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震動全港的名媛蔡天鳳碎屍案,死者前夫、前家翁及前大伯被控謀殺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案件星期三(10月7日)下午在高院續審,辯方提到警方昨晚透過微信聯絡張燕花,問及張燕花與丈夫聯名購入的黃埔花園物業地址,張燕花翻查相關文件後,發現作供時回答錯誤,意識到自己在香港沒有任何物業,庭上記錯以為黃埔花園物業是她與丈夫蔡楚生聯名持有。
張燕花(中)。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鄺港傑的大律師 Trevor Beel 下午續盤問蔡母張燕花。Trevor Beel 問到,蔡天鳳過去曾給予前夫鄺港智大筆金錢,那有否給予大伯鄺港傑大律金錢呢?張燕花回應稱,女兒蔡天鳳曾多次告訴她,因鄺港傑找不到工作、無事做,所以蔡天鳳亦有借錢予鄺港傑,並提供了200多萬元讓鄺港傑開設雞蛋仔店,賺到錢後再分給蔡天鳳及她與鄺港智所生的兩名孩子W和X。
但Trevor Beel指,蔡天鳳從未如此告訴張燕花,張燕花則反駁稱「100%講過」,形容「佢(鄺港傑)同阿囡講冇嘢做,又搵唔到嘢做,日日係咁擦鞋、即係甜言蜜語」。
Trevor Beel指,蔡天鳳「從來沒有」為鄺港傑個人利益給予大筆金錢。開店真正原因是,蔡天鳳知道自己的孩子W和X喜歡吃雞蛋仔,因此想開店,並指張燕花可能收到錯誤資訊或者捏造。張燕花不同意。
蔡天鳳。IG圖片
Trevor Beel再指,該雞蛋仔店是以蔡天鳳長子的名字最後一個字來命名。張燕花庭上稱「咩名我唔知」,但她曾數次到訪該雞蛋仔店。Trevor Beel質疑,只需抬頭便可看到店名?張燕花回答指,鄺港傑曾告知她「姐姐開呢間嘢畀我」。Trevor Beel 呈上雞蛋仔店的公司註冊文件,指文件寫着股東名字為蔡天鳳、地址則填曼克頓山單位,顯示蔡天鳳認購了一萬股,而公司董事亦是蔡天鳳。隨後文件曾修訂,提到鄺港傑為董事,並填上鄺港傑在荃灣的地址,故雞蛋仔店其實由蔡天鳳開設,而非鄺港傑開設。張燕花回覆稱:「咁姐姐又講,鄺港傑又講,佢依家講唔係⋯⋯佢唔認我都冇辦法呀」。
Trevor Beel指,該店是疫情期間開設的兼職店,並非認真經營的生意,而是當作愛好,因小朋友喜歡吃雞蛋仔。張燕花指,「可能呢個係一方面,(另一方面)幫佢」,但不贊成開店屬業餘性質。
Trevor Beel指,該店聘請了3名全職員工、2名兼職,而鄺港傑只是間中到店確保運作正常。張燕花指「咁佢入面點做我唔知」。
Trevor Beel 指,當時蔡天鳳並無借錢予鄺港傑,所有錢均是用作開設雞蛋仔店。張燕花則反駁「借嗰啲還借嗰啲⋯⋯嗌交嗰時話借咗未還」。Trevor Beel問及,最終蔡天鳳是否花了80多萬元開設雞蛋仔店?張燕花指,當時女兒告知她花了200多萬元。
Trevor Beel指,鄺港傑很少到店裡參與營運,只參與了幾個月,其後便到內地逗留約6個月,所有資金均來自蔡天鳳,但因疫情期間有多項限制,生意欠佳,最終關店。張燕花確認,出售店鋪時收回60多萬元,全部落回蔡天鳳口袋。
Trevor Beel指,昨晚警方透過微信聯絡張燕花,二人的對話直至今日早上,張燕花確認。Trevor Beel關注,昨問及為何蔡天鳳不把加加多利山物業登記在張燕花名下,張燕花當時回答「因我自己已有物業」,黃埔花園物業是她本人持有、屬於她和丈夫的聯名物業,並指責Trevor Beel講大話。
左至右:鄺港傑、鄺球及鄺港智。資料圖片
張燕花確認上述對話,並稱「噚日高Sir問我攞黃埔花園地址」,惟因「(事隔)太耐,唔記得咗」,強調「阿Sir問地址,就攞(賣樓文件)嚟睇,先知道係蔡生(即丈夫蔡楚生)個名」。張燕花在微信中向警方指「黃埔花園時間長了,當時以為是聯名,很多年了,說錯了」。
Trevor Beel指,黃埔花園單位是在2019年9月售出,價格約1250萬元。張燕花指,不太記得具體出售日期,只知道買了一千多萬元。
