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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中人隨時在坐監多過唔坐

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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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中人隨時在坐監多過唔坐

2017年08月18日 11:15 最後更新:11:37

上訴庭法官潘兆紹昨天在黃之鋒涉及的政府廣場案判詞中指明,涉及暴力破壞公共秩序,就要處以阻嚇性懲罰。

最近反新界東北案及政府廣場案,合共有16名示威人士判入獄6至至13個月不等。當中各有3人來自香港眾志和社民連。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對傳媒話,若他們有案在身的成員全部判坐監,他們喺監獄入面比在出面的人仲多。



而香港眾志8名常委,已有3人入獄,另有2人有案件在身,若他們被判有罪,也是坐監的多。

昨日網上流傳一個相關案件涉案人表,雖然未知其準確度,但亦有參考價值:

1. 葉寶琳(反新界東北,入獄2星期)
2. 張漢賢(反新界東北,入獄1星期)
3. 黃根源(反新界東北,入獄3星期)
4. 梁曉暘(反新界東北,入獄13個月)
5. 黃浩銘(反新界東北,入獄13個月;雨傘旺角清場刑事藐視法庭案,審訊中;928公眾妨擾案,審訊中)
6. 劉國樑(反新界東北,入獄13個月)
7. 梁穎禮(反新界東北,入獄13個月)
8. 林朗彥(反新界東北,入獄13個月;反釋法遊行案,審訊中)
9. 朱偉聰(反新界東北,入獄13個月)
10. 何潔泓(反新界東北,入獄13個月)
11. 周豁然(反新界東北,入獄13個月)
12. 嚴敏華(反新界東北,入獄13個月)
13. 招顯聰(反新界東北,入獄13個月)
14. 郭耀昌(反新界東北,入獄13個月)
15. 陳白山(反新界東北,入獄13個月)
16. 黃之鋒(926公民廣場案,入獄6個月;雨傘旺角清場刑事藐視法庭案,審訊中)
17. 周永康(926公民廣場案,入獄7個月)
18. 羅冠聰(926公民廣場案,入獄8個月)
19. 戴耀廷(928公眾妨擾案,審訊中)
20. 陳健民(928公眾妨擾案,審訊中)
21. 朱耀明(928公眾妨擾案,審訊中)
22. 陳淑莊(928公眾妨擾案,審訊中)
23. 邵家臻(928公眾妨擾案,審訊中)
24. 張秀賢(928公眾妨擾案,審訊中)
25. 鍾耀華(928公眾妨擾案,審訊中)
26. 李永達(928公眾妨擾案,審訊中)
27. 曾健超(襲警及拒捕,入獄5星期)
28. 鄭錦滿(雨傘旺角清場刑事藐視法庭案,入獄3個月)
29. 歐煜鈞(雨傘旺角清場刑事藐視法庭案,入獄1個月,緩刑1年)
30. 岑敖暉(雨傘旺角清場刑事藐視法庭案,審訊中)
31. 司徒子朗(雨傘旺角清場刑事藐視法庭案,審訊中)
32. 朱緯圇(雨傘旺角清場刑事藐視法庭案,審訊中)
33. 周蘊瑩(雨傘旺角清場刑事藐視法庭案,審訊中)
34. 蔡達誠(雨傘旺角清場刑事藐視法庭案,審訊中)
35. 張啟康(雨傘旺角清場刑事藐視法庭案,審訊中)
36. 馬寶鈞(雨傘旺角清場刑事藐視法庭案,審訊中)
