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鍾賢
宏福苑改革措施塵埃落成,除了改組政治架構,重點就是打圍標。
有廉政公署朋友透露,改組執法編制,民事和刑事「雙鬼拍門」,配以律政司修訂3大打貪打黑條例,目的就是完善打擊圍標的執法工具,打通廉政公署、警方和競委會的情報網絡,以「Hybrid」式的跨部門專案精英狙擊圍標老狐狸。
警方、廉署和競委會3劍合璧,全力杜絕圍標。
圍標刑事化 嚴懲老狐狸
政府提出修例前,圍標行為普遍以《競爭條例》下的民事訟訴處理,不但無法判囚,罰則亦僅為年度營業額百份之三,加上圍標集團行事詭秘,一般的民事調查,根本難以掌握犯罪情況。
若循《防止賄賂條例》的貪污罪行作出檢控,要圍標涉及賄賂屋苑大廈的管理處職員或業主立案法團成員,最高刑罰則為7年判囚及罰款50萬港元,但講真要有「行賄」這個配菜才可以鎖定圍標的老狐狸;修例之前,「圍標」這個主菜,礙於歷史遺留下的問題,一直未有刑事法例可以直接打擊。
但今天,香港做到了。
律政司司長重點提出,將圍標定為嚴重刑事罪行,違法圍標者最高可判囚10年,罰款1000萬港元;刑事化後,圍標罪行更會被納入專門打黑的《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俗稱OSCO)之內。
圍標集團深諳法律漏洞,修例堵截法律漏洞,而納入OSCO後,執法部門配備傳召問話、提交資料令、凍結資產和沒收犯罪得益這4把利劍,更以打黑手段對付遊走灰色地帶的圍標集團;計及凍結資產和沒收犯罪得益,真正的罰款,又豈止於1000萬港元?
擴闊情報網 罪犯無所遁形
此外,針對圍標行為隱秘,修例後,執法部門可針對圍標行使《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ICSO)。簡單而言,可以針對目標人物的電話通話進行「勾線」。
有份參與修例研究的朋友指出,以往法例局限對圍標只能作民事訴訟,執法部門難以善用科技和調查工具進行偵查,修例正正為追查圍標的案隊精英,打通經絡,為打擊圍標行動打下一枝強心針。
保安局局長宣布成立由廉政公署、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和競委會組成的打擊圍標特遣隊,顯然就是要善用手上的情報網,破天荒匯集3方情報,去偵破圍標集團,加上有打黑專組O記加入,定必鎖定黑勢力。
成立特遣隊前,過去各部門或礙於部門互相競爭之故,難有全面打擊圍標的法寶;如今面對宏福苑大火,悲劇疊加民情,各大部門打破部門藩籬,統整情報網蓄勢待發。
修例後反圍標第一滴血,指日可見。
維觀者言:鍾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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