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指出,早前發生狗隻襲擊人畜事件,政府對此高度關注,漁護署及警方現正就事故成因展開全面調查,同時已落實相應的執法及管控措施。他透露,現行管束狗隻的法規正由政府全面檢視,今年年底會就修訂建議諮詢立法會,並以明年內完成修例為目標。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
謝展寰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提到,社會上普遍有意見認為,目前針對棄掉動物以及沒有妥善管束狗隻的罰則,阻嚇力並不足夠,因此政府將研究加重相關罰則。他續稱,就「格鬥狗隻」及「已知危險狗隻」的定義是否需要更新,當局正收集不同持份者的意見,並會借鑑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監管經驗,以風險為本原則敲定合適方案。
在執行層面,謝展寰表示漁護署已經以風險為本原則,對近期狗隻襲擊人畜的個案作出分析,並會把曾發生事故或流浪狗較多的高風險地點列為優先,加強巡查及捕捉無人看管的狗隻,從而消除社區安全隱患。一旦發現畜養人沒有妥善控制狗隻,署方會嚴正執法。
漁農自然護理署。政府資料圖片
謝展寰又澄清,現行法例之中並不存在所謂「代登記狗隻晶片」的安排,任何人作為登記狗主,都必須承擔法律規定的所有畜養人責任。他強調,棄掉狗隻或放任狗隻在公眾地方遊蕩,均屬違法行為;漁護署現正研究更新狗隻牌照的申請表格,以更清晰的字句提醒畜養人須負起管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