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單足球轉會傳聞頗為有趣,與香港政壇的奇怪現象頗有互相輝映之妙。
英格蘭球會曼聯嘗試收購意大利球會國際米蘭的翼鋒比列錫,先是出價3500萬英鎊,但被後者回價5000萬英鎊;後來曼聯提升報價至4500萬鎊,國際米蘭依然不為所動,甚至要求曼聯借出隊中主力馬迪爾作為談判條件之一,令曼聯不得不打退堂鼓。
本來這是一宗尋常不過的足球轉會新聞,買方不願當「水魚」,出高價購入一個不算實力出眾的球員,而賣方則立場堅定,報價不到心理價錢就斷然拒絕一切談判。
問題是,近年歐洲足球協會推出名為「公平財政運動」(FFP),要求各支歐洲球會有健康的財政狀況,不能入不敷支,避免出現大量球會破產倒閉或突然有富豪入主某支球隊,大灑金錢招兵買馬影響市場秩序的問題。在計劃下,任何出現嚴重虧蝕的球會將會面臨罰款及被禁止參加歐洲賽。
國際米蘭正是其中一支陷入被罰危機的球會。為了解決嚴重虧蝕,出售球員是唯一的辦法。而令人訝異的地方,就是這支傳統勁旅在如此劣勢下面對「金主」依然寸步不讓,大有抱死也不願自斷一臂之決心。
在處於劣勢下開天索價,好聽一點是有原則、有骨氣,難聽一點就是愚蠢,因為弱者從來沒有討價還價的本錢。以這單轉會新聞作例,假如國際米蘭最終未能通過FFP,成本就是失去賣出球員的收入,罰款以及禁賽一年、數以千萬歐元的收入。
同樣陷入劣勢卻又不知自量的,正是被DQ的幾位議員及戴耀廷等人。明明事實擺在眼前,取消議員資格是無可爭議之事,一干反對派人士依然「力挽狂瀾」,利用各種方法要脅政府,如拉布、不合作運動等,嘗試逼使政府接受他們的條件,如承諾不再DQ議員、分開補選六個議席、不在議員出缺時修改議事規則等。
作為依法施政的政府,必須遵守法律規條行事。假如政府為了政治目的,如改善與反對派的關係而選擇「放生」應負上法律責任的議員或接受其他超越法治精神的條件,都是全然不合道理的。反對派明知故犯,開出如此無理的條件,反映議席對他們的重要性,因為擁有議席才可享有較高的政治影響力以及一系列資源以實現政治目的。換言之,反對派的底牌已被揭穿,而在這種形勢下依然「企硬」,可以說是愚不可及。
反對派經常藉詞批評政府的行動是「政治打壓」,然而,從他們的言論和行為可以知道,真正被政治利益和陰謀沖昏頭腦的正是反對派。以提議分開進行兩場補選為例,不正是認為在「黃金六四比」下,每場選舉以單議席形式舉行更有利泛民贏得議席嗎?又例如要求政府不要在未完成補選前修改議事規條,不正是「以小人之心度政府之腹」嗎?
再一次證明,部分反對派人士的政治智慧出奇地低,而且喜歡輸打贏要。當情況對自己有利,就要求政府捍衛法治精神,不應干預司法機關,到情況不利自己,就要求政府介入官司,運用權力影響司法裁決。而縱容他們作惡的,就是那些重視民主和法治的選民!
黃遠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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