37. 黃麗蘊(雨傘旺角清場刑事藐視法庭案,審訊中)
38. 楊浩華(雨傘旺角清場刑事藐視法庭案,審訊中)
39. 張啟昕(雨傘旺角清場刑事藐視法庭案,審訊中)
40. 陳寶瑩(雨傘旺角清場刑事藐視法庭案,審訊中)
41. 朱佩欣(雨傘旺角清場刑事藐視法庭案,審訊中)
42. 郭陽煜(雨傘旺角清場刑事藐視法庭案,審訊中)
43. 趙志深(雨傘旺角清場刑事藐視法庭案,審訊中)
44. 麥盈湘(雨傘旺角清場刑事藐視法庭案,審訊中)
45. 關兆宏(雨傘旺角清場刑事藐視法庭案,審訊中)
46. 馮啟禧(雨傘旺角清場刑事藐視法庭案,審訊中)
47. 熊卓倫(雨傘旺角清場刑事藐視法庭案,審訊中)
48. 陳耀成(蠔涌炸彈案,審訊中)
49. 鄭偉成(蠔涌炸彈案,審訊中)
50. 彭艾烈(蠔涌炸彈案,審訊中)
51. 胡啟賦(蠔涌炸彈案,審訊中)
52. 文廷洛(蠔涌炸彈案,審訊中)
53. 楊逸朗(立會火燒垃圾桶案,監禁2年)
54. 葉卓賢(立會火燒垃圾桶案,被判入勞教中心)
55. 馮敬恩(圍堵港大校委會案,已被定罪,9月判刑)
56. 李峰琦(圍堵港大校委會案,已被定罪,9月判刑)
57. 許嘉琪(旺角初一衝突,監禁3年)
58. 麥子晞(旺角初一衝突,監禁3年)
59. 薛達榮(旺角初一衝突,監禁3年)
60. 莫嘉濤(旺角初一衝突,審訊中)
61. 李倩怡(旺角初一衝突,審訊中)
62. 鍾志華(旺角初一衝突,審訊中)
63. 何錦森(旺角初一衝突,審訊中)
64. 霍廷昊(旺角初一衝突,審訊中)
65. 陳和祥(旺角初一衝突,審訊中)
66. 鄧敬宗(旺角初一衝突,審訊中)
67. 李卓軒(旺角初一衝突,審訊中)
68. 林永旺(旺角初一衝突,審訊中)
69. 葉梓豐(旺角初一衝突,審訊中)
70. 吳挺愷(旺角初一衝突,審訊中)
71. 楊子軒(旺角初一衝突,被判入教導所)
72. 羅浩彥(旺角初一衝突,監禁3年)
73. 連潤發(旺角初一衝突,監禁3年)
74. 黃台仰(旺角初一衝突,審訊中)
75. 梁天琦(旺角初一衝突,審訊中)
76. 容偉業(旺角初一衝突,審訊中)
77. 李諾文(旺角初一衝突,審訊中)
78. 盧建民(旺角初一衝突,審訊中)
79. 袁智駒(旺角初一衝突,審訊中)
80. 林傲軒(旺角初一衝突,審訊中)
81. 黃家駒(旺角初一衝突,審訊中)
82. 李東昇(旺角初一衝突,審訊中)
83. 林倫慶(旺角初一衝突,審訊中)
84. 吳文遠(披露受廉署調查人士身分案,審訊中;三文治擲梁振英案,審訊中;反釋法遊行案,審訊中)
85. 梁國雄(公職人員失當案,無罪釋放;藐視立法會案,審訊中;星島日報辯論比賽案,監禁7日)
86. 鄭松泰(倒轉國旗案,審訊中)
87. 林淳軒(反釋法遊行案,審訊中)
88. 周嘉發(反釋法遊行案,審訊中)
89. 葉志衍(反釋法遊行案,審訊中)
90. 陳文威(反釋法遊行案,審訊中)
91. 盧德昌(反釋法遊行案,審訊中)
92. 鄭沛倫(反釋法遊行案,審訊中)
93. 周樹榮(反釋法遊行案,審訊中)
94. 梁頌恆(立會非法集結案,審訊中)
95. 游蕙禎(立會非法集結案,審訊中)
96. 鍾雪瑩(立會非法集結案,審訊中)
97. 楊禮康(立會非法集結案,審訊中)
98. 張子龍(立會非法集結案,審訊中)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近年法庭對暴力示威判決不一,此情況惹起上訴庭關注,上訴法庭法官潘兆初判決黃之鋒案時,就點出這個問題。

