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大火事件造成168人死亡,宏業與永順(香港)工程有限公司分別擔任屯門怡樂花園大維修工程的大判及二判,2025年被指拖欠工人薪金,早前同遭債權人陳艷入稟呈請清盤。債權人星期三(9月23日)於高等法院指,宏業曾給予永順32,400元用作支付薪金,但兩公司分別尚拖欠破產欠薪保障基金229萬元及300萬元,若未能清還,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將申請取代陳艷成為呈請人,案件押後至11月11日再訊。
宏福苑。資料圖片
呈請人為陳艷,被提出清盤呈請的答辯方為永順(香港)工程有限公司及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宏福苑大火發生後,廉署及其他執法部門早前落案起訴大維修總承建商「宏業」及顧問公司「鴻毅」及7名人士合共25項控罪,涉及誤殺、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以及逃稅,案件將於10月29日再訊,待控方檢視新證據、索取法律意見及進一步專家報告等。
7名人士依次為40歲鴻毅董事黃俠然、總承建商宏業董事54歲侯華建及52歲何建業、44歲鴻毅註冊檢驗人員吳躍、60歲洪國偉、41歲鍾素芬、33歲李敏。
債權人星期三(9月23日)於高等法院指,宏業曾給予永順32,400元用作支付薪金,但兩公司分別尚拖欠破產欠薪保障基金229萬元及300萬元,若未能清還,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將申請取代陳艷成為呈請人。
案件編號:HCCW 531/2026、HCCW 532/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