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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鳳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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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鳳鬥(上)

2017年01月14日 18:19 最後更新:18:29

終於,特首選舉進入開跑階段。按目前形勢,這個寶座應該會是曾俊華與林鄭月娥之爭。

不過,仍然有三個問題值得各位思考,當中部分地方甚至是資深評論人也無法回答或是沒有正面回應。一,為什麼建制出身的曾俊華,反而成為泛民最支持的對象。二,為什麼曾俊華收到紅燈。三,假如曾俊華「衝燈」,對整場特首選舉及往後的政治局勢帶來什麼影響。筆者不才,實在無法完全解開以上各種迷團,不過願意獻醜,希望可以收窄討論範圍。

曾俊華是泛民「甜心」幾乎是人所共知的公開秘密。公民黨的梁家傑日前便率先提出「爛橙論」,形容曾俊華和林鄭月娥都是「爛橙」,二擇其一的話,會傾向支持「無咁爛」的曾俊華。泛民領袖之一,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亦呼籲泛民選委應該集中票源予一位候選人,暗示他們應該挺曾。加上各大民調機構的調查亦顯示,自稱支持民主派的受訪者,較多支持曾俊華出任特首。種種跡象反映主流、溫和泛民已經屬意為曾俊華造王。

問題是,一向將特首選舉形容成「小圈子選舉」、「不公義的制度」的泛民,何以一反常態,積極參與這場選戰之餘,更加出手相助一位不同陣營的人物呢?

從博奕的角度,泛民基本上是立於不敗之地。泛民希望從選戰得到的好處有四點,一、民主化,或者更準確地說,與中央政府抗衡的承諾;二、加強建制陣營之間的競爭,最好出現內部撕裂,打擊建制的團結和力量;三、由作風軟弱的候選人上台,方便泛民獲得最大的政治好處;四、即使最終勝選的不是作風軟弱的候選人,亦要盡可能削弱新任特首的威信,縮短甚至消去新特首的「蜜月期」,使之上任後無法有效管治。

由於曾俊華面對紅燈壓力,建制及大部分商界人士不可能給予提名,只要泛民伸出援手,雪中送炭,即可對曾俊華予取予攜。在談判的過程中,曾俊華為了得到足夠提名,便會更容易「報恩」,答應泛民的訴求,例如開展831框架以外的政改諮詢、放棄對四名涉嫌宣誓無效的立法會議員尋求司法覆核等,實現泛民與中央對抗的願望。

在選戰的過程中,泛民一定火力全開,運用輿論戰為曾俊華造勢,並打擊最有能力擊敗曾俊華對手。當兩名候選人及其背後的競選團隊和政治勢力互相攻伐,難免會進一步破壞建制的團結性。記得上屆特首選舉,傳統建制派人士與商界的關係已經出現裂痕,今次兩名公務員出身的高官同場競技,陣營不和的問題勢必波及公務員團隊,使建制的力量大幅受損。不論最終何人勝出,政府官員的凝聚力都必然受到影響,管治效率將會面臨更大考驗。

當然,如果曾俊華能夠順利勝出,正合泛民的口味。除了因為可以坐享其成,逼使曾俊華兌現承諾,還可以利用曾俊華風格軟弱,施政保守,罵不還口的特點,有利泛民口誅筆伐,信口雌黃,即如當年他們結合議會內外力量圍攻前任特首董健華一樣,對助長泛民氣焰,尤其是加強港獨力量有益無害。即使曾俊華出爾反爾亦無不可,反正泛民可以就其「走數」大造文章,重挫曾的威望,同樣有利泛民的發展。

如果曾俊華落敗,泛民的利益亦不至於蕩然無存。正如上述,選戰期間兩派少不免互相攻擊。擁有強大火力的泛民,肯定會將彈藥集中在林鄭月娥身上。除了為林鄭扣上莫須有的帽子之外,亦可能會盡挖其私事醜聞以打擊其聲望,使之難以勝出,逼使中央政府接受泛民推舉的曾俊華,從而最大化其政治野心。即使林鄭捱得過無情的攻擊,在苦戰下勝出,亦難免「滿身傷痕」,猶如梁振英一樣,甫上任便面對重重施政困難。作為反對派,泛民絕對樂意看到這種局面,因為政府運作能力愈低,泛民的支持度便愈會增加。

