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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港兩場世紀火災 政府行動兩種速度 由事發到起訴奸商香港快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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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港兩場世紀火災 政府行動兩種速度 由事發到起訴奸商香港快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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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港兩場世紀火災 政府行動兩種速度 由事發到起訴奸商香港快9年

2026年10月30日 20:47 最後更新:20:49

對政府而言,宏福苑災難是無比慘痛的教訓,當中暴露的系統性問題須徹底解決,失職官員不容蒙混甩身,特首超哥昨日除向市民鞠躬道歉,也展示了政府「改革」和「追責」的決心。在大災難中,政府的缺失固然要責備,但對它於事發如何修補缺失、追究元兇,也應公平地評分。

我翻查倫敦2017年格倫費爾塔大樓沖天大火後,英國當局的連串工作,與宏福苑火災作對比,發現「香港速度」遠遠超過「英國速度」,單是由事發到起訴奸商,香港足足快了9年,完全做到超哥所說「盡快做、有效做、做到底」。

倫敦格倫費爾塔大厦世紀火災後,當局於10年後才起訴釀禍奸商,比香港足足慢了9年多。

倫敦格倫費爾塔大厦世紀火災後,當局於10年後才起訴釀禍奸商,比香港足足慢了9年多。

倫敦這場世紀火災發生於2017年6月14日,共有72人喪生,創下半世紀住宅火災死人最多紀錄。事發後不久,政府就災難成因和責任展開調查,直至2025年2月26日,才公布最終調查報告,指政府、相關企業和消防部門「層層失職」,並存在嚴重系統缺失,最後釀成巨禍。

大火一燒沖天的主因,是大廈採用極易燃的聚乙烯鋁複合板,令火勢迅速在24層樓蔓延。報告指,建材製造商蓄意隱瞞鋁板的危險性,而承建商和建築顧問則漠視防火安全,政府對這建材的消防警告亦長期不理會。

報告陳述的情況,與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報告所指,頗有相似之處。然而,英國與香港當局災後行動的速度,卻大不相同。

先說對事件的調查,格倫費爾塔大厦火災的最終調查報告,於事發後7年才發表。港府在宏福苑火災後一星期,便宣布成立獨立委員會,不久之後就展開全面調查,約10個月後發表報告。所用時間比英國的調查短了6年多。

特首超哥在記者會強調,對在宏福災難中失職的公務員絕不姑息,政府內部調查已全速展開。正受查公務員達50人之多,期限只短短3個月,以人數和時間而言,都史無前例。

特首超哥在記者會強調,對在宏福災難中失職的公務員絕不姑息,政府內部調查已全速展開。正受查公務員達50人之多,期限只短短3個月,以人數和時間而言,都史無前例。

至於對釀禍奸商的拘控,兩地執法與司法部門的辦案速度,更相距甚遠。香港警方於火災後幾天,就開始拘捕涉案承建商與建築顧問,而廉署亦迅速拉人。到2025年12月中,警方拘捕了22人,廉署則拉了14人;今年6月10日,共有7人及兩間公司被起訴,控以誤殺、洗黑錢、貪污等罪。

英國當局就相形見絀,倫敦警察廳直至今年9月底,才正式向檢控部門提交調查檔案,建議以「過失殺人」及「嚴重疏忽」罪起訴50多人,以及20間公司和機構。最後是否起訴,要到明年6月才作最後決定,而審訊預計於2029年展開。如真的開庭,距離世紀火災足足12年了。

至於災後改革及立例,英國政府於2021年提出修改《防火安全法》和《建築安全法》,擴大消防安全法例的範圍。同時設立一個監管住宅建築安全的機構,強化追責機制。這都在火災後4年才落實。

香港當局則踩盡油門高速修例,政務司司長陳國基今日表示,須修訂的6條法例,期望今年內就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全速進入快車道。至於將成立的「維修支援及服務局」,籌備亦密鼓緊鼓,今年底前就開始運作,明年1月起推出服務,同樣是「急急如律令」。

港英相比,除了行動速度,還有問責。格倫費爾塔大厦奪命火災之後,時任首相施紀賢公開道歉(沒有鞠躬),但僅此而已,沒有任何大臣或次官要落台。香港政府除了超哥與一眾司局長齊鞠躬致歉,房屋局長何永賢更為履行政治問責而辭職。