潘官話,「 近年有些本來是和平進行的集會、遊行或示威,因為部份參與者在期間訴諸暴力,結果演變成非法活動;事後,違法者通常會被控告非法集結或相類的罪名。本覆核申請便是其中之一。當下級法院對這類案件處以不同的判刑,由即時監禁至社會服務令不等,該些懸殊的判刑會導致社會大眾對法庭判刑的理據產生疑問,影響妥善執行刑事司法公義的原則。因此,本席認為有需要闡明這類涉及暴力之非法集結的判刑原則,以消除公眾的疑慮,也供日後負責判刑的法庭作為指引之用。」

潘官講述一般而言,判刑時法庭會考慮有以下的判刑元素:


(1) 保護公眾 — 保護公眾不受這些罪行的不良影響;
(2) 加諸懲罰 — 判刑應與罪行相稱,即應反映罪行嚴重性及犯罪者的罪責;
(3) 公開譴責 — 判刑應反映社會否定有關罪行及犯罪者的犯罪行為;
(4) 阻嚇罪行 — 防止犯罪者重犯,也預防其他人干犯有關罪行;
(5) 補救性質 — 判刑可規定犯罪者須給予罪行受害人補償,作為糾正或補償;
(6) 更生改過 — 判刑目的之一是犯罪者改過自新,並希望他們在刑滿後能奉公守法。
潘官話,面對不同的罪行,法庭會考慮某個判刑元素是否適用,並決定某個判刑元素該有多大的比重。

潘官話,在法治之下,法律不會也不能容忍任何暴力或威脅使用暴力的行為。因此,參加集會的人士不得對任何人施加暴力。法庭在決定適當的刑罰時,需要考慮干犯涉案罪行的相關情節。就牽涉暴力的非法集結,潘官認為有關干犯罪行的情節包括:


(1) 暴力行為是即場突然發生,還是有預先計劃的,若是後者,計劃周詳及精密的程度為何;
(2) 施行暴力者人數多少;
(3) 使用暴力的程度,包括有否使用武器,若有的話,是甚麼武器和數量;
(4) 使用暴力的規模,包括發生暴力的所在之處、地點數目及範圍;
(5) 暴力行為維時多久,包括暴力行為有否拖長;經警方或其他公職人員重覆警告後,是否仍然進行;
(6) 暴力行為所引致的後果:例如有否對財物造成任何損失或破壞,若有的話,其程度為何;是否有人受傷,若有的話,傷者人數及傷勢為何;
(7) 即使沒有財物損失或破壞,也沒有人受傷,但暴力行為造成的威脅之嚴重性及逼近程度為何;
(8) 犯案者的角色及參予程度,如除自己有參予非法集結或使用暴力外,有否安排、帶領、號召、煽動或鼓吹他人參予非法集結或使用暴力。

潘官認為,根據所有相關的證據,這宗案件的犯罪情節明顯是嚴重的,是涉及暴力之大規模及嚴重的非法集結。他重申,在涉及暴力的非法集結,判刑主要考慮是要懲罰那些干犯罪行的人,以儆效尤,並阻嚇其他人不要以身試法,有樣學樣來破壞或擾亂公共秩序,至於犯案者的個人情況、無論犯罪動機或原因是他們自認為多麼崇高、其他違法者罪責是否更重等,一般來說全都不是有力的求情或輕判的理由。

他認為原審裁判官張天雁在判刑時犯了以下原則性的錯誤,主要是完全沒有考慮判刑須具阻嚇的判刑元素,而一面倒地給予答辯人等個人情況、犯案動機等因素不相稱的比重。另外原審裁判官認為案件不涉及嚴重的暴力行為。但是她卻忽略了這是大規模的非法集結,當中暴力衝突的風險很高。潘官最後決定推翻原審法官的判刑,改判即時監禁6至8個月刑罰。

法侓界人士話,潘官的判詞非常清楚,對未來下級法院的判決有約束力。他對嚴重的暴力示威要判處阻嚇性刑罰的觀點甚為清淅。此案衝擊政府總部前地被視為「犯罪情節明顯是嚴重」,可以想像,佔中及旺角暴動更加嚴重,主事者都好難輕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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