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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識14歲少女口交 怕羞仔認罪稱有感情

IG識14歲少女口交 怕羞仔認罪稱有感情

IG識14歲少女口交 怕羞仔認罪稱有感情

2017年01月12日 12:37 最後更新:12:37

從沒戀愛經驗的25歲電子修理員張國裕,在社交媒體認識14歲少女X後,X二度為他口交,家人揭發報警。被告今於沙田法院承認4項非禮罪。裁判官指看到案情顯示X表現主動,惟法律是要保障心智未成熟的少女,會為被告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於1月25日判刑。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個性害羞,因此直到25歲也沒有女朋友。被告在社交媒體Instagram認識X後,認為X讓被告感到有機會親熱。雖然被告知道X只有14歲,但樣子成熟,加上沒有感情經驗,遂做出愚蠢行為。辯方又指,被告當X為女朋友,又有教她功課,雙方有感情,希望獲輕判。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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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25歲張國裕於社交媒體Instagram認識14歲少女X後,兩人相約見面並應邀上到X寓所。張第一次上X寓所時要求X為他口交,其後X要求張給她1500元。兩人數日後於X家中,再發生親密行為,張脫掉X的衣物,撫摸X的下體及胸,X又同意為張口交。X母親查看X手機短訊後揭發事件。

22歲男學生涉嫌於城市大學演講廳外非禮一名男子,翌日再於又一城非禮另一人,他被控非禮等3罪, 12月24日(星期三)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辯方申請押後以進一步提供法律意見。主任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2026年1月21日再訊,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被告余驥堯。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余驥堯。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表示,已經準備好答辯。但辯方表示,早前辯方向控方申請作出書面商討,收到控方回覆,因有新進發展,需進一步提供法律意見予被告,故申請案件押後4星期,至明年1月21日再訊。

裁判官蘇文隆遂應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21日再訊,批准被告以原有條件2000元續保釋。

被告余驥堯(22歲,報稱學生)持有香港身分證,被控兩項猥褻侵犯罪,以及一項不遵從要求而出示身分證明以供查閱罪。

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2026年1月21日再訊,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2026年1月21日再訊,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控罪指,被告被控於2025年10月29日,在香港城市大學楊建文學術樓4樓蔣麗莉演講廳外猥褻侵犯另一人,即男子X;他亦被控於2025年10月29日,在九龍又一村又一城LG層至LG1層扶手電梯猥褻侵犯另一人,即男子Y。

另一項控罪則指,被告於2025年10月30日,在九龍達之路與歌和老街交界,在警員要求他出示身分證明以供查閱後,不遵從此要求。

案件編號:WKCC 488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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