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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的士殺妻案 殺人後自言自語「要走一齊走」

恐怖的士殺妻案 殺人後自言自語「要走一齊走」

恐怖的士殺妻案 殺人後自言自語「要走一齊走」

2017年06月15日 19:38 最後更新:19:38

的士車廂恐怖殺妻案,內地男李長再涉嫌在的士車廂內,用皮帶箍死妻子,的士司機駛往上水地鐵站外報警求助,男子身上有血當場被捕,而女子五日後宣告不治。的士司機供稱,曾聽到女方大叫但男子稱沒事,從倒後鏡睹對方掙大雙眼、不停深呼吸,自言自語說「要走一齊走,要跳一齊跳」,其後要求改去青馬大橋。

案發現場。 (資料圖片)

案發現場。 (資料圖片)

被告否認一項謀殺罪,今於高院審訊。的士司機楊兆明供稱,2015年10月23日下午在油塘看見有人截的士,男方坐在前座,女方則坐後座,男方首先說要前往機場,隔了一會,女方說要轉去炮台山一間酒店,但他說不懂去,男方就再提議往落馬洲,他們途經觀塘時,二人表示要下車去廁所,他們返回的士後都坐在後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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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現場。 (資料圖片)

案發現場。 (資料圖片)

案發現場。 (資料圖片)

案發現場。 (資料圖片)

證人的士司機楊兆明。

證人的士司機楊兆明。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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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現場。 (資料圖片)

案發現場。 (資料圖片)

的士繼續往落馬洲方向行駛,入大老山隧道時,楊兆明從倒後鏡中,看到男人用左手臂箍著妻子左肩,並按對方到自己的大腿,楊又聽到女人突然大叫幾聲。當離開隧道後,楊問對方:「沒事嗎?」男子回應沒事,楊從倒後鏡看到男人目光呆滯,掙大雙眼,而且不停深呼吸。

當駛經大埔時,該男子又再自言自語,說:「要走一齊走,要跳一齊跳」,至粉嶺時,男子又表示不去落馬洲,要改去青馬大橋,女方則一直伏下,楊稱感「唔安樂」,故沒有跟指示駛往青馬大橋,而是往上水尋求警方協助。

證人的士司機楊兆明。

證人的士司機楊兆明。

楊兆明跟警察說:「呢個人好唔妥,好似想玩自殺。」他下車交由警方跟進,指車外看見男人用條帶勒住自己的頸項,而女人則繼續伏在男人的大腿上。

控方指,根據驗屍報告,死者死因正是頸部受壓,導致頸部有18厘米長、3.5厘米闊的蒼白位,警察在的士見到被告頸部圍住皮帶,控方指,這條皮帶正是用來箍住死者頸部。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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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機械工程學系時任副教授張祺忠,涉2018年在港大宿舍用電線勒死妻子並藏屍,受審後被陪審團以大比數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身。張去年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發還重審,已還押7年2個月的張祺忠,星期二(11月4日)在高院以減責神志失常為基礎,承認一項誤殺罪,被法官張慧玲判囚7年4個月。案情指,張祺忠案發時患抑鬱症,削弱理性判斷。

被告張祺忠2018年因涉在港大宿舍用電線勒死妻子並藏屍被捕。(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張祺忠2018年因涉在港大宿舍用電線勒死妻子並藏屍被捕。(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張祺忠(61歲)否認約於2018年8月17日謀殺陳慧文(終年53歲),但承認因「減責神志失常(diminished responsibility)」而誤殺陳慧文。張祺忠早前另承認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被判監28個月。

案情引述臨床心理學家稱,張祺忠的妻子自2012年起在親友面前羞辱他,認為張是長期精神虐待的受害者。案情又提到,精神科醫生認為被告面對來自工作及妻子的壓力,贊同以「減責神志失常」為抗辯理由。

辯方原審時曾傳召專家證人、臨床心理學家鄭健榮,指在極大壓力下情緒會影響理性判斷。惟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指就減責辯護,只須考慮另兩名精神科醫生意見。上訴庭指原審法官在引導考慮減責辯護時,錯誤將心理專家證供剔除,終上訴得直。

被告張祺忠。(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張祺忠。(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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