兩場世紀火災,政府事後行動表現差異明顯,大家應對香港當局的效率和決心,公平地给予評分。




時人物語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特首超哥與一眾司局長為宏福苑災難鞠躬致歉,並公布一系列改革措施,涵蓋多個範疇,我做記者多年,這舉動從未見過,展示政府痛定思痛、誓推全面變革的决心。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報告中,點名指出4個政府部門的缺失,表明它們應承擔責任,故政府追究有關公務員須踩盡油門,盡快做、做到底。超哥在記者會說,受查的公務員達50人之多,高低都不放過,而完成期間只短短3個月,兩者皆屬史無前例。可見政府今次對失職人員絕不姑息,冇人可以倖免。

特首超哥在記者會強調,對在宏福災難中失職的公務員絕不姑息,政府內部調查已全速展開。正受查公務員達50人之多,期限只短短3個月,以人數和時間而言,都史無前例。

特首超哥在記者會強調,對在宏福災難中失職的公務員絕不姑息,政府內部調查已全速展開。正受查公務員達50人之多,期限只短短3個月,以人數和時間而言,都史無前例。

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聆訊中,暴露了4個政府部門相關人員的缺失、推諉、疏漏,令公眾震驚憤慨,當中涉及房屋局、屋宇署、消防處和勞工處,超哥早就說過會「問責到底、追責到底」。所以他今日強調,調查將全速全力展開,而且不分職級,一律追究。

他說,「部門首長責任制」的第二級調查已經啟動,由公務員叙用委員會負責調查,依照機制,屬首長職級的公務員,包括常任秘書長,都可在調查之列。整體而言,受查的公務員人數不少,達到40人至50人,而其他被約見助查的人更多,可見調查規模甚大。

今次調查涉及的工作殊不簡單,除了召見涉事的大批公務員,以及相關人等,還須查閱海量的文件和紀錄。雖然如此,超哥指令要在3個月內完成,隨即提交報告,然後決定如何懲處,時間極之緊迫,顯示他今次決意踩盡油門,絕不容拖拖拉拉。

他說,過往類似事件的政府內部調查,需時達6至9個月,涉及的部門只1個,而今次調查期限僅3個月,要查4個部門,時間壓力十分大。為了盡快向公眾交待,政府早已為調查預先作好部署,令調查時間可縮短。

事實上,政府早前已調派兩名首長級官員,以及一批行政主任和調查人員,支援公務員叙用委員會的調查工作,包括保安局前副常秘莫君虞、前體育專員蔡健強。他們都已開始工作,助調查全速推進。

調查由公務員叙用委員倉負責,主席鄭美施表示,公務員事務局已調派兩名首長級高官,以及一批行政主任和調查人員,向委員會提供支援。這顯示政府有決心火速完成調查。

調查由公務員叙用委員倉負責,主席鄭美施表示,公務員事務局已調派兩名首長級高官,以及一批行政主任和調查人員,向委員會提供支援。這顯示政府有決心火速完成調查。

如把這次調查與南丫海難的內部調查比較,就可見到如何十萬火急。南丫海難獨立委員會2013年4月發表報告,同年6月政府成立內部調查小組,要待9個月後才完成報告,指17名海事處職員行為不當或失職。今次政府未待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發表報告,就已開始前期工作,並派重兵支援,故可在報告公布後3個月便完成調查,反映超哥「盡快做、有效做、做到底」的决心。

政府對失職公務員的處分,也不會手軟,超哥表明,若調查結果判定某人缺失嚴重,即使他即將退休,政府也可不給他發放退休金,仍在職的,則可能被革職。公務員叙用委員會甚至可將個案轉介執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由政府整個部署看,今次對涉事失職公務員絕不會「手下留情」,因為只有這樣做,才可以令公務員隊伍去蕪存菁,避免宏福苑災難重演。

不過政圈朋友指,今次處分失職公務員即使比過往快,但受罰者仍可循現有機制上訴,甚至向法庭申請覆核,所以由決定到落實,仍有一些阻礙。

雖如此,現時公眾對涉事人員民情洶湧,加上政府有極大決心和意志落實「行政問責」,他們終會為失職釀禍負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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