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北部都會區發展條例草案》委員會星期二完成審議,有報道引述議員質疑審議過程「太過認真」,最終召開12次會議、耗時逾30小時,遠超預期,部分委員感到「無奈」。委員會主席梁美芬星期三(10月14日)反駁指,北都面積佔香港約三分之一,涉及大量法例及文件,審議30小時「一啲都唔多」,形容只是「小兒科」,又指相關說法對認真參與審議的委員不公道,相信公眾會反感。
梁美芬
梁美芬星期三與傳媒茶聚時表示,北都面積約3萬公頃,未來將有逾250萬人口,發展涉及現行17條條例,包括《區議會條例》、《新界條例》及《公安條例》等,另有5條附屬法例草稿、公告及技術備忘錄等文件需要參考,形容草案複雜,必須審慎處理。她指出,委員會合共用了30多小時審議,當中約三分之一時間由政府回應,餘下時間再由15名委員分配,認為審議時間並不多,過往亦有法案委員會耗時80多小時。
她透露,早在7月正式開會前,已有委員兩度向她確認是否需要在7月及8月開會,反映部分人原先預期只需開兩次會議。她當時已提醒委員,北都專屬法例涉及重大發展,必須「非常認真」審議,尤其每個字眼均具法律約束力,若有問題而未被發現,日後出現爭議將十分嚴重。
梁美芬又以過往「安全帶附例」出現問題為例,指今次必須防止類似事件重演,已提醒包括具法律界背景的議員仔細審視條文,發現字眼有問題便應提出。她形容,參與北都立法工作是「光榮任務」,不理解為何有委員感到無奈,並批評有關言論對一直認真審議、由頭坐到尾的委員不公道。
對於有報道指部分議員發言重複,梁美芬表示,自己已制止不少重複發言,但只要發言有質素、並非單純重複,便應容許委員表達意見,尤其北都涉及低空經濟、招商引資等議題,社會對相關發展有期望,議員有需要追問。她又透露,政府因應委員意見提出逾20項修正案,當中有委員多次要求將法人團體附表提交立法會省覽,最終獲政府接納。
梁美芬補充,委員會期間曾多次讓出會議時段,以配合五年規劃及《施政報告》等工作,故10月加開會議,補回被佔用的時段。她指政府希望草案於10月底至11月獲通過,現時審議進度可能已較預期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