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每逢立冬,阿媽一定係六點起身煲湯。
天未光,廚房已經有聲——瓦煲底水滾嘅咯咯聲、栗子剝殼嘅啪嗒聲。淮山杞子、栗子雞腳,有時加隻鮮魚湯,成屋係味。我淨係識瞓到自然醒,梳洗完坐低就飲,從來冇問過,呢煲嘢係點樣由一鍋水變成一碗湯嘅。
阿媽有時會喺飯檯度呻:「教下你啦,遲早都要學。」
我次次都答:「得閒先啦。」
呢句「得閒先」,講咗十幾年。
今年立冬前兩個禮拜,我返屋企,見到阿媽坐喺廚房門口嘅細凳度,個樣有啲唔同。一問先知,佢隻手關節痛,握唔實湯杓,已經成個月冇煲過湯。
廚房個瓦煲,擺喺灶頭度,冧咗層灰。
嗰日我請咗半日假,去街市買齊材料。阿媽企唔到耐,就搬張凳坐喺廚房門口,一句一句教我:「水滾先落料。」「細火,唔好猛。」「兩個鐘,唔好心急。」
我邊睇火邊問:「點解你唔一次過教我寫低啲份量?」
佢話:「寫低你都唔會睇。湯係要企喺度煲,先學到嘢——人哋老一輩,都係咁教落嚟。」
個下我先明白,佢以前喺我身邊一直噏,唔係想搵個接班人,係想將嗰種「肯為家人企喺火爐邊兩個鐘」嘅心,傳俾落一代。
湯煲好嗰日,我斟咗一碗俾佢。
老實講,鹹咗啲,栗子仲有啲硬。阿媽飲咗兩碗,話:「有得飲,乜味都好。」
我知佢係氹我開心,但聽到呢句,眼有啲熱。
原來味道係會變嘅——阿媽嘅手會痛,瓦煲會蒙塵,我煲嘅湯,永遠冇佢嗰煲咁好飲。但係「有人為你煲湯」呢件事,本身唔會變,只係個位置,一代傳一代咁行落去。
立冬當日,香港通常仲好熱,著短袖都有。
但係唔緊要——只要屋企有碗熱湯,冬天就係到咗。
而家,輪到我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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