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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要上大夫

政事

刑要上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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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要上大夫

2013年11月15日 20:16 最後更新:20:35

看到《紐約時報》爆出溫家寶女兒溫如春的顧問公司和摩根大通之間的交易,觸目驚心。

 

報道說,摩根大通求助於一間神秘的諮詢公司,該公司負責人是一個名叫Lily Chang的中國女子,該女子其實是溫如春的化名。報道指摩根大通自2006至2008年間付了180萬美元(1400萬港元)予該諮詢公司,該公司為摩根大通拿到了與中國中鐵股份的生意。《紐約時報》上次已報道過溫家寶家族的醜聞,溫家聲言告它,未知今次會否採取法律行動。

 

外界對《紐約時報》在此時此刻放出這段新聞,有眾多惴測,最誇張的是說中國自己放出這則消息,以轉移對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有中央集權傾向的注意。

 

我覺得陰謀論難辯真假,關鍵是溫家寶的女兒有無做過這種事情。若然沒有,應告上法庭討回公道。美國不同香港的制度,香港打官司要花錢,打贏官司才可以取回律師費,輸了不止付自己的律師費,還要付對方的一份。美國不同,與訟各方各自付律師費,而律師可以合法地包攬訴訟,不收費用,打贏官司才和當事人分享賠償。若溫家寶女兒要打官司,很多律師願意免費幫她打。

 

若然她有做此事,就多數不敢去打官司,以免愈描愈黑。問題是發生這種事情,中國自己不應追究嗎?

 

剛看了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議全文,雖然外界批評會議結果空洞,但看完決議全文之後,發現並不空洞,內裏有很多政府放權的內容,也有很多將地方司法權、紀檢權往上收的內容,對防止地方官員貪腐,有很大的作用。

 

三中決議提到領導幹部親屬經商有規定,防止領導幹部利用公權和影響力為親屬謀取私利,正正是針對傳聞溫家女兒涉及的事情。問題是過去「刑不上常委」(政治局常委),即是最高也只是查到薄熙來這些政治局委員級別,再高的就不查了,老百姓同意嗎? 未來中國要反腐,刑要上大夫,要明確建立制度,不管總書記、總理都要受規管,就能打開新局面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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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咪姐」唔似做IC

 

政府未公布IC(新聞統籌專員)人選,市場傳聞多多,有週刊話資深傳媒人潘麗瓊盛傳接任,但佢本人直指係「作嘢」。

潘麗瓊在CY競選特首時幫佢在造勢大會做主持,嗌「支持CY」嗌到爆咪,被人起咗個「爆咪姐」的花朶,點知愈唱佢愈紅,撈出版社搞公關,不知幾掂。

有周刊話爆咪姐合符IC條件,加上佢任職明報副總編輯的老公施純港最近突然以「陪女讀書」為理由而辭職,「似為老婆入閣鋪路」咁話。

好事之徒就此事向爆咪姐求證,佢嗤之以鼻,話「戇居,作嘢,有乜好做? 唔會做。」

我問好事之徒,爆咪姐會唔會怕見光死,所以死口唔認? 答謂「睇落唔似。爆咪姐生意好掂,仲買工廈單位作寫字樓,唔似會轉行。而且若果本來工作好好,有幾多人願意加入政府呢個熱廚房? 」聽落又有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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