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佔中輔警」之稱、樹仁大學學生會前會長楊逸朗,因在立法會審議版權條例(修訂)二讀當晚,在立法會示威區垃圾桶縱火罪成,法庭判其監禁兩年,而上周旺角騒亂案三名年輕被告因暴動罪成亦判囚三年。看到這些年輕人被重判入獄,心中難免婉惜。或許有人會問,社會對他們會否太苛刻呢?
先看看法官怎樣說。在楊逸朗的判決中,暫委女法官黃詩麗指案件嚴重,兩被告是存心製造破壞及爆炸,她直斥被告行為自私、魯莽、愚蠢及危險,無論任何人對立法或政府不滿,無論政治理想有多崇高,即使對某施政或議題有看法,亦不應用違法及暴力的行為表達,否則只有一個後果,就是受到法律制裁。她稱無人可以凌駕法律之上。
外界或許以為事件主角只是掟個煙頭,燒著垃圾筒那般簡單。事實看來不那麼隨意。被告用噴火槍縱火,又用火酒等助燃,顯然存心製造破壞及爆炸,以宣洩不滿或政治信念,故法官判以較重刑罰,箇中有三點值得大家留意。
其一,或許一般人以為放放火只是小事,但我讀過法律課程才知,縱火是重罪,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與謀殺一樣。當時法律課老師解釋,縱火的結果有時比謀殺更嚴重,因為可能造成更大的傷亡,特別是用助燃劑縱火更非常危險,火災一失控,可以造成大量人命傷亡。
現實亦有很多例子,1997年尖東卡拉OK縱火案,當時兩個黑幫爭奪睇場利益,有人坐電單車經過卡拉OK門口投擲汽油彈,本來可能只是存心恐嚇,但結果裡面顧客因逃生無門,導致17人死亡。大家都愛說戲院走火死得人多,因在密封環境發生火警真的可以死很多人,所以縱火最高刑罰可判終身監禁,就是要阻嚇這些高度危險的行為。不知縱火是重罪,只是缺乏常識。
其二,很多縱火者只是極為魯莾或輕率,完全不知道自己行為可能帶來災難性後果。就如早兩年上水反水貨客時,有年輕人淋天拿水放火燒藥房門口貨物,尤幸火勢沒有燒大,否則也可以造成嚴重傷亡。沒有傷亡只是幸運,並非代表行為沒有危險性。但即使並非故意造成傷亡,也不能因此脫罪。
其三,法庭近期對暴力示威判予以較重判刑。先是旺角騒亂三名被告判囚三年,今次縱火案又判刑兩年。外界必然會留意到,早前七警案各被告都被判監兩年,引起支持七警的社會人士很大反彈,雖然七警案與前述兩宗案件判刑,未必直接相關,但客觀上令外界覺得,法庭對所有暴力行為都不會姑息,警察打人重判,暴力示威亦重判,這客觀上對暴力示威行為起到一定阻嚇作用。
自從佔中開始,社會就瀰漫一種思想,就是違法示威甚至使用暴力,都不會有後果,現在法庭對暴力示威予以重判,有助撥亂反正。
有中學老師對我說,在這兩宗判決後,他們教導學生可以較容易了。無論老師政見如何,基於愛護學生,絕大多數都不希望他們用「以武抗暴」等名義,參與暴力示威,然而之前法庭對有關罪行的判刑,很多都只是感化,讓學生誤以為犯事很小兒科,令老師欲教無從。現在老師可以鬆口氣,有這最新的判例,可以清楚告訴學生絕不能參與這些暴力行為,否則一生前途,可能就此毀掉。重判幾人,或可以阻止更多年青人走上歧途。
盧永雄
泛民主派選委最後一如所料,絕大部份都要投票給曾俊華。先不論他們提出的理據,選舉格局已經形成。一邊是泛民支持曾俊華,另一邊是中央及建制支持林鄭月娥。
選舉期間,曾營提出最響亮的宣傳焦點是說選曾俊華可以加強團結,減少撕裂,而支持曾俊華的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就話,曾俊華「距離西環最遠,與香港人最近」。
聽完這些論述,發現問題來了。如果不論候選人的能力,只論能否減少香港社會的撕裂,是否選泛民支持的候選人做特首,香港便沒有撕裂呢?
從歷次立法會選舉,我們可以見到支持反對派與支持建制派的兩大陣營壁壘分明,支持泛民及激進派的市民大約有55%,而支持建制的約有45%。在這次特首選舉中,曾俊華及林鄭月娥的民望支持度,也多多少少反映了兩大陣營的支持者的差距,這可以說是歸邊的現象。所以,支持誰做特首,並非看候選人的能力,甚至也不是看團不團結,而是看政治傾向。
邏輯上無論選了甲方或者乙方的候選人,都不能夠減少撕裂,因為甲贏,就是乙輸,沒有減少撕裂的作用。理論上,要減少撕裂,在建派背後的中央,與泛民雙方,都要各自讓步,各自放棄死硬堅持的原則,才可找出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政改如是,解決其他政治問題也如是。
但我對香港在特首選後,能否減少撕裂,殊不樂觀。因為無論是中央或者泛民,都不太具備作出重大讓步、謀取妥協的可能。
先講泛民。泛民其實表面風光,內裡脆弱。因為香港的反對陣營已經分裂成泛民及激進兩派。整個反對派陣營得到55%的支持,但現在已有接近20%落到激進派的手上,泛民只餘35%的支持。
激進反對派原本只佔香港幾個百分點的選票,但2014年一場佔中,令到年青人急速激進化,令激進派的支持度大幅冒升,大量搶奪傳統泛民的地盤。泛民於2014年佔中前夕,明知違法佔中有問題,不但不肯大力制止,還加入其中,直接帶來自己地盤被大量搶走的惡果。到去年9月的立法會選舉之中,泛民少壯派也走激進路線,向激進派趨同,力保年青人的票源。
泛民在被動支持佔中策略的失誤,導致在反對運動中,雖然仍佔多數,但已失去主動權。所以,即使林鄭月娥當選,想拉攏泛民妥協,已經比2010年的時候難上10倍。他們在選舉中已培養出激進化的傾向,已經很難再回到能夠與中央妥協的地步。
至於中央方面,在胡溫掌政的年代,是中國經濟粗放成長的年代。由於信貸濫發,經濟增長得很快,貪污亦隨之滋生。財閥與官員勾結,壟斷了國家經濟。2012年習近平上台之後,在經濟方面做出結構調整,在政治方面亦大力打貪,令到局勢逐步受控。另外2011年中國經濟總量超過日本,招到美國和日本之忌,令到美國要重返亞洲制約中國。
中央面對內部及外界的壓力,自然會走強硬的路線,沿著其認為正確的方向前進。而香港由佔中所觸發的港獨運動,帶出分裂國家的主題,與中央治國路線激烈碰撞。所以,要求中央再與泛民大量妥協,亦會遠比2011年的時候艱難。
政治妥協是要各行一步,不是要一方全面讓步,另一方全贏。既然兩方面都不具備大幅讓步的條件,即使未來特首有多努力,無論是林鄭月娥做或曾俊華做特首,也很難做得成這個「紅娘」。團結,講比做容易。
另一特首候選人為胡國興。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