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經深入調查後,於星期五(11月6日)採取打擊俗稱白牌車的非法載客取酬行動。行動中,警方喬裝乘客,透過社交平台預約由荃灣前往廣州的跨境車程,司機索價1950元。警員登上涉案豪華七人車後隨即表露身分,並以「非法載客取酬」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拘捕一名35歲本地男司機,涉案七人私家車已被扣留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打擊非法載客取酬行動,拘1男。
警方表示,新界南交通部人員主動展開網絡巡查,其間發現有人在網上平台招攬乘客,安排豪華七人車由香港接載乘客,經各陸路口岸跨境前往內地。警方人員於是喬裝乘客,透過社交平台預約一程由荃灣前往廣州的車,對方開出的車費為港幣1,950元,警員及後順利在荃灣登上一輛本地登記、掛有兩地牌的豪華七人車。
車輛開行後,警員隨即表露身份,並拘捕該名35歲本地男子,他正是這輛私家車的司機,涉嫌「非法載客取酬」以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涉案私家車同時被扣留作進一步檢驗,案件仍在調查中,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打擊非法載客取酬行動,拘1男。
警方打擊非法載客取酬行動,拘1男。
警方表明,針對這類白牌車活動,警方及相關部門會繼續加強執法,並會沿用情報主導的方式,透過不同渠道識別白牌車,同時持續跟進市民的舉報,一旦搜集到足夠證據,便會立即採取執法行動。
警方打擊非法載客取酬行動,拘1男。
警方打擊非法載客取酬行動,拘1男。
按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任何人不得駕駛、使用有關車輛,或容許他人駕駛或使用有關車輛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除非該車輛領有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或符合相關牌照及許可證規定。罰則方面,首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再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12個月。司機一旦被定罪,亦會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12個月,最長可達3年。涉案車輛的牌照會被暫時吊銷,首次定罪為六個月,其後再被定罪則為十二個月;在牌照被吊銷期間,車輛須移交運輸署保管。
警方打擊非法載客取酬行動,拘1男。
警方強調,涉嫌違反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條件的個案,除了會按證據採取執法行動,亦會把相關資料轉交運輸署,由該署跟進涉案車輛的許可證事宜,包括按相關法例及許可證條件撤銷許可證。
警方呼籲市民選用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並指出乘搭白牌車存在極大風險,一旦發生交通意外,涉事車輛的第三者保險可能會失效,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都會失去應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