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逢香港海岸公園成立30周年,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於11月2日到訪香港中文大學李福善海洋科學研究中心,參與30株「希望珊瑚」的種植儀式。謝展寰在珊瑚修復裝置上題寫「生機處處」四字,寄語香港海洋生態持續展現蓬勃生機與盎然活力。
謝展寰致辭時回顧,首批海岸公園於1996年成立,時至今日香港已建立起8個海岸公園及1個海岸保護區,總覆蓋面積超過8,500公頃。他提到,特區政府一直秉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而香港大鵬灣去年更獲選為全國「美麗海灣優秀案例」。
原來香港海域面積雖佔全國不足千分之一,卻已記錄約6,000種海洋物種,相當於全國總數約四分之一;當中石珊瑚物種超過80種,種類數量甚至較整個加勒比海更為豐富。香港在自然保育方面的努力亦屢獲國際肯定,最近在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七次締約方大會(CBD COP17)期間舉行的第九屆全球地方政府和城市峰會上,香港獲選為其中一個「生物多樣性魅力城市」,表揚香港在推進生物多樣性保護方面的努力和卓越成果。
展望將來,政府會繼續主動對接國家發展戰略,積極推進劃定橋咀洲海岸公園,並全力邁向「2030年海洋保護區及其他有效區域保護措施面積達20%或以上」的目標。漁護署亦會繼續攜手各大院校與科研團隊,運用3D打印珊瑚礁盤等創新科研技術修復生態,同時與深圳市海洋發展局深化兩地保育合作,攜手守護美麗灣區。
為慶祝30周年這座里程碑,漁護署將聯同各界推出以「同遊共護‧同賞共惜」為主題的一系列慶祝活動,內容包括巡迴展覽、生態導賞團及工作坊,誠邀各位一同參與,深入探索香港壯麗的海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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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近日先後接獲多間機構通報資料外洩事故,涉及三間航空公司及兩間電器零售商,公署已按既定機制就相關事故展開調查。隨着環球網絡攻擊風險增加,截至2026年10月30日,公署就該批資料外洩事故累計接獲51宗投訴及48宗查詢,受害人損失金額由約港幣一萬元至超過150萬元不等。
私隱專員公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據公署披露,通報事故的機構包括香港航空、國泰航空及馬來西亞國際航空,以及友和香港和百老滙。公署同時呼籲市民提防「精準詐騙」,提醒騙徒或會利用外洩的個人資料炮製像真度極高的釣魚訊息或電郵,甚至冒充相關機構職員或客服身分接觸受影響客戶,並以手上的購物資料或航班資料為依據,訛稱可安排退貨或退款,藉此誘使市民交出銀行戶口號碼、信用卡號碼及密碼,或直接要求轉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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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守住個人資料私隱及財產安全,公署提醒市民在接獲任何自稱機構職員或客服的來電、短訊或電郵,就訂單、機票或服務事宜作出跟進時,應先提高警覺,切勿隨意開啟附件、點擊超連結或披露個人資料。即使對方能説出市民的個人資料,市民在提供進一步個人資料或付款前亦應「停一停、諗一諗」,並經商戶官方網站、官方客戶服務熱線或親身到門市核實身分及內容真偽,同時留意相關商戶有否發出詐騙警示。
公署又指出,商戶處理賠償或退款時,一般不會要求客戶預先支付任何「保證金」或「手續費」,亦不會要求轉帳以驗證銀行帳號;市民切勿隨便向他人披露銀行帳號、信用卡號碼及密碼等敏感資料。市民並應記錄來電號碼及對話內容,以便日後向警方或相關機構舉報,同時留意私隱專員公署、警方或相關機構發布的防騙資訊;如有懷疑,可透過「防騙視伏器」(https://cyberdefender.hk/scameter/)搜尋可疑的電話號碼、電郵地址、網址等。若懷疑個人資料可能外洩,市民應考慮更改相關網上帳戶的密碼,並啟用多重認證功能(如適用),以及留意帳戶有否異常登入紀錄。
市民若懷疑個人資料被不當使用,可向私隱專員公署作出查詢(「個人資料防騙熱線」:3423 6611、電郵:communications@pcpd.org.hk)或投訴(電話:2827 2827、電郵:complaints@pcpd.org.hk)。市民若發現其個人資料被盜用並涉及刑事罪行,亦應盡快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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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機構層面,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保障資料第4原則,機構有法定責任採取所有切實可行的步驟,確保由機構持有的個人資料受保障而不受未獲準許的或意外的查閲、處理、刪除、喪失或使用所影響。公署提醒所有機構應防患未然,定期審視及加強資訊系統的安全,以防範資訊系統受到惡意攻擊;尤其在委聘第三方服務供應商處理、儲存或管理個人資料時,機構必須採取嚴謹的第三方服務供應商風險管理措施,確保委託予第三方的個人資料獲得充分保障。
公署列出的相關措施包括:實施政策及程序確保只聘用稱職且可靠的第三方服務供應商;進行評估確保只轉移「最少量」的個人資料至第三方服務供應商;資料處理合同應明確規定第三方服務供應商須採取的保安措施;按照「最小權限」及「角色為本」的原則,清晰訂定第三方服務供應商的存取權限;與第三方服務供應商訂立資料外洩事故通報機制,要求他們在發生資料保安事故時立即作出通知;以及定期監察、評估及審核第三方服務供應商的保安措施和合規情況,留意異常登入、大量資料傳輸的情況,確保有關保安措施持續有效運作。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公署鼓勵機構參考其發布的《資訊及通訊科技的保安措施指引》及《資料外洩事故的處理及通報指引》,以加強防範網絡攻擊,提升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