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民主派人士就宣誓案上訴期限屆滿,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說法律費用高昂,不會上訴。
資料圖片
羅冠聰透過香港眾志發表聲明,指支持梁國雄和劉小麗上訴,又認為分開補選對重奪議席最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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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冠聰指政府利用法律打壓異見,令眾多政團核心根基受創,「面對窘境,我們何以突破?也許,勇敢做好本份,不畏懼,不自憐,不犬儒,是一帖良方。沒有標準答案,只有每個人嘗試,遍體鱗傷,找出屬於香港人的路。」
左起︰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資料圖片)
4名民主派人士就宣誓案上訴期限屆滿,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說法律費用高昂,不會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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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冠聰透過香港眾志發表聲明,指支持梁國雄和劉小麗上訴,又認為分開補選對重奪議席最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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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冠聰指政府利用法律打壓異見,令眾多政團核心根基受創,「面對窘境,我們何以突破?也許,勇敢做好本份,不畏懼,不自憐,不犬儒,是一帖良方。沒有標準答案,只有每個人嘗試,遍體鱗傷,找出屬於香港人的路。」
左起︰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資料圖片)
因「35+顛覆案」被判囚4年8個月、正服刑中的黃之鋒,被指在2020年與羅冠聰等請求外國制裁中港,2025年6月6日在獄中被捕,被控《香港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於星期五(11月21日)在西九裁判法院作第三次提訊,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押後至2026年3月6日交付高等法院。
外國領事館職員今早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黃之鋒。資料圖片
被告黃之鋒(28歲,自僱人士),被控《香港國安法》下,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黃之鋒沒有保釋申請,續還押候訊。
案件於星期五(11月21日)在西九裁判法院提訊。(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罪指,黃在於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及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羅冠聰。資料圖片
案件編號: WKCC 2445/2025