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三重縣議會於16日一致通過《三重縣顧客騷擾防止條例》,創下全國地方政府先例首度加入刑事罰則,最高可判處罰款50萬日圓(約2.6萬港元),新例預計明年4月1日起正式生效,旨在界定合理投訴與惡意騷擾的邊界,打擊要求道歉或威嚇等過激行為。
日本三重縣議會於16日一致通過《三重縣顧客騷擾防止條例》,創下全國地方政府先例首度加入刑事罰則。AP資料圖片
條例明確定義,凡顧客、設施使用者或商業交易對象的言行超逾一般社會大眾可接受的度,且對員工的工作環境構成破壞,均被視為顧客騷擾。
當中性質較為惡劣的舉動會被歸類為「特定顧客騷擾」,範疇涵蓋缺乏合理理據下屢次大聲呵斥、長時間強迫店員下跪致歉、要求會面或索取金錢及其他利益,以及透過言語或肢體動作令員工心生恐懼。此外,涉及性騷擾、跟蹤或採用其他不良手段等行為,亦有機會被納入監管範圍。
日本三重縣議會於16日一致通過《三重縣顧客騷擾防止條例》,創下全國地方政府先例首度加入刑事罰則。資料圖
這項條例並非交由商戶單方面認定顧客違法,更不會因為單一次普通爭執而即時開出罰單。當收到相關舉報後,個案會轉交由律師等專家組成的審查委員會進行客觀評估;倘若確定屬於「特定顧客騷擾」,三重縣知事將有權向涉事人士下達禁止命令。
唯有當涉事者無視並拒絕遵從知事命令、依然故我地繼續做出相關騷擾行為時,縣政府才會正式向警方作舉報。案件經由法院審理定罪後,違規者最高可被判處50萬日圓(約2.6萬港元)以下的罰款,或面臨拘留、科料等刑事處罰。由此可見,50萬日圓並非由縣政府直接開出的行政罰款,而是經過司法刑事程序定罪後方可判處的最高刑罰之一。
最高可判處罰款50萬日圓(約2.6萬港元),新例預計明年4月1日起正式生效。巴士的報記者攝
三重縣知事一見勝之於法案獲通過後發表聲明,澄清條例絕非旨在阻撓消費者提出正當的投訴或合法訴求,而是冀望藉由確立清晰的法律界線,發揮威嚇與預防功效,進一步捍衛前線員工的安全與尊嚴。
縣政府會善用條例正式實施前的半年過渡期,印製多國語言的宣傳海報、舉辦專題講座,並為各類企業提供指引,幫助商家、僱員以及廣大市民清楚了解哪些行為屬於越界。
最高可判處罰款50萬日圓(約2.6萬港元),新例預計明年4月1日起正式生效。資料圖
早在2024年10月,東京都議會已率先通過全國首項防範顧客騷擾的條例,隨後北海道、群馬縣及愛知縣等地方亦陸續推行相關法例,惟當時的立法方向主要着眼於公眾教育、預防宣傳及督促僱主建立相應的應對體制,並未注入刑事罰則。
涉案人在收到知事發出的禁止命令後若依然拒絕改正,將會被追究刑事責任。資料圖
今次三重縣進一步規定,涉案人在收到知事發出的禁止命令後若依然拒絕改正,將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此舉開創了日本地方自治體的先河。縣議會最終以45票全數贊成、零票反對的結果順利通過法案,反映出跨黨派議員均一致認同必須加強對前線服務人員的保障。
涉案人在收到知事發出的禁止命令後若依然拒絕改正,將會被追究刑事責任。AP圖
與此同時,日本中央政府亦已修訂相關勞工法例,自本月起規定僱主必須採取適當措施預防顧客騷擾,包括制定明確處置指引、設立員工求助與諮詢渠道,並對投訴個案作出妥善跟進。從昔日奉行「顧客永遠是對的」,到現今明確保障服務業從業員享有免受侮辱與威脅的權利,日本傳統的待客哲學與服務文化正迎來重大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