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政府而言,宏福苑災難是無比慘痛的教訓,當中暴露的系統性問題須徹底解決,失職官員不容蒙混甩身,特首超哥昨日除向市民鞠躬道歉,也展示了政府「改革」和「追責」的決心。在大災難中,政府的缺失固然要責備,但對它於事發如何修補缺失、追究元兇,也應公平地評分。
我翻查倫敦2017年格倫費爾塔大樓沖天大火後,英國當局的連串工作,與宏福苑火災作對比,發現「香港速度」遠遠超過「英國速度」,單是由事發到起訴奸商,香港足足快了9年,完全做到超哥所說「盡快做、有效做、做到底」。
倫敦格倫費爾塔大厦世紀火災後,當局於10年後才起訴釀禍奸商,比香港足足慢了9年多。
倫敦這場世紀火災發生於2017年6月14日,共有72人喪生,創下半世紀住宅火災死人最多紀錄。事發後不久,政府就災難成因和責任展開調查,直至2025年2月26日,才公布最終調查報告,指政府、相關企業和消防部門「層層失職」,並存在嚴重系統缺失,最後釀成巨禍。
大火一燒沖天的主因,是大廈採用極易燃的聚乙烯鋁複合板,令火勢迅速在24層樓蔓延。報告指,建材製造商蓄意隱瞞鋁板的危險性,而承建商和建築顧問則漠視防火安全,政府對這建材的消防警告亦長期不理會。
報告陳述的情況,與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報告所指,頗有相似之處。然而,英國與香港當局災後行動的速度,卻大不相同。
先說對事件的調查,格倫費爾塔大厦火災的最終調查報告,於事發後7年才發表。港府在宏福苑火災後一星期,便宣布成立獨立委員會,不久之後就展開全面調查,約10個月後發表報告。所用時間比英國的調查短了6年多。
特首超哥在記者會強調,對在宏福災難中失職的公務員絕不姑息,政府內部調查已全速展開。正受查公務員達50人之多,期限只短短3個月,以人數和時間而言,都史無前例。
至於對釀禍奸商的拘控,兩地執法與司法部門的辦案速度,更相距甚遠。香港警方於火災後幾天,就開始拘捕涉案承建商與建築顧問,而廉署亦迅速拉人。到2025年12月中,警方拘捕了22人,廉署則拉了14人;今年6月10日,共有7人及兩間公司被起訴,控以誤殺、洗黑錢、貪污等罪。
英國當局就相形見絀,倫敦警察廳直至今年9月底,才正式向檢控部門提交調查檔案,建議以「過失殺人」及「嚴重疏忽」罪起訴50多人,以及20間公司和機構。最後是否起訴,要到明年6月才作最後決定,而審訊預計於2029年展開。如真的開庭,距離世紀火災足足12年了。
至於災後改革及立例,英國政府於2021年提出修改《防火安全法》和《建築安全法》,擴大消防安全法例的範圍。同時設立一個監管住宅建築安全的機構,強化追責機制。這都在火災後4年才落實。
香港當局則踩盡油門高速修例,政務司司長陳國基今日表示,須修訂的6條法例,期望今年內就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全速進入快車道。至於將成立的「維修支援及服務局」,籌備亦密鼓緊鼓,今年底前就開始運作,明年1月起推出服務,同樣是「急急如律令」。
港英相比,除了行動速度,還有問責。格倫費爾塔大厦奪命火災之後,時任首相施紀賢公開道歉(沒有鞠躬),但僅此而已,沒有任何大臣或次官要落台。香港政府除了超哥與一眾司局長齊鞠躬致歉,房屋局長何永賢更為履行政治問責而辭職。
兩場世紀火災,政府事後行動表現差異明顯,大家應對香港當局的效率和決心,公平地给予評分。
時人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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