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泛民議員上周五被法庭裁決取消議員資格後,泛民至今還未取得共識應如何回應,但經常扮演泛民幕後軍師的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就出來,替四名被DQ議員及泛民向特首林鄭開價。

戴耀廷昨早在其Facebook貼文提出,若果林鄭要和解,就要遵守以下5大條件,以「取回大家對她起碼信任」,這包括:


1.承諾必不會提出DQ其他議員的訴訟;
2.承諾在4位議員的案件,不會追討訟費;
3.承諾在相關案件所有上訴終結後不超過4個月進行補選,包括梁、游的案件;不會為了合併補選,而不必要地延後補選的安排;
4.表明不支持立法會在完成所有補選前修改議事規則;
5.承諾不在立法會在完成所有補選前,向立法會提交具爭議性的法律草案或法案如23條立法或政改。

他又指林鄭政府要作出這些承諾,其實不太難,全都在政府的權力範圍內,亦能帶來現屆政府希望見到的政治效果,重要是她是否真的有誠意去修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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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壇高人話,看了這些條件,政府最能接受的只有不再申請DQ其他議員,其他就不容易哽得落了。例如第4項,叫政府表明不支持立法會修改議事規則,那不是叫行政機構干預立法機構的內部事務嗎?如建制派在立法會提出這些修訂,政府如何阻止? 經常堅持「三權分立」的泛民,提出這樣的條件,是否自打嘴巴?

更嚴重的還有行政干預司法的問題,有建制派中人就話,戴耀廷過去天天談法治,法庭判了4個被DQ議員輸了,而且要付政府的訟費,理論上他們應遵守法庭判決,這才符合法治精神,現在卻叫他們拒絕按法庭要求付訟費,還提出要政府不追討,擺明說這些被DQ議員不想俾錢,還要政府不遵守法庭決定,聽落就相當過火,而且有政治干擾法庭執行命令之嫌。

建制派中人話,政府即使想讓步,不去追討訟費,若然有市民去行政事務申訴專員投訴,話這是公帑,政府不追究是行為失當,甚至入禀司法覆核政府不追討的決定,政府都一身蟻。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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