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香港段預計明年第三季通車,但「一地兩檢」方案至今仍未出台,近日有消息傳出,中港兩地政府已原則上達成協議,在西九龍高鐵總站內採取「深圳灣」模式,劃出土地供內地執法人員實施內地司法管轄,但具體執行細節仍需再清楚界定,故港府會採分階段立法,有意在六月底前即本屆政府任期內,先在立法會通過決議案,原則性通過「一地兩檢」方案。
政壇高人話,事情確正向這個方向發展,但未必能趕及短期內公布。
所謂「深圳灣」模式,即港方負責高鐵西九龍總站大樓的管理,但在大樓內劃出部分地段,以及高鐵車廂內實施內地施法管轄權,內地執法人員除了處理出入境、清關及檢疫,並可以享有拘捕權,而非只是擁有入境、清關及檢疫的局部執法「ICQ」模式。不過,具體的執法細節尤其有關刑事案的法律處理上,仍需作清晰界定,雙方仍要磋商。
由於有關一地兩檢的立法,必然會引發本地政治的激烈爭拗,政府打算分兩階段立法,第一階段務求在本屆政府任期內,在立法會通過決議案,原則性通過「一地兩檢」方案,全國人大常委會亦會同時通過有關決定;第二階段則要向立法會提交相關條例草案,處理實施「一地兩檢」的執行細節及技術問題,包括各種執法權的界定,這就要由新一屆政府負責。
此外,有關跨境邊界的過關工作,內地與澳門就年底通車的港澳珠大橋達成新方法,擬採用「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新模式,即過境居民只需使用入境方面的證件就可過關,如澳門居民到內地僅需出示回鄉證進入大陸,當返回澳門時則使用澳門身份證,這將適用於自助通關。
高人表示,經濟發展交流加密加快,過往有些規定已無法適應,內地亦正在其他關口試行其更簡便的過關模式,以方便民眾,如廣西和越南的憑祥關亦在磋商「兩國一地檢」的模式,香港也應放棄舊思維,用更彈性靈活的方法處事,才能把握新機遇。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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