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新界南總區採取打擊超速及危險駕駛的執法行動,共拘捕7男1女,年齡介乎22至50歲,涉嫌「危險駕駛」、「未能提供呼氣樣本」及「販運危險藥物」等罪名。行動中另有42輛車因涉嫌非法改裝被扣查,另外,警方透過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鎖定3名私家車司機,他們涉嫌在道路上「飄移」及衝警察路障。
警方在新界南總區採取打擊超速及危險駕駛的執法行動,共拘捕7男1女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督察李勝輝表示,鑑於新界南總區今年上半年交通意外有輕微上升,當中涉及死亡的個案亦錄得上升,警方遂於本月2至14日期間,在區內展開針對性執法行動,並配合無人機在多條主要幹道協助執法,重點打擊危險駕駛、非法改裝車輛及不專注駕駛等違規行為。
行動期間,警方共發出1,799張定額罰款告票,其中258張涉及超速,有23輛車涉嫌超出路面限速30公里以上;另有666張告票涉及駕駛時使用電話。
警方在新界南總區採取打擊超速及危險駕駛的執法行動,共拘捕7男1女
李勝輝指出,警方透過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鎖定3名私家車司機,他們涉嫌在道路上「飄移」及衝警察路障,3人年齡介乎22至27歲。警方更在其中一名23歲男子的車上檢獲毒品,他正被扣查。
立法會前議員黃錦輝2026年6月29日涉嫌在中大校園內醉酒駕駛,肇事後不顧而去,遭警方拘捕,事後辭任選委界立法會議員。他被控醉酒駕駛、危險駕駛、發生交通意外後沒停車及發生交通意外後沒報案共4罪。案件星期三(9月9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黃錦輝離開法庭期間,全程未有發言。
黃錦輝(右)被控醉駕等4罪提堂,今早由律師謝偉俊代表。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黃錦輝(66歲,未有報稱職業)被控「在呼氣中的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度的情况下駕駛汽車」、「危險駕駛」、「發生交通意外後以致其他車輛受到損害而沒有停車」、「發生交通意外以致造成損害後沒有報案」罪,共4項控罪。
控罪指,黃錦輝於2026年6月29日,在中文大學駕駛一輛私家車,而在呼氣中的酒精比例是100毫升呼氣中有45微克酒精,超過22微克的訂明限度。
控罪續指,黃錦輝另在上址危險駕駛該車輛,且身為該車輛的司機,當時該車在道路上發生意外以致另外兩輛私家車受損,而他未有停車;他亦在意外發生後,沒有提供詳情、沒有在合理切實的範圍內,盡快在24小時內親自前往最近警署或向警務人員報告該意外。
黃錦輝由律師謝偉俊代表,暫准毋須答辯。黃國輝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1月11日再訊。
期間黃錦輝獲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須居於報稱住址,交出駕駛執照,不得駕駛或接觸控方證人,每2星期到警署報到1次。
黃錦輝(右)在律師謝偉俊陪同下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事發於今年6月29日,黃錦輝在中大宿舍外,駕車撞向另兩輛停泊在附近的私家車後駛離現場。警方接報到場後,黃錦輝亦返回現場,但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案發後,他辭任立法會議員,中文大學亦暫停其在工程學院副院長職務。
黃錦輝離開法庭期間,全程未有發言。巴士的報記者攝
案件編號:STCC3311/2026
案件星期三(9月9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