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在黎智英及《蘋果》高層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發布煽動刊物案中,被判監禁6年9個月。但近日他以「更生人士」身份,參加了懲教署組織的內地體驗團,到深圳參觀,並接受《鳳凰衛視》訪問,指看到無人駕駛等科技感到興奮,更稱作為中國人,對能夠體驗到國家強大、為國家科技發展好而感到驕傲。
張劍虹以「更生人士」身份,參加了懲教署組織的內地體驗團。
據了解,今次被納入懲教署的「更生人士」深圳參訪體驗團,代表張劍虹已提早獲釋。雖然涉及國安罪行的在囚人士,法例規定在提早假釋或減刑方面有嚴格限制,但若在囚期間表現良好並真心悔罪,國安囚犯提早獲釋過去亦有先例,如「35+顛覆案」中被視為「組織者」的趙家賢,2024年判囚7年,但去年10月28日已提早出獄。
張劍虹接受《鳳凰衞視》訪問時指自己對所犯的罪行很後悔。
據《鳳凰衛視》11月1日報道的影片所見,戴上cap帽的張劍虹受訪時坦言,自己長期未踏足內地,缺乏對國家最新發展的認知,很希望有重新認識祖國的機會。
更生人士參加了國家前沿科技發展。
他說:「這次知道懲教署舉辦了一個交流活動,我也很興奮,馬上主動報名去參加。自己也對自己所犯的罪行很後悔,希望藉著這個機會,重新去認識祖國的發展,也獲得融入社會、更生的機會。」
闊別數十年重回內地,張劍虹說,內地的城市環境、市民風貌與科技發展,同他舊有印象截然不同,真實的灣區發展,遠遠超出其過往認知,「社會整體發展得很好,科技更是一日千里,見到無人駕駛技術,我真的覺得很興奮。我們國家的科技,可以發展得那麼好。所以我都覺得自己作為中國人,能夠體驗到國家這麼強大,科技發展得這麼好,也是十分驕傲。」
張劍虹又到東江縱隊司令部舊址和烈士紀念公園,聽取回顧當年遊擊隊在華南抗戰的歷史。
除了前沿科技,行程還安排更新人士到東江縱隊司令部舊址和烈士紀念公園,張劍虹聽取講解,回顧當年遊擊隊在華南抗戰的歷史。
張劍虹在「黎智英案」中認罪並擔任從犯證人,獲減刑55%,今年2月被判囚6年9個月,按原有刑期要到2028年3月才出獄,即他提早了近1年半獲釋。
同案擔任從犯證人的被告,還有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及社論主筆兼論壇版主管楊清奇(筆名李平),分別被判刑7年及7年3個月;以及「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和律師助理陳梓華,分別判囚7年3個月和6年3個月,原預計分別2028年及2027年出獄,料都有機會提早獲釋。
但沒有擔任從犯證人的《蘋果》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被判囚10年,料最快 2031年中才能獲釋。
「35+顛覆案」中的趙家賢原被判囚7年,但去年10月釋放提早獲釋。
過去在「35+顛覆案」中,趙家賢2024年11月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判囚7年,原訂2028年初才獲釋,但因他在獄中行為良好,而且表現出悔意,加上在案中擔任從犯證人,扣除假期後,獲懲教署按相關法例機制提前於去年10月釋放,成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後,首名國安犯提早獲釋。
事實上,涉及國安罪行的在囚人士是否可獲減刑或提早釋放,相關機制施加了嚴格條件,除基本要求、即在囚時行為「勤奮和良好」外,也要評估提早釋放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
因此,懲教署署長是基於整體、衡量和預測的客觀評估,嚴格依照所有相關法律,考慮個別個案的實際情況及所有相關因素,除在囚的表現,還包括是否有改過自新的決心、及獲釋後是否會對國安構成風險等而作出決定。
高人話,事件表明,只要真心悔改,即使涉及國安的囚犯,特區政府仍會予以更生機會。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