Trevor Beel指,賣樓若非業主,都不用簽名。張燕花指,丈夫把黃埔花園賣掉後的錢給了她,但她沒有簽任何文件。Trevor Beel再確認,蔡天鳳買加多利山物業時,張燕花是知道的,而在香港沒有物業在張燕花名下。張燕花同意。
Trevor Beel指,張燕花2023年2月25日和警方錄的首份口供,警方有問及爲何蔡天鳳買加多利山單位是用「前老爺」的名字。張燕花當時回答,因自己和蔡天鳳都持有物業。張燕花今回應稱,「當時都係唔記得」,因是很久之前的事。
Trevor Beel指,蔡天鳳當時買加多利亞山單位為何要登記鄺球的名子,張燕花回應稱,「鄺球當時無嘢做,方便走來走去,大陸都係咁。」
大律師Trevor Beel代表鄺港傑。資料圖片
Trevor Beel再問及,張燕花2023年2月21日因蔡天鳳失蹤而聯絡鄺港傑事宜。張燕花早前供稱,鄺港傑當日告訴她,蔡天鳳是約了朋友飲酒,故不用害怕,翌日就會回家。張燕花當時覺得,非常奇怪,因蔡天鳳從來不飲酒。
Trevor Beel說,這記憶必然很清晰,但2023年2月25日張燕花和警方錄口供時,張燕花並沒有提過鄺港傑說蔡天鳳飲酒。張燕花回應,口供有講過。
Trevor Beel引述2023年2月25日的口供,張燕花只提過,鄺港傑告訴張燕花,蔡天鳳在大埔商場下車,用海南話發脾氣後下車。張燕花回應指,但記憶中,鄺港傑有説過蔡天鳳飲酒,「當時都傷心,無講咁多」。
但Trevor Beel質疑,這是非常重要的口供,但竟然沒有提供予警方。張燕花稱,當時很多事情都不記得,後來才慢慢想起。Trevor Beel主張,有關飲酒的説法不是真的,鄺港傑從來沒這樣説過。但張燕花不同意。
代表鄺球的大律師戴偉奧盤問張燕花,問及張燕花從來沒和警方説過,自己在香港沒有持有任何物業。張燕花同意,沒有説過,亦確認在香港沒任何物業。戴偉奧指,張燕花也從來沒和警方説過,加多利山物業在鄺球名下是因「他沒有工作,方便走來走去」。張燕花確認。
戴偉奧亦關注,早前張燕花提及在櫃中找到有地址的文件,才知悉黃埔花園單位是在丈夫蔡楚生名下。張燕花解釋,是在櫃子的手機中找到相關紀錄。庭上展示手機,戴奧偉查看後指,資料只有張燕花的身份證副本、黃埔花園單位地址,又稱「我的中文不太好」,隨後以中文讀出單位地址,問當中沒提及業主身分?張燕花指,「佢(警方)攞咗呢個地址,我就諗起」。戴奧偉指,即張燕花看完地址,突然想起自己不是業主?張燕花同意。
戴奧偉指出,張燕花邊作供邊杜撰供詞,張燕花稱「沒可能」。戴奧偉續指,張燕花還有否一些昨天講錯而想現在更正的證供?張燕花稱沒有,「我講好多都有證據」。
大律師戴偉奧(中)代表鄺球。資料圖片
鄺港傑、鄺球、鄺港智同被控1項謀殺罪及1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控罪指3人於2023年2月21日,在大埔汀角路龍尾村56B村屋地下內謀殺女子蔡天鳳,並在2023年2月21日至23日期間,於同地阻止合法埋葬蔡天鳳的屍體。三人否認謀殺罪,鄺港傑及鄺港智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鄺球則不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
案件由原訟庭暫委法官祁彥輝(Brian Keith)審理。控方由外聘資深大律師郭莎樂(Charlotte Draycott)、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梁育珩、高級檢控官林曉敏與檢控官尹培軒代表。鄺港傑由大律師Trevor Beel 代表,鄺球由大律師戴偉奧(Oliver Davies)、羅天祺代表;鄺港智則由大律師安華暉(Andrew J. Raffell)代表。
案件編號:HCCC19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