因此,不難看出泛民已經建立高度默契,對正式宣佈參選的林鄭展開排山倒海的攻擊。不論是商業媒體、獨立媒體、網絡頻道或是傳統親泛民報章都集中火力,連珠發炮地針對林鄭,例如炒作「故宮風波」或是稱林鄭是「梁振英2.0」等等,甚至在不分真偽,只是所謂「引述消息人士」的情況下,流出「上帝叫我參選」的傳聞,讓這班擅長大玩政治謀殺的弓箭手瘋狂洗版,務求全方位地將林鄭置於死地。

不要以為林鄭民望下滑或是棄選,這種輿論攻勢自然停止。民望落後林鄭的葉劉淑儀,便會取而代之,成為下一個「受箭」的對象。這種情況,將會一直持續,直至建制一方無力推舉任何參選人,或是向泛民讓步,由曾俊華出任下任特首為止。當然,假如曾俊華真的成功當選,矛頭便會指向這位「政治棋子」了。

這場選戰,已經不能再集中在候選人的層面分析,亦不可只看建制陣營內的不同取態,而是需要從香港兩大政治力量互相角力的層面理解。曾俊華與林鄭月娥的選戰,不完全是兩位準候選人在政綱和理念上的鬥爭,更重要的是雙方背後力量的博奕。當泛民傾盡全力,嘗試在非普選的選舉制度下力捧「自己人」上位,中央政府絕對不可能坐視不理。因此,市民在閱讀針對有關林鄭的負面報導的同時,要看穿他們的真正意圖,究竟他們對抗的是林鄭還是其背後力量。




黃遠康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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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我打倒去年的我

 

筆者向來反對以暴力表達政治訴求,因此去年撰寫數篇文章譴責旺角暴亂。同樣地,對於近日有港獨派立法會議員遭人攻擊,筆者亦一視同仁,對施襲者予以批評。無論有關人士何等不認同港獨派議員的政治立場,他們的人身安全亦應受到保障,而不是訴諸暴力。

受襲者之一羅冠聰形容,是次機場遇襲事件,是「嚴重暴力行為」,並「超出示威界線」。他認為,「企圖以暴力脅迫他人支持自身意見,有違民主精神」,因此有關行為「已非文明社會所能容忍」。

這種大義澟然的說話,無疑是普遍市民的共同價值,相信沒有市民希望暴力充斥於文明社會。然而,這位自詡正義的新科議員,眼見去年的旺角暴亂所引發的警員受傷、社會不安、街道混亂的問題,又有否義正辭嚴地批評該等「超出示威界線的嚴重暴力行為」呢?既然將政治與暴力掛勾是羅議員所不能容忍的行為,為何羅議員又對「企圖以暴力脅迫他人支持自身意見」的惡行視而不見,置若罔聞呢?如果行使暴力是「有違民主精神」,那麼可否解釋一干旺角暴亂涉事者和支持者為何仍然打著「民主、自決、正義」的旗號欺世盜名,招搖撞騙呢?

記得當天港獨份子為了文過飾非,提出因為當權者惹起公憤,在民怨沸騰下,示威者不得不將行動升級,最終演變成一場暴亂。因此,暴亂的責任在政府身上,與暴徒無關,涉事者不應受到譴責。

換言之,按照他們的邏輯,只要施襲的一方認為受到威脅,情緒高漲至不可自制的地步,即可不顧法律和文明的底線作出「自衛」的行為。那麼,今時今日,港獨思潮毒害青年朋友,甚至在權力機關中威脅香港和國家的利益,愛國份子因而感到無比憤怒,繼而民意反彈,向港獨派議員作出暴力行為,在這班喜歡搬弄是非的港獨份子眼中,施襲者同樣不應受到任何批評。

然而,幾位港獨派議員公開批評是次受襲事件,卻以截然不同的態度對待牽連更大,傷者更多,更為嚴重的旺角暴亂,可見他們在暴力的問題上雙重標準。他們對待暴力飄忽不定的態度,反映其潛台詞就是,只要你是民主、港獨路上同道中人,才可享有基本的人身權利,而且為了爭取民主、港獨,即使行使暴力、無視法律、做盡違法之事亦應有「免死金牌」,無需被追究或負上任何責任。相反,只要你是政府中人或是愛國人士,則人身安全是無需受到保障,就算被民主、港獨人士傷害亦不應被同情,更加沒有傷害他人而不需負責的特權。

嚴以律己,寬以待人,是人性之美德,才能自慎言行,而不拘小節,建立廣大的胸襟。可是,港獨派是「嚴以律人,寬以待己」,這種態度正好與其政治主張一樣,不負責任,不切實際,無恥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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