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裂」一詞自梁振英上任後不絕於耳,泛民議員、部分媒體甚至前司長都曾經使用該詞,批評特首和評價現時的社會狀況。問題是,什麼是撕裂?為何社會出現撕裂?撕裂能否修補?如果可以,又應該如何修補?
社會出現撕裂,即是當社會出現二元對立的聲音,雙方陣營都擁有一定的支持者,因而各不相讓,甚至愈演愈烈的政治和社會狀況。以美國為例,特朗普上台後美國一樣出現撕裂,在移民、與鄰近國家的外交關係等,社會都出現嚴重分歧。
不過,必須指出,這種撕裂其實早已存在。美國人,尤其是南方白人,早就各國移民漸多的現象不滿,只是特朗普的出現,讓這群原本沉默的人找到政治代表,繼而爆發。類似的例子在美國多不勝數,例如同性婚姻、墮胎、環保、對外戰爭等等,美國本身都存在兩套截然不同的看法,只是各種議題的撕裂程度有別而已。從這個角度理解,只要社會出現兩種不同的聲音,撕裂就必然存在,更多例子有泰國的「黃衫軍」和「紅衫軍」、英國的「留歐派」和「脫歐派」。
因此,筆者十分詫異部分政治人物經常將「撕裂」一詞掛在嘴邊,將之視為十惡不赦的壞事。事實上,在一個自由、多元而且階級分明的社會,社會出現不同聲音是正常不過的事。至於撕裂會否升級,更大程度上取決於兩個陣營的反應和行動,而不應由社會領袖負上全責。故此,有些人士經常強調「修補撕裂」,某程度上是一種諷刺,因為這既不是政治領袖所能控制,亦反映他們不認同或不尊重社會的自由和多元性。(重點是,他們經常以捍衛自由自居)
在香港,最常見的撕裂是因政治意識形態的撕裂,源頭可以追溯至香港長期穩定的政治形勢,即所謂的「黃金六四比」,泛民取得六成市民支持,建制佔四成。由於雙方實力接近,加上近年兩派都有一部分人走向偏鋒,加上對各種時弊的怨氣,社會撕裂是無可避免的。
在這種僵固且激烈的政治撕裂下,不難發現什麼議題都可以扣上「撕裂」的帽子。只要是政府作出的政治舉動,而這些舉動不為泛民所接受,在後者的眼中就是「撕裂」。反對佔中又是「撕裂」、提出不含公民提名元素的政改方案又是「撕裂」、不讓港獨人士參加選舉又是「撕裂」、取消兩位辱華議員的資格又是「撕裂」、起訴暴動份子又是「撕裂」,總之不符泛民的期望就是「撕裂」。
換言之,在泛民眼中,政府一定要罵不還口、打不還手、任人魚肉。即便出現違法或不合情理的事情也要充耳不聞,不加糾正,坐以待弊,這樣社會就不存在「撕裂」,反而是「和諧」、「民主」、「文明」、「健康」的社會。
既然撕裂是因為社會存在兩種對立的聲音,而分歧本身是自由社會的產物,可見修補撕裂的說法只是一廂情願。如果以為領導換人,撕裂就可以迎刃而解,那更是天真可笑。以美國為例,難道大家認為只要特朗普下台,美國就不會出現因移民問題引起的社會撕裂?難道反對移民湧入的聲音就會完全消失?
唯一可以解決撕裂的方法,就是打破對立,令其中一方被滅聲。當社會絕大多數人都持有同一意見,就不存在撕裂。問題是,期望一個原本撕裂的社會突然出現主流意見,是天方夜譚的。假如透過暴力或非法手段趕絕另一方的聲音,亦有違自由和文明的精神。
因此,筆者非常看不起某位特首候選人以「修補撕裂」作為選舉賣點。如果這位候選人以為過眼雲煙的民望、超卓的公關技巧和經常在facebook「呃like」就可以修補撕裂,那麼這位候選人一是政治門外漢,未能掌握撕裂的特性和起因,一是信口雌黃,為了迎合大眾口味而開出一張空頭支票。
黃遠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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