,盡快在24小時內親自前往最近警署或向警務人員報告該意外。

黃錦輝由律師謝偉俊代表,暫准毋須答辯。黃國輝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1月11日再訊。

期間黃錦輝獲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須居於報稱住址,交出駕駛執照,不得駕駛或接觸控方證人,每2星期到警署報到1次。

黃錦輝(右)在律師謝偉俊陪同下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黃錦輝(右)在律師謝偉俊陪同下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事發於今年6月29日,黃錦輝在中大宿舍外,駕車撞向另兩輛停泊在附近的私家車後駛離現場。警方接報到場後,黃錦輝亦返回現場,但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案發後,他辭任立法會議員,中文大學亦暫停其在工程學院副院長職務。

黃錦輝離開法庭期間,全程未有發言。巴士的報記者攝

黃錦輝離開法庭期間,全程未有發言。巴士的報記者攝

案件編號:STCC3311/2026

案件星期三(9月9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案件星期三(9月9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前立法會議員黃錦輝於6月29日涉嫌在香港中文大學校園內連撞兩車後駛離現場,被暫控一項「酒後駕駛」罪、一項「危險駕駛」罪、一項「發生交通意外後沒有停車」罪及一項「發生交通意外後沒有報案」罪,案件將於下周三(9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沙田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沙田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黃錦輝事後已辭去立法會所有職務。立法會主席李慧琼早前回應事件時表示,議員作為公職人員,市民對其個人操守及言行舉止抱有極高期望,所有議員均應清晰認知社會大眾的嚴格要求。她呼籲全體議員從今次事件中汲取深刻教訓,時刻謹慎規範自身言行,以更認真負責的態度履行議員職責,回應社會對立法會的殷切期盼。

黃錦輝。資料圖片

黃錦輝。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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