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澳門立會選戰】遲來就沒有正義 洪榮坤盼奪回司法尊嚴

【澳門立會選戰】遲來就沒有正義 洪榮坤盼奪回司法尊嚴

【澳門立會選戰】遲來就沒有正義 洪榮坤盼奪回司法尊嚴

2017年09月04日 06:00 最後更新:10月25日 18:41

「擺明請食飯日日都有!」律師出身的洪榮坤向選民表明:「如果誰人請你食飯,請不要投票給他!」上屆首嘗選戰落敗的他,今屆捲土重來,提倡廉潔選舉,希望提升選民質素。面對資源短缺的司法制度,他坦言完全沒有尊嚴,將爭取改善司法效率,因為遲來的正義就沒有正義。

本網記者攝

本網記者攝

選戰開鑼,洪榮坤旗幟鮮明地提倡「廉潔選舉」。他豪言:「擺明請食飯日日都有,但幾屆請食飯,幾屆都能當選!」他指政府或無法查出證據,加上法律配套未夠清晰,導致過往選舉出現舞弊情況。

更多相片
本網記者攝

本網記者攝

本網記者攝

本網記者攝

澳門終審及中級法院大樓

澳門終審及中級法院大樓

本網記者攝

本網記者攝

澳門第六屆立法會選舉直選界別各組候選名單。

澳門第六屆立法會選舉直選界別各組候選名單。

因此,他在今次選舉向市民講明,「如果誰人請你食飯,證明他沒有能力,請不要投票給他」,希望提升選民質素。他慨嘆地表示,有參選人提出廉潔選舉,證明這個選舉的廉潔度很低,說出來也是悲哀。

本網記者攝

本網記者攝

本身是律師的洪榮坤,認為澳門的法律滯後,根本追不上社會發展,整個司法制度,更是「一點尊嚴也沒有」!他指,澳門的司律部門欠缺資源,司法機關設置在商業中心內更是「全球獨有」。

他憶述司法人員在商廈內走犯、市民查問法院在哪個中心等幕幕畫面,不禁問道「尊嚴去了哪裡?」他批評政府不重視司法,十多年來也沒有解決問題,當司法效率低、訴訟排期長,遲來的正義就沒有正義。

澳門終審及中級法院大樓

澳門終審及中級法院大樓

除了司法效率低,澳門的行政立法效率亦以「慢」見稱。洪榮坤指,政府在施政報告提出的工作目標,很多時到換屆都未能實現,就以今屆立法會期結束為例,打擊的士劏客的《的士規章》修改法案、增加消委會調查權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改法案,最終都無法交上立法會審議,頓變成「廢案」。

行政效率低往往會影響民生,他舉例說執業醫生開設診所,需待半年時間發牌,即裝修後仍要等半年始能開業,期間面對的經濟壓力將非常沉重,如果一個月六萬元租金,半年就不見了幾十萬。

本網記者攝

本網記者攝

做過地盤、讀過夜校,投考公務員加入警隊,後來轉行做律師,如今再希望走入議會。上屆首嘗選戰,但未夠千票落敗。今屆就以「公民一心建澳促進會」第一候選人身份再戰立會,洪榮坤說律師經常接觸市民,職業本身就是幫人解決問題,而進入立法會亦是幫人解決問題,正正不謀而合。

他認為上屆落敗是因為宣傳及籌備不足,令選民未必認識自己,但短時間內取得八百幾票,自覺也相當不錯。他指上屆只有半年時間宣傳,但今屆自己卻在過去三年半中時刻準備,有信心票數將以倍數遞增。

將廣福安花園的環境及管理問題井然整理,成為街坊支持的主因之一,但幾年過去屋苑問題早早解決,會否頓失「票倉」?洪榮坤就說舊的問題解決,新的問題就會出現,「換屆就會知道業主還支不支持你。」他透露,廣福安花園的管理費比經屋還要便宜,全因引入實報實銷的「自管制度」。

廣福安的居民今日得以安居泰然,但另一邊廂善豐花園的居民卻仍然苦候家園。因為「爆柱」出現結構安全危機的善豐花園,檢察院代表政府入稟,追究責任並討回墊支的費用,由於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令重建工程遙遙無期。洪榮坤就認為,一個「政治決策」足以幫助到善豐苦主。

他認為政府不應墊支卻墊支了,事後卻又要回責任。他指,大部分市民都同情善豐居民,即使政府追不回墊支費用都不會反對,加上澳門政府花耗多少金錢,市民基本上是沒有感覺,因多項基建超支嚴重,也沒有經市民批准,而這幾千萬不算多,但影響幾百戶人,一個決定就影響市民對政府的信任度。

回顧過去四年,不得不提《高官離補法案》的爭議,洪榮坤就認為:「離補法案有需要存在,政府邀請有能力的人擔當官員,他們的犧牲的確很多,包括放棄私人機構的工作,故有適當的補償是正常。」他指很多人反對法案,是因為官員做得不好,如政府重推法案,將建議引入官員問責,若表現合格才可獲發離補金額。他稱:「如果他們表現好令到社會發展,澳門市民是不會介意給多點補償予官員。」

不過長遠而言,他希望爭取落實雙普選。他認為澳門的選舉制度落後,直指有普選未必一定有好特首,但起碼公平,這才是民主社會的基本條件,不過澳門連基本條件都沒有。要改變制度,就要走入制度。洪榮坤相信要幫到更多的人,就要擁用更大的權力,他希望走上更前的位置推動未來澳門的社會發展。

澳門第六屆立法會選舉直選界別各組候選名單。

澳門第六屆立法會選舉直選界別各組候選名單。

一名61歲女子在去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於網上轉載帖文煽惑他人在選舉中不投票,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判入獄兩個月,緩刑18個月。

去年12月7日,立法會選舉投票。資料圖片

去年12月7日,立法會選舉投票。資料圖片

被告馬惠鈴,報稱家庭主婦。裁判官余俊翔判刑時表示,立法會選舉牽涉全港市民的福祉,被告所犯罪行性質嚴重,損害香港整體利益,即使被告轉發前沒有深思熟慮,法庭亦不能忽視貼文經轉發後所引致的嚴重後果。裁判官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其他求情因素,判處她緩刑。

案情透露,被告在選舉期間於其社交媒體專頁轉載一則貼文,煽惑他人不要投票。該貼文原本由湯偉雄在選舉期間於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發布,呼籲他人杯葛該場立法會選舉。

廉政公署早前已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已離港的湯偉